Sunday, August 30, 2015

yml- 回覆 2007



blog.roodo.com/y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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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

另一個解釋是,當時大家庭的生活,約略是三四代同堂,所以一家人都被罪綑綁。

是不是字面上的「三四代」,那可以長篇大論。創15裡四代四百年,許多人無法接受,但是出6的利未人家譜之列出四代,猶大人也是列四代。

創15:13 ...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創15:16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

*** 第四代 ***

創46:11 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0)、米拉利。
創46:12 猶大的兒子是...法勒斯、謝拉(0?);...法勒斯的兒子是希斯倫(0)、哈母勒。

利6:18 哥轄的兒子是暗蘭(1)、...
利6:20 暗蘭...生了亞倫(2)和摩西。...
利6:23 亞倫...生了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3)、以他瑪。
利6:25 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生了非尼哈(4)。

太1:3 ...希斯崙生亞蘭(1);
太1:4 亞蘭生亞米拿達(2);亞米拿達生拿順(3);拿順生撒門(4);
太1:5 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

得4:19 希斯崙生蘭(1);蘭生亞米拿達(2);
得4:20 亞米拿達生拿順(3);拿順生撒門(4);
得4: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書7:1 ...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0)的曾孫,撒底(1?)的孫子,迦米(2)的兒子亞干(3)...
書7:24 ...並亞干的兒女(4?)、...都帶到亞割谷去。
代上2:6 謝拉的兒子是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即達大】,共五人。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6年12月29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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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派神學﹐新派神學都是帶著懷疑的態度﹐來檢試聖經﹐檢試教會﹐試圖以人文﹐以科學來支配聖經﹐糾正教會。

教會敗壞﹐異端興盛﹐使人懷疑唯獨聖經的路線。但是懷疑者始終不明白教會敗壞的原因﹐教會敗壞乃是因為人偏離聖經﹐濫用聖經﹐所以人必須回到聖經﹐這個就是歸正運動的開始。

歸正運動也帶出萬民皆祭司的觀念﹐不要單單依賴牧師﹐自己也要自強﹐自己也要熟悉聖經。但是很可惜的是萬民皆祭司卻被濫用﹐成為打擊專業的工具﹐一些人認為自己也有祭司的地位﹐不必在乎祭司的能力與職責﹐不必學習﹐不必順服。

當傳道人很苦的﹐連能夠一再行大神蹟的摩西﹐也希望人人都能夠像他一樣﹐直接領受神的話﹐傳達神的話。但是有太多扶不起的阿斗﹐人很快就在地位上敗壞﹐在能力上敗壞。

誤用唯獨聖經﹐誤用萬民皆祭司﹐使我聯想到孫中山。孫中山在二次革命失敗後﹐試圖建立中華革命黨﹐把國民分成好幾等﹐因為他深深感受到一些人享受民主的好處﹐但是又積極破壞民主﹐所以他想把民主單單分配給建造民主的人。結果許多老戰友都反對他﹐認為他在搞獨裁式的假民主。

許多時候﹐我們認為換個方式做﹐會更合乎神的心意﹐但是無意間我們偏離了神的心意。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2月28日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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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派神學﹖

歐洲文藝復興帶動了現代主義﹐一切講理性。現代主義在神學上就激盪出自由神學﹐主張用歷史來鑑定聖經。為了回應自由神學﹐基要派高舉神蹟﹐列出五大基要真理(神蹟)。世界大戰又帶動起新派神學﹐強調人類的愛心。為了回應新派神學﹐福音派強調耶穌的福音。

現在是後現代主義時代﹐許多教會不再標榜自己是長老會﹐是浸信會﹐只是附帶地說﹐我們採用xx宗派。為了教會和諧﹐教會排斥宗派﹐排斥神學﹐不提信經﹐現代的教會趨向只講讀經﹐禱告﹐蒙祝福。

可能您也不知道信經是什麼。信耶穌﹐得永生﹐已經成為普世基督徒的口頭禪。好比中國佛教徒說﹐阿彌陀佛。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2月29日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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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盡可能地利用哲學和科學辨證,(尤其是存在主義思維,把拿撒勒人耶穌基督歷史性和現在的超然存在加以『拆開』,說這沒有什麼關聯!只是象徵性)
就像Big說的,
他們的人文主義受玷十分嚴重,
甚至還有演變成「聖經普救論」的,
來假借肯定基督的慈愛,實質否定基督真理和啟示,(公義到哪裡去了?)
這其實若是沒有做很多功課,
新派神學很容易將我們擄去,
願主保守看顧祢的羊群!
阿們
| 檢舉 | Posted by 秉澄弟兄 at 2008年1月5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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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事情還沒有成就,我預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就可以信" (約 14:29)
> 成就甚麼 預先告訴我們甚麼 信甚麼

約 14:29 指耶穌先告知門徒她的死與復活(約 14:1-4)。

約 14:1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約 14:2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約 14:3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約 14:4 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有古卷作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

賴猛男 應該是借用耶穌的話﹐來說明預言。

* 耶穌﹐預言(賽 53)﹐信心(路 24:25)

路 24:25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路 24:26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
路 24:27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賽 53:3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
賽 53: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賽 53:5 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賽 53:10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17日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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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處都有真理,
但是還保留了多少原本的樣貌,還保留了多少原本的意思﹖

聖經正典的價值在於寫實﹑寫神﹑寫義;
其實聖經有很高的文學價值,歷史價值, 但是經過翻譯後,許多文學上的美都被破壞了;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4月15日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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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一直抓著我說神不咒詛人是錯的,他說神會咒詛人,還翻出聖經,不論我怎麼解釋、說明,他都不相信,

對於一些人來說﹐聖經白紙黑字寫著的﹐不是兜一圈的否決解釋所能夠取代的。

既然對方提出聖經節﹐我們就要從他的聖經節著手﹐從該聖經節的前後文來確認該聖經節的意思。再舉出其他相關的經文﹐來證明某個意思是聖經的一貫教導。如果是特殊教導﹑一次性的教導﹐大可不必多討論。

回答對方﹐最好直接舉出聖經節﹐其次要避免長篇大論。講太多﹐聽者覺得言不及義﹑答非所問﹐就聽不下去了﹐或者延伸出更多問題。要捫心自問﹕我到底明白他的問題嗎﹖我到底回答了他的問題了嗎﹖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5月30日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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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也有生命。
青菜沒有動物類的神經系統,但是有另一套類似的神經反應。
青菜無法用動作和聲音表達動物類的情感,但是播放交響樂給他們聽,他們會長得更好。

如果青草有另類的感情,那麼折斷青菜、連根拔起,就會比破壞動物的家庭好多少﹖殘障的有情類就可以摧殘嗎﹖

與其講殺生,不如講愛人。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5月11日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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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心如芥菜種, 就是會生長的信心, 亦有不同的程度.

不可能是會生長的信心﹐

因為耶穌特別指明是芥菜的種子﹐
因為還在是種子的時候﹐就對這座山說﹐
-- 難道要等待信心長成﹐等待耶穌來﹖
因為耶穌之前提到「不信」﹐之後又提到「禱告﹑禁食」﹐
-- 難道信心不如禱告﹑禁食﹖

所以不是信心大小的問題﹐而是信心種類的問題。

..太 17:20 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6月29日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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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站只是用嚴格的要求來立論﹐有時候會犯了斷章取義﹐妄下定論的錯誤。

對葛培理的批評﹐有很多項也被別人提出來過。其中的救贖論﹐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有沒有得救﹐這個一直是教會界在辯論的問題﹐雖然聖經明白指出拒絕福音的人沒有救恩。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1月30日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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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澄弟兄﹐

> 我那部落格懇請幫我看看好嗎?
> 我真的需要一些協助.....

您需要什麼方面的幫助﹖
目前來看您的部落格才開始﹐經營要逐漸改善﹐目前看不出有什麼重大的缺點。
釋經的部分﹐講得很好。講信仰﹐也講生活見證﹐這是很好的開始。

以下是我的幾個看法。
1. 對於不同立場﹐應該列舉雙方的根據與解釋。比如﹐有些教會為什麼堅持不給女生當牧師。
2. 對於神學爭論﹐應該了解一個議題的演進﹐新證據﹐與完整性。比如﹐時代論的修訂版。
3. 寫論說文時﹐最常犯的毛病就是離題﹐其次是沒有焦點。比如﹐「不可與惡相交」提起「不給女生當牧師」﹐這個是離題的徵兆。「不可與惡相交」的「惡」﹐在一開始沒有定義出來﹐文路沒有限定住﹐後來就很容易離題。
4. 寫論說文時﹐要預先考慮讀者的興趣或問題。比如﹐「不可與惡相交」﹐但是﹐我們怎麼有可能不相交﹖怎麼表達我們的不相交﹖
5. 寫論說文時﹐本論與結論要與開始的引言一致。比如﹐「不可與惡相交」﹐但是引言的鐘牧師一例又暗示必會相交﹐怎麼解決「不相交」與「相交」的交集﹖
6. 新約引用舊約﹐這是一個大課題﹐要小心論述。其次﹐要分別字義解經與字句解經﹐寓意解經﹐我不輕易放棄字義解經﹐雖然字義解經不是萬能的﹐但是神給基督徒「考查聖經」的義務與能力。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12月5日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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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與粗俗﹐並不能保證每局話都是正確的。
錯誤的教導﹐不必為此有信仰激情。
錯誤的窄門﹐不必去擠。
牽強附會﹐叫人看不下去。

曠野中的呼喊﹐乃是彰顯基督﹐不是刻意損毀別人的事工。
曠野中的呼喊﹐乃是告訴人應該做什麼﹐怎麼做﹐不是一味地反對。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1月10日 10:31


俄巴底行動﹐應該是個搶救先知的行動﹐不是攻擊假先知的行動。
如果要對抗假先知﹐應該命名為以利亞行動。

這個網站算是個好的網站﹐但是不屬於值得推薦的網站﹐不是因為言語偏激﹐乃是對事件的論述沒有充分的合理性。許多一面倒的論點﹐叫人冒出一身冷汗﹐比如葛福臨佈道團與政府官員會面﹐與不同的宗教領袖會面﹐也結論成是基督教與天主教合一。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1月10日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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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走的也是小路﹐那是一條惟獨聖經﹐又小心分辨的窄門。不跟從潮流走﹐又小心維護基督的身體。Big在基督教論壇界也狂言了7年﹐豎敵無數﹐包括這裡「小小羊」也不完全認同Big的言論。Big這7年來持守聖經﹐維護真道﹐勇於承認個人的錯誤﹐這些一貫的屬性是一些老網友可以看見的。

網路論壇原本就是筆名切入的設定﹐「用本名進入」不表示高尚。如果真的求好﹐就叫俄巴底網主開個留言區﹐討論區﹐並且限定發言者要公佈真名﹐所在教會﹐教會服事﹐屈時Big必定奉陪。

如果是上帝的僕人就應該更要小心所說的每一句話﹐不要以為說了一百句話﹐其中九十九句話正確﹐還有一句話﹐半句話就可以隨便。

阻止別人走向歪理﹐自己又提不出真理﹐這麼樣是要大家往哪裡去﹖現代教會沒有人去﹐正是因為大家都走歪理﹐你叫我不要歪左﹐我回頭一看﹐你也是歪﹐歪右邊。

天主教又怎麼樣﹖一些基督教自以為義﹐教宗講兩句話﹐就好像天塌下來似的﹐什麼炮火都來了﹐天主教教友還搞不清楚這些人發什麼飆﹐倒覺得盡是言不及義的東東。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1月11日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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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複一次本人對該網站的結論,再次引用Big所言:
「1.這個網站算是個好的網站﹐但是不屬於值得推薦的網站﹐
2.不是因為言語偏激﹐乃是對事件的論述沒有充分的合理性」

關於邏輯強不強部分,有個測驗,歡迎試做。
請參閱:『(轉貼)你的邏輯好嗎?(有趣的測驗)』
http://www.oursweb.net/conmunity/index_detail.asp?id=5204
順便說一下,在那個測驗裡,公開自己分數,而且在我們這網站有發言的,有:Big2(就是Big)、基督徒、orange、還有我。
大家可以看見,我們這些人的邏輯能力,是有相當程度的。
先不用管這些人論述好不好、信仰好不好,單單邏輯部分,這些人算是不錯的。
因此,當邏輯能力強的Big和我,都一致認為俄巴底網站「對事件的論述沒有充分的合理性」時,請務必慎重考慮這一陳述。

我講這些,不是出於惡意,更不是否定俄巴底弟兄。(我想,Big應該也是這樣的態度)
但文章論述好不好,是客觀的事實。
| 檢舉 |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1月11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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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忘了告訴你,我是唸哲學的,研究維根斯坦的語言分析學派,我也是一位神學碩士,寫潘霍華及祈克果,但我的研究告訴我:信仰是「推論」不出來的。

信仰或許不能推論出來, 但是分辨是非善惡必須經過推論;
我給一個寡婦十萬塊錢, 我在行善, 施捨, 用我特地省下來的十萬塊錢;
我給一個寡婦十萬塊錢, 因為我開車撞死了她的獨生子, 我在彌補;
我給一個寡婦十萬塊錢, 為了扣稅, 因為收入太多了;

荒唐的事:
有一個寡婦收十萬塊錢, 那是我給的, 但是我的存款從來就沒有超過一萬塊錢;
有一個很虔誠, 很愛基督的基督徒說, "基督教的聖經是假的, 向我顯現的基督這樣告訴我的";

> 猶太人因為「推論」彌賽亞的特徵,結果把耶穌送上十字架去。

猶太人是因為「推論」彌賽亞的特徵, 把耶穌送上十字架去嗎?

嚴格來說, 耶穌從來不直接說自己是基督, 自己是彌賽亞; 所以有人推論耶穌是, 有人推論不是;

猶太人要殺耶穌, 主要是因為耶穌破壞了律法, 破壞了神所規定的安息日, 耶穌作工, 醫治了病人;

.. 約 5: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1月11日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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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為俄巴底網主護航。
但是﹐
誰是約伯﹐誰是約伯的朋友﹖
誰是牧者﹐誰是羊﹖
真正分得清楚的人﹐已寥寥無幾。
真正清楚自己是誰的人﹐已寥寥無幾。

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
試問捲簾人,卻道海棠依舊。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
...李清照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1月12日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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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全然墮落才是信仰的基礎。因信稱義不過是叫人全然赦罪﹐而不是全然昇華﹐全然提升。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2月18日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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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在基督時代以前的人﹐沒有聽過福音的人﹐

(1) 按著他們的行為﹐決定可不可以得救。但是按照聖經說「沒有一個義人」﹐恐怕沒有人可以得救。

(2) 亞伯拉罕因為相信神的話﹐就被神認定為義人﹐成為基督徒屬靈的祖先。神把自己顯明在大自然和良知裏﹐相信神存在﹐順服神賜下的良知﹐也會「因義得生」。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9月22日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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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在基督時代以前的人﹐沒有聽過福音的人﹐

(3) 大多數的人類不會得救。人原本就是該死的﹐因為犯罪了。聽不到福音﹐抵擋福音的人都不會得救。

(3a) 我相信﹐得救原本就是恩典﹐神使用少數人﹐使得人認識神﹐認識並不代表渴慕或接受。有人覺得不公平﹐我覺得這樣的人是矛盾的﹐既然不希罕神﹐又要神來救他們﹐不但踐踏了他們自己的原則﹐也踐踏了神。

(3b) 神激動某些人﹐想要憑著人手來對抗神的恩典。神也激動某些人﹐雖然聽不見福音﹐卻在尋找福音。福音使人得到自由﹐得到安息。神必激動信他的人去傳福音。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9月22日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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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的奧夫曼牧師和韓國的趙牧師有說過出於信心的禱告都很有效

請問:他們說如何才是「出於信心的禱告」?怎麼樣的信心?
請問:「都很有效」是說神絕對應許嗎?「每求必應」?「隨求隨到」?

請問:「芥菜種子大的信心」是個怎麼樣的信心?「最小種子」那樣大的信心是個怎麼樣的信心?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7年6月26日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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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悲慘結局, 使得基督的救贖顯為重要;
神在懲罰罪惡時, 神顯得公義,
不是神無能, 也不是神殘忍;
聖徒受難原本是基督的腳蹤,
神應許的是在基督裏的平安, 不是人類的和平;
為何無罪的基督也要受苦﹖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4月19日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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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認定化石的標準不同;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4月23日 00:30


要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才能夠採信;
不能夠把猜測性的學說也列進來,這些只適合傳說課;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4月23日 21:01

1. 達爾文在全世界收集的資料,以及後來大量恐龍化石出土,奠定了進化論的地位;

2. 除去進化論,還有甚麼理論能夠把一切生物之間的關係分析地這麼有系統,這麼簡單﹖甚至可以擴大到整個宇宙的歷史;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4月24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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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講的三一神與歸正神學講的三位一體,都是在講相同的東西,只是描述和解釋不相同。

與慕道友或初信者當然以談論福音為主,但是如果他們想要深入認識聖經裡所描述的神,一定會遇到三一論的問題。

我們選總統,決定跟從誰,支持誰一定向多認識這個人。不會胡亂蓋選票,也不會選舉完了就忘了這個人。信仰也是如此,人總向多認識神。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3月7日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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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神子基督降世,
為了替世人死,為了使罪人得救-重生-順服。
耶穌帶領我們離開罪惡,與掌管萬事的神同在。
那更大的福分,最大的福分,就是有神的聖靈同在。


>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為主而活,辨惡行善,邀人認罪。
魔鬼不可能傳福音,邪靈不可以傳福音。只有悔改的人才可以傳福音。
懂福音,守福音,就是傳福音。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2月13日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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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悟三位一體

乃是領悟所信的神是怎麼樣的神。

神只有一個,其他所謂的神都是假的,都是偶像。
創造萬物的神是神,
死而復活的耶穌也是神,
居住在基督徒裡面的聖靈也是神,
但是這三個都是一個神。

耶穌不是一個為了我的罪死的人,
耶穌乃是一個為了我的罪死的神,
耶穌乃是那個創造萬物的神。
為什麽領悟了這個才會得救?
因為人都有罪,不能為別的罪人的罪死,
只有神不會犯罪,只有神沒有罪,
但是神只有一個。

為什麽我需要得救?
因為我有罪,我需要有人為我代罪,
但是只有無罪的耶穌才能為我的罪死,
耶穌不是因為他是特殊的人所以才不會犯罪,才不是罪人,
乃是因為耶穌是神,所以才不會犯罪,才沒有罪,
但是耶穌不是另外一個神,不是假神,他就是那個唯一的神。

如果我沒有記錯,幾年前有個七、八十歲的老太太,第一名從華神畢業。是的,每個人的恩賜不同,但是年齡不是關鍵,年齡不會阻礙一個人對真理的追求。

如果一個老太太把耶穌當作一個菩薩信,那麼是有必要解釋三位一體給她聽。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8年5月13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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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們要思考為什麼不可以吃血;
從宗教來說,乃是尊重生命;
從衛生來說,血容易滋生病菌;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9年4月17日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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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禱告: 神國能夠得人;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09年5月6日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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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是神,但是神不是父;
2. 父(位格)是神(本質);
3. 這個告白,不可逆推;總之,似非而是地;只有一個神;
| 檢舉 | Posted by Big at 2011年4月17日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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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n fhl- 回覆 2004


ccn fhl-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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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從一個慕道友看基督教的世界     編號∕96     留言時間∕Thu Jan 15 07:49:18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浩君》之銘言: 
: 我是一個摩門教的慕道友 
: 本來是想多了解斯密約瑟的 
: 卻無意間發現了 
: 論摩門教的這篇文章 
: 看完之後 
: 老實說 

: 我對天父很失望 
: 相信祂的人們 
: 正在為祂彼此對立 

這應該是對人失望 
如果那些人真的都相信天父 
那麼怎麼會為天父彼此對立 

: 如果祂是真的存在 
: 而不只是心中的依賴而已 
: 那就該出現 
: 讓他們團聚起來 

善與惡是對立的,是衝突的 
天父怎麼能夠叫對立的雙方團聚 
如果對立的雙方團聚了 
那麼到底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 這麼重要的事 
: 尚不能得到祂的回應 
: 那何況是我個人的禱告 
: 如此大的問題 
: 為何大家不關心呢? 
: 天父 
: 他們是如此相信你 
: 你怎能這樣對他們 
: 仔細一想 
: 所有宗教都有類似的事 
: 當中共坦克開入西藏時 
: 佛祖你在那? 
: 聖女貞德被處以火刑時 
: 天父又怎能棄她不顧? 
: 斯密約瑟被槍殺時 
: 天使為何沒出現? 
: 等等... 

天父在那裡 
天使在那裡 
耶穌更是在那裡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 
天父沒有棄耶穌不顧 
天父叫耶穌復活了 

問題 
不是他們是怎麼慘死的 
而是他們怎麼相信天父 

: 就更不用說道教的亂像了 
: 或許有人說 
: 在死後還有審判 
: 我想了一下 
: 既然世間有那麼多宗教 
: 或許有一個是真的 
: 那如果我什麼都不信 
: 我至少不會信錯 
: 受的懲罰也不會是最重的 

不信與信錯 
是五十與一百的差別 
信耶穌,是有天大的差別 

最重的懲罰與重的懲罰 
也是五十與一百的差別 
得獎賞,才是天大的差別 

: 就在我要受洗的之前 
: 我有了這樣的領悟 
: 讓我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 所有的不確定感都消失了 

錯覺與逃避 
不能解決存在的問題 

: 既然任何宗教都不是 
: 百分之百的可靠 
: 那我又怎能把自己交給它 
: 我後悔了 
: 我不受洗了 
: 只因宗教太讓我失望了 
: 總是太誇大 
: 平時總說是如何的偉大 
: 到了重大關頭 
: 卻不見任何的幫助 

拒絕幫助後 
怎麼能得到幫助 

不去親身經歷 
怎麼知道沒有幫助 
不多走走,看個究竟,看個完全 
怎麼知道是太誇大 

登門入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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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     編號∕97     留言時間∕Thu Feb 19 03:42:44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本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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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 
張貼日期:2002.6.26 (有授權張貼) 

> 就我觀察李常受晚年開始在早期基督教教義中看到一些亮光, 
> 如「強調基督的人位﹙受造的人﹚」﹑「神人之說﹙人成為神﹑神成為人﹚」,也在他 
> 離世後被繼續發展。你可以去看水流職事站這方面的專欄。所以我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 
> 早期基督教教義中的某些元素會被強調出來。只是在早期基督教教義的論爭,恐怕也會 
> 隨著這方面的發展而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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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聚會所的形象 

11.聚會所是華人教會界又愛又恨的一個宗派或運動,因為聚會所刺激了信徒在屬靈上的追求,
但是也造成教會界的分裂。現在,聚會所已經成為許多教會拒絕往來的對象。聚會所強調教會合一,
不要分宗派,但是末了卻成為一個攻擊其他宗派的分裂運動。聚會所強調靈命成長,時時親近神,
踏實地認識神的話語,但是末了卻成為術語和玄學的一言堂,用許多術語表達一種絕對的思想。 

12.聚會所本身一直是充滿活力的聚會,人人熟悉聖經,背誦聖經,講見證,講聖經,傳福音。
在小組教會型態傳入台灣之前,聚會所早已經利用家庭聚會,家庭佈道的方式,迅速發展起來,
可以說,聚會所沒有大型佈道會,倒有各型的訓練會。而且聚會所也同時向海外華人和外國人傳福音,
更是大話地說要向美國人傳福音,但是聚會所真的做到了,一些專業的老美成為聚會所的中堅人物。
這是一般的華人教會或正統的教會所做不到的,就是說,聚會所的聚會有強烈的追求性和真理性,
些少有聯誼性質,或許一般教會強調關懷吧。 

13.聚會所的敗筆應該是在於權力鬥爭,為了領導地位,為了教導權威,持續地做內部鬥爭。對外,
一些神學或教義的教導長期走在正邪之間的灰色地帶,雖然激發了許多屬靈上的追求,
也造成許多的爭議。或許是聚會所抓到一些群眾運動的技巧,要標新立異,要譁眾取寵。從早期的屬靈人,
到近期的耶穌受造,人成為神,生神變熟,都造成華人界裏的大波動。 

20.聚會所一些受爭議的教導 

21.聚會所教導的耶穌受造,人成為神,生神變熟,在網路上一直受到許多關注。
但是聚會所與非聚會所一直無法達成某種的共識,因為聚會所與非聚會所的用詞方式不同,
解經方式和結果也不同,所以始終不能形成真正的對話。也因為聚會所與非聚會所已經互相看輕,
互相有一些先入為主的立場,互相認定對方既有的立場,所以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對話。 

22.聚會所認為非聚會所常常對聚會所曲解或斷章取義。聚會所的耶穌受造原是指耶穌的肉體或人性是受造的。
聚會所的人成為神是指信徒有神的性情所以也是神,但是信徒不是成為另一個神。
會所的生神變熟是指在靈意上信徒可以吃喝耶穌的身體和血。所以,非聚會所,如果否認耶穌是受造的,
就是否認耶穌也是人。所以,非聚會所在神的定義上和位格上不清楚或混淆了。所以,
非聚會所把比喻當作真理,該聽的不聽。當然,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在這些標語底下的教導或敘述,
都一再地冒犯了一般教會裏相關的教導和認識。 

23.非聚會所則指出不是誤解或曲解的問題,而是用詞或比喻是否適當。特別是,耶穌是受造。
非聚會所強調耶穌人性的起源,耶穌人性的起緣不明,所以不能斷言耶穌是受造成的。但是,
聚會所強調耶穌人性的性質,一般人性的性質是受造性的,是受造成的,所以耶穌的人性或身體是受造的。
這是爭論起點的不同,接著是認定方式的不同,例如,從聖靈受孕的耶穌算是一般人嗎,
還有如何劃分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就人成為神,則涉及到沒有神格的神也算是神嗎,詩篇裏稱君王們為神,
使徒行傳裏成人族為神族,路加福音裏稱亞當是神的兒子,這些問題要處理,不能因為教父們有這麼說就帶過去。 

24.最爭議的經文是歌羅西書1:15的末了,和合本翻譯成,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新譯本翻譯成,
是首先的,在一切被造的之上,恢復本翻譯成,是一切受造物之物的首生者。希臘原文是,是一切創造的首生者。
從字義和文法而言,前述三者的翻譯都可以接受,但是都無法決定耶穌是否是受造的。關鍵在於首生的,
這個字的字義和用法。關鍵在於被造的首生者,這個詞在描述什麼。關鍵在於包含首生者的段落,
這個段落表明首生者是受造的嗎。但是翻譯不同,神學不同,著重點不同,取捨不同,
就會使得整個討論方式和推論方向不同,結果也就不同。 

25.另一個受爭議的討論方式就是引用初代教會教父的言論。引用教父的言論和引用聖經的經節都有同樣的問題,
但是又加上另外一個爭議,教父的權柄在哪裏,特別是,新教或基督教強調唯獨聖經,摒棄聖經外的傳統。
而受造的一語問題在於文法的翻譯,受造的一語所要表達的是動作還是狀態,通常可以由動詞和形容詞來分別,
但是希伯來文的動詞也可以表達狀態,中文的受造的一語,更含糊了動作還是狀態。不幸的是教父著作多是拉丁文,
一般人更是不熟。而成為神在英文譯文中是become divine或divinify/diefy,還不是很直接的become God/god,
至於其中的差別就是大文章了。這個也牽扯到約翰福音的become flesh和一般的become man有多少差別。 

30.教義與教會事工 

31.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勁探討形而上的教義問題,而實際的教會事工運作卻沒有那麼激烈,
沒有那麼聖潔地考察聖經,字句必爭。相對的是,世俗的理論常常是,很自然的是驗證教會事工或聖經模式的基礎。
可以說,基督論比教會論來得吸引人,也許是為了避免背負教條主義,或形式主義,或失敗主義的罪名。
教會論裏的一地一會,成聖生活,教會組織,奉獻,佈道方式,屬靈恩賜,靈恩運動等等都是重要的題目,
都在在左右教會如何立足於這個世界,教會如何把自己呈現在世人眼前。 

32.如果沒有一種教會生活的實際模式,如何與非教會的世界接壤。理性上認識神是什麼很重要,
行為上順服神和求告神也很重要,畢竟基督徒的生活是要結出九個聖靈的果子。網路上的對話那麼火爆和紊亂,
已經是理性勝過行為的樣式,那種使人和平的有福人在哪裡,那些忍耐和和平的聖靈果子在哪裡,可能已經成為空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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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編號∕98     留言時間∕Thu Feb 26 21:45:49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其實不論是加爾文或亞米念,他們都從未把他們的預定論主張如此系統化的歸納成五點,
所以我們現在所稱之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是否他們自己會全然同意,可能都還要進一步研究,
但基本上仍清楚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一個是從神的那一邊出發,一個是從人的這一方挺進,... 

描述得很好。 

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問題應該從救恩的本身來看,而不是預定論的問題。
預定論是從神的主權來看救恩,應該說,加爾文的神學核心和架構就是神的主權。 

一般人談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都把救恩局限在地位上的救恩positional salvation,
都談將來的進天國和得永生,而忽略了神的能力和聖靈的感動或充滿,忽略了神要救人脫離罪。
信心是得救的開始,行為是得救的印證,是信心的完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問的不是:得救了沒,有沒有永遠得救。問的是:有沒有真正的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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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天主教及基督教--無法解     編號∕102     留言時間∕Wed Mar 10 03:54:55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天主教及基督教之間, 
由於長期的互相鄙視和敵視, 
再加上彼此內部各有複雜的行政系統和教義系統, 
所以,彼此的誤解無法用三言兩語來解釋清楚。 

以下是基督教教友對天主教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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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請問一下..你們對於天主教.... 
編號∕99 留言時間∕Tue Mar 9 18:30:23 2004 

: 天主教乃救主基督所創立,是從宗徒們傳下來的教會,遵守基督所教導的一切教義、
誡命和淨化聖化人靈的聖事,沒有改變、加添或刪減。基督教是於公元十六世紀初葉自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 

基督教不是從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 
天主教稱基督教為抗議宗或誓反派。 
基督教不是從天主教分裂出去的教派, 
天主教是於公元六世紀從基督教分裂出去的教派。 

宗徒們不傳教會下來, 
宗徒們傳真理下來, 
連羅馬教會也不是宗徒們所建立的, 
宗徒們認養許多教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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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天主教不是瑪利亞教!!是正派的天主教~信仰耶穌基督^^ 
編號∕100 留言時間∕Tue Mar 9 18:41:43 2004 

: 不過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與恭敬天主和救主基督不同,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
並不認為她是神明主宰如同天主成基督一樣、能降福免禍,只認為她是我們在基督前的中保,
她在耶穌基督前說話有力量,她能為我們轉求、為我們求得天主的豐富恩寵,加強我們的信仰生活,
能更虔誠的事奉天主和救主基督。 

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不同是基督教唯獨聖經, 
也就是說,任何傳統或遺傳或口傳, 
只要與聖經有不同立場,一概無效。 
我們是向天主求, 
我們向天主求的當中,基督主動成為我們的中保, 
我們向天主求的當中,聖神也主動為我們開口向天主求。 

聖母瑪利亞當中保的中保, 
不是耶穌的教訓,也不是宗徒的教訓。 

天主教恭敬聖母瑪利亞, 
一般的教友恭敬瑪利亞已經變成迷信瑪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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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基督教.天主教究竟要信哪個教呢!!(回覆此問題) 
編號∕101 留言時間∕Tue Mar 9 18:48:01 2004 

: 天主既親自建立了天主教為祂的教會,為使人信奉,以便建立起完善的天人關係,分享天主的永生,
那麼人就該信奉天主親自為人所建立的教會─天主教,造成天主的大家庭─天主的國,成為天主的兒女,
不該再去信奉其他人為的宗教,去繞彎子走叉路。 

天主親自建立了信基督耶穌的教友為祂的教會。 

天主教的全名是羅馬大公教會, 
只是天主在羅馬所建立的一個地方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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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 -教會與政治- 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的信仰省思     編號∕107     留言時間∕Sat Apr 24 13:02:14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教會的功能是傳福音,引人歸主, 
政府的功能是賞善罰惡,引人歸善, 
教會的主是耶穌,是聖經, 
政府的主是總統,是憲法, 

基本上教會和政府是沒有交集的, 
但是教會和政府都並存在神所創造的世界, 
但是宗教自由強迫神離開地上的政府, 
但是為了真理的緣故,基督徒必須把神帶回到政府, 

如果政黨不能順服神耶和華,基督徒就得著急, 
如果政府不能順服神耶和華,基督徒就得著急, 
基督徒就得著急,如何見證神耶和華在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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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淺探聚會所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再版)     編號∕115     留言時間∕Fri Dec 17 08:06:24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主 題:淺探聚會所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再版) 

- 很可惜,把2002年版拿掉,所以無從比較。 

> 這次再版是針對部分內容作修正以符合目前的狀況,同時也嘗試探討為什麼聚會所會是今天的聚會所,
以及李常受個人在教會治理上對聚會所造成的影響。這部分也是會所之所以是今日風貌的主要原因,
也讓這篇文章更為切題。兩年前我並未能好好處理,也希望藉此次改版加以補強。 

- 李常受的成功在於他的教導,聖潔,組織,李常受的失敗也在於他的教導,聖潔,組織﹔他帶領眾人走向聖潔,
但是最後他卻撕裂了基督的身體﹔怎麼會如此?驕傲,數大未必就是美,神不喜悅大衛點數人數,
李常受開始想統一地方教會時,就開始離開神了。分離派和弟兄會一直是少數,卻是無可數算。 

> 這篇文章原本只想單純地從聚會所的出版品,來探討聚會所關於「教會立場」的主張。
然而在參考若干資料以後,我認為單單討論以上侷限的主題並無法提供全貌幫助讀者
了解今日的聚會所及其獨特的主張。由於李常受對於來台後的聚會所影響極大,
數十年來甚至影響了這個教會系統的基本教義與實踐。所以我將本文的範疇擴大為對聚會所的淺探,
先以信條比較學﹙Comparative Symbolics﹚的方法論,描述聚會所來台後李常受帶領下
近六十年﹙1949-1997﹚的發展與轉變,並嘗試探討某些聚會所獨特的教義,
以及筆者曾經在不同教會間聽到的關於聚會所的評論,最後討論聚會所未來演變的可能性。 

- 建議︰(1)在本文中盡可能去掉個人的立場與直接的批判,(2)不肯定的部分也可以去掉,
(3)要集中在轉變這個主題上,一些評估只是現狀或爭執,沒有聯繫這些與轉變這個主題的關係,
(4)應該多比較倪李之間的異同,在教義上,在組織上,在聚會上的演變過程。 

> 聚會所具有「聚集的教會」﹙gathered churches, or, voluntary associations﹚ 特色,
反對任何形式的教階制度,不設立「總會」﹑「教區」﹑「差會」等組織,也沒有「主教」﹑「牧師」﹑
「傳道人」等職務。聚會所依照察考聖經的結論,堅持長老治會,由長老負責各地方教會。
所有的全職傳道同工均稱為「全時間弟兄」,在接受兩年的全時間訓練以後,接受年長弟兄的指派在各地方堂會中服事。
這些年長弟兄均為在聚會所內受到敬重﹑恩賜明顯的同工。聚會所以各地方教會為獨立運作單位,
除文字事工與差傳事工等非堂會組織以外,並無任何跨地方教會的正式組織﹙formal organization﹚。
全球的各聚會所並未有正式的「組織章程」。 

- 什麼是教階制度?為什麼長老治會的長老,指派全時間弟兄的年長弟兄不是教階。 

> 崇拜 

> 因為反對教階制度與儀式,聚會所的主日聚會跟其他宗派的主日崇拜相當不同。雖然沒有程序單,
主日聚會卻仍有穩定的進行方式。聚會開始是頌讀當天要進行的經文數次,會眾中大家依感動而非順序性的
主動反覆頌讀其中某幾段經文,其餘弟兄姊妹熱烈的以「阿們」回應。經文頌讀結束後唱詩歌。
詩歌常以交錯方式進行,弟兄唱單數節,姊妹唱雙數節。唱完一遍以後,會眾將詩歌的歌詞如同讀經文一樣的反覆頌讀。
之後是領主餐。在餅與杯分送到自己手中後即可領用,無須帶領者的指示。領完主餐以後,即進行「申言」。
根據指定的解經或者訓練材料,會眾如讀經文般的分享自己對這段訊息的亮光。同樣的會眾也熱烈「阿們」回應。

整個主日聚會在歷時約兩個小時後結束。 

- 聚會所約在七零年代末期,從長老領會轉向人人申言。領主餐擘餅是在於人人都開口,直接讚美神。 

> 靈性生活 

> 聚會所的靈性特重於屬靈的內在追求。在靈魂體三元論的架構下,信徒清楚專注於靈的操練。
靈修在於追求在靈裡的經歷,讀經不是為了追求知識而是為了知道這段經文與自己靈命的關聯與如何實踐[6]。
聚會所信徒對於主的再臨有強烈使命感,熱心讀經禱告,參加教會事務,盡力傳福音。聚會所對教會與信徒﹑
教會與基督﹑教會與神﹑教會與新天新地有極大強調,信徒的靈性與教會緊密相關,
以教會為靈命成長與實踐的基礎,因而渴慕神﹑傳福音﹑建造教會。 

- 聚會所的精神就是努力學習神的話語,努力傳耶穌的福音。靈性的操練是隨時的,是個人的,
是小組的操練,決志把自己,把時間定主來,分別出來,來親近主,來與人學習。操練是犧牲,是享受,
是在靈裏,在主裏的合一。 

> 目前筆者並未找到對於這個譯本有系統的準確性評估。然除此以外,這個譯本也有「注釋聚會所立場」的疑慮
﹙尤其是由李常受一個人注釋全部新約部分﹚。在此舉一個筆者觀察到的例子。恢復版對加拉太五19~21的翻譯是
「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私鬥﹑好爭、分立、『宗派』、忌妒……」[67]。和合本對應「宗派」的翻譯是「異端」,
呂振中譯本的翻譯是「派別」,KJV的英文是” heresies”,NIV的英文是” factions”。 這個字希臘原文是hairesis,
新約聖經中和合本翻譯成「教門」或「教黨」﹙徒5:17﹑15:5﹑24:5﹑26:5﹑28:22﹚,或者「異端」
﹙徒24:14﹑加5:20﹑彼後2:1﹚,以及「分門結黨」﹙林前11:29﹚。然而李常受認為hairesis應當譯成「宗派」時,
我們必須交互參考到他在「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中提到的「宗派」六大定義[68],以及這個字所隱含的「堅持地方教會」的正確性。
如此的翻譯將使得反對宗派成為屬靈的正確依據,也增加了「注釋聚會所立場」的可慮性。 

- 應該從李常受的「神的經綸」來認識李常受的神學,與所謂的「教會立場」。恢復本的注釋並不著重在「教會立場」的議題上。 

> 李常受的注釋如同其他講道般,將成為聚會所信徒詮釋聖經的根據,進而引導信徒的靈性,
使李常受思想的影響力在他離世後仍能繼續延伸。這種顧慮並非毫無緣由。
台灣福音書房網頁引用Amazon的書評中[69],一位給予恢復版最高評價﹙五顆星﹚的讀者認為恢復版的真正價值,
是在「注釋」。另外幾位同樣給予五顆星的讀者書評也提到恢復版的「注釋」成為這個譯本不可或缺的最大特色與閱讀的收穫。
因為李常受數十年來對聚會所教義與靈性上的巨大影響,對於聚會所信徒對這些注釋的推崇我們不應覺得意外。
但是嘗試將注釋的靈性引導與聖經啟示的權威連結成為某種聖經譯本的價值,這種態度我們卻不可不慎。
面對所有在基督教書房裡看得到的聖經注釋,信徒在參考之時不宜不加思索全盤接受,且不應將注釋與經文平行看待,
甚至重視注釋甚於經文。在聖靈的光照下信徒對經文的領受,不應受限於某種注釋或者屬靈主張。此外,
以某一人之注釋成為惟一屬靈亮光的危險與可能帶來的偏差,讀者應當謹慎避免。當讀者閱讀恢復版及其注釋時,這些提醒同樣有價值。 

- 從經文意思唯一,與肯定真理的原則下,在世人面前狂傲也沒有錯。另外,不是唯一的亮光,是最高的亮光,李鼓勵人人申言自己的亮光。 

> 在2002年本文初版即將完成之前,經過介紹筆者有機會跟一位聚會所的弟兄交通到凌晨。
除了跟他請教以外,也將本文概要性的跟他交換意見。這位弟兄雖是初次謀面,
但是他很開放的提醒我多關注生命的問題,以及建議我不要提及「教會立場」。
他擔心會引起聚會所內部弟兄們的反擊,而且這問題在聚會所裡面也不再常提及了。我想了一下,
我說「若是把教會立場拿掉,那聚會所不就失了味嗎﹖」接下來我們兩人有一陣沉默。
最後我還是把關於「宗派」的評估留了下來。希望這段關於「宗派」的討論不致斷章取義,因而對讀者有參考價值。 

- 聚會所是從教會立場起家,但是很快就走向追求神的路線。所以只有聚會所裏有真理,
可以大膽說「人成為神」的奧秘。聚會所可以誇口說︰我們不是老鼠會,我們只會把人帶到神的話語裏。 


> 三、 另外,筆者觀察到在聚會所之中,還是有一些信徒是在反省目前的教會路線與牧養光景。
在李常受時期,這些信徒或許在公開提出反省之時就被驅離聚會所,或許寧願保持沉默廁身於聚會所之中。
但是隨著李常受的過世,開始有信徒使用網頁,用匿名的方式提出了對目前聚會所的針砭。
讀者們可以參考這篇文章「關於主的恢復省思」,網址http://www.mnstar.org/。
這篇文章看得出作者是在聚會所聚會多年且在真理上也有相當程度的人,他對李常受的評論,
應該算是聚會所圈內人的內行話,值得有興趣的人一讀。 

- 教導完了,要下來做個平凡的基督徒,不但要傳福音,生活也要有見證,教得到做得到,要活出神的性情,
不要單單享受神的性情,不要單單誇耀神的性情,要會柔和謙卑,少與人爭那一口氣。這樣就夠讓聚會所再翻騰五十年。 

> 四、 還有若干信徒,即使對李常受的帶領感到不妥,但是因為在聚會所外面感覺屬靈餵養貧乏,
所以又回到聚會所裡面去的。這些信徒選擇教會的動機,是重視屬靈的餵養。這些信徒反映了其他基督教會需要反省的事實,
那就是無論職事站出版品的內容我們認同與否,其中真理性教導,包括聚會所反覆強調的那些李常受的獨特神學見解,
以及對信徒教會生活的要求,雖然制式化,但是其濃度是相當高的。在其他教會追求「信仰生活化」的這個世代,
聚會所的做法雖然古板且沒有信徒自由發展的空間,但是看來在培養信徒愛主的心志與對教會的委身上面,顯然不因此而遜色。
這點可以供那些盲目追求方法論(如細胞小組教會)或者讓教會真理生活化(膚淺化)的教會反省。 

- 所以許多人來教會是要來看基督徒,來看神,但是非聚會所常常把教會弄得像俱樂部,聚會所的成功算是加爾文的成功,
要重視教導,人數自然就會加添。另外,聚會所的教導是敬虔派式,不在乎世上的物質,至於李的個人見證失敗,不過見證你我都是罪人,不值得誇口。 
- 至於其他 Ashim 對聚會所的評語請參考在 http://ccn.fhl.net/cgi-bin/gbook.cgi?ccn 
Feb 19, 回應: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 (10.聚會所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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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剛剛的文章有點問題 重新整理 不好意思...     編號∕118     留言時間∕Wed Dec 22 02:00:47 2004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1. 基督教的教會講耶穌, 講十字架; 
2. 愛神是遵照神的吩咐來愛人, 愛神的同時也要愛人, 愛神不是離群, 而是入世; 
3. 男女朋友的交往, 有個人的自由; 參加各類聚會, 也有個人的自由; 
4. 基督教教育: 
一年級: 聽福音, 認罪悔改, 信耶穌, 
二年級: 讀經禱告, 傳福音, 敬拜神, 關心人, 
三年級: 為義受苦, 勸勉合一, 等待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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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我看「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編號∕129     留言時間∕Sat Feb 5 07:39:03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Chen》之銘言: 
: 很多人都把這段經文用在"有關交友"或"結婚"方面, 是否也可以用於基督徒開的公司是否該雇用基督徒員工? 
或是基督徒員工是否該找基督徒雇主? 

林後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太 11:29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不要同負一軛」應該是指生活的方式或原則, 對事, 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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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我想問一個問題     編號∕130     留言時間∕Sat Feb 5 07:58:29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張軒儒》之銘言: 
: ※ 引述《張軒儒》之銘言: 
: 對不起我不太會用這個, 所以不小心就傳送了.但還是我本人. 
: 言歸正傳, 我想問的問題是, 為什麼好像很多教會對原罪的解釋都是給我一種偏向生理上的"遺傳"的角度?可是我們教會不是這樣說. 
: 上一次有人跟我推薦一本書叫"從遺傳之罪得自由", 很清楚也是這論調, 但既要借我我也看了一下, 
但我看了一點就看到傻眼, 而且作者是外國人"露絲霍基", 出版者是"道聲", 請問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為什麼有這種說法? 這對我來說是很不可思議的, 那本書還說耶穌罵文士和法利賽人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 
也是要這樣解釋, 從遺傳來解釋. 太不能相信了, 作者還咬這點來要我們去找尋袓先的罪好給自己得自由??? 

-- 罪就是離開神; 亞當離開伊甸園象徵離開神, 象徵屬靈的死; 罪就是死; 

-- 原罪就是原本已經有的罪, 原罪就是亞當有的罪責遺傳給了我們的罪責, 
我們不再生活在伊甸園裏了, 我們生下來以前就都離開了神, 

-- 殺害先知者的子孫, 在這裡是指行為相似, 不是指血統上的遺傳; 否則耶穌也是其中的一個, 
否則不會單單指文士和法利賽人; XX的子孫, 中文翻譯就是: 賽XX, XX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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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我想問一個問題     編號∕131     留言時間∕Mon Feb 7 06:02:54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Gilbert》之銘言: 
: ※ 引述《張軒儒》之銘言: 
: : ※ 引述《Gilbert》之銘言: 
: : : : 我只能說, 我信人有原罪, 但我不信罪從亞當進入全世界的途徑是藉 
: : : : 肉體的遺傳, 而是因為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 因為先吃的是他的太太, 而"罪從一人入了世界"這經文明顯是指亞當而言, 不是指夏娃,不是嗎? 
: : : : 如果是遺傳,那"原罪"和"罪性"是否可以通用了? 
: : : : 那麼就是這樣了!這是我的想法. 
: : : 假如要區分"罪性"與"罪行",你的想法就有再商確的必要了。 
: : 為什麼??我是說"原罪和罪性", 你還要扯到"原罪和罪行",這兩者很明顯不是同一個, 請不要欺負我好嗎? 
: 討論原罪,區分罪性與罪行是很基本的範疇。 
: 我並沒有欺負你的意思,請明察。讓你不舒服很抱歉。我不多言便是。 

-- 
A1.罪行是一種行為, 犯罪的行為; 
罪性是一種性情或性格, 傾向犯罪或產生犯罪的性情; 
原罪是一種狀態或罪責, 犯了罪而必須受懲罰的狀態; 
A2.有罪也是一種狀態或罪責, 犯了罪而必須受懲罰的狀態; 
但是原罪是生下來以前,或生來就有的罪責, 
有罪是自己有罪行後,自己應該承擔的罪責; 

B.Ashim 個人不太能接受罪性說, 勉強能接受原罪說; 
應該不是罪性, 而是罪惡世界, 
B1.因為上帝按照個人的行為審判, 
..羅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 
..羅3: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啟20:12...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B2.罪充滿在人的內外, 就左右了人的行為, 
..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5: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羅7:20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 
..羅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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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     編號∕137     留言時間∕Wed Feb 16 19:17:05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雅各》之銘言: 
: ※ 引述《Ashim》之銘言: 
: : 本文回應... 
: 針對您文章的ㄧ段話"13.聚會所的敗筆應該是在於權力鬥爭,為了領導地位,為了教導權威,持續地做內部鬥爭。" 
: 可否請教這些消息是哪裡打聽的,或是您本人的經歷,謝謝 

我個人在會所的時候,感覺很好,到了會所外頭來,才看見有這個問題。不過這是對現象的詮釋不同,
總之這是我的詮釋。倪弟兄也自述自己與王載爭的情景,只是後來倪自己學到功課,就退下來。
李弟兄就不願退讓。很難說啦,為了所謂的真理,我們應該如何堅持,這是很大的功課。 

至於消息來源,對會所的評語多關心一點,就應該很容易在網路上找到,有個網站最近也鬧出一些新聞。
因為這個很容易絆倒人,我不想多提,如果你堅持「說話要有憑據」,我會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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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淺探聚會所 - 李常受帶領下的發展與轉變 (再版)     編號∕138     留言時間∕Wed Feb 16 19:27:32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雅各》之銘言: 
: ※ 引述《Ashim》之銘言: 
: 這種帶領的行為不只出現在長老帶領全時間的事上,還有許多教會的生活行動中,有無數的"帶領"的行為,
無數的"上對下"的互動,在李常受弟兄的著作中有明確提及這個部份,他使用"生命"這個詞,他說到生命是有"等次"的,
等次的高低來自於負擔,閱歷,或是肚量等,生命等次高的聖徒自然會有負擔去帶領生命等次較低的聖徒,
而不在人為的命定與安排這類組織的位階職稱,這是李常受弟兄所詮釋聚會所的組織中的運作基礎。 謝謝 

1. 誰有資格來評鑑一個人的負擔,閱歷,或是肚量等,生命等次的高低? 
2. 如何才算是﹕不在人為的命定與安排這類組織的位階職稱? 
3. 組織的位階職稱是固定的,問題在於﹕如何安排人進去。公會的長來也是按生命的等次來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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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     編號∕144     留言時間∕Tue May 31 06:33:32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wenching (上帝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之銘言: 
: 3.話語供應:我覺得這是一般台灣教會非常缺乏的,聚會所有新約恢復本的註解,以及包含66卷聖經的生命讀經,
一年七次的特會訓練,對話語的供應相當地豐富,並且每天由活力排帶領會友閱讀「晨興聖言」,
我目前還沒看過有那個宗派的教會如此重視話語的供應。一般宗派教會話語的供應,
主要只是靠著主日講壇,一週一次,半小時的講道,頂多加上主日學的課程,比較追求的信徒,
也許會有每天個人的晨更,但是實在是缺乏適當的讀經材料輔助,我所知道有出此種材料的只有靈糧堂「靈糧日課」。
我覺得宗派裡的弟兄姊妹也會同意,「話語」實在是基督徒力量的來源,如果缺乏話語,
基督徒的生活必然是軟弱無力的,我覺得這是聚會所的長處。 

A-- 早期中文的查經解經資料是比較少,基督教書房多是些屬靈書籍,不多今年來各類的查經資料在網路上或書店裡是多很多。
其實想追求就應該多問。 

A-- Ashim初信主的時候也只知道一兩個牧師和長老,後來才知道當時有許多很好的佈道會和培靈會,
現在回想起來心中無限惋惜,自己傻傻地看看聖經、讀信經、背主禱文,真的沒有多大的收穫,
好比井底之蛙。其實現在仍然是井底之蛙,只是從水中跳上井底的一塊小石頭。 

:   另外,也有人指責會所思想造成國語教會的「反神學」、「反智」,但是其實會所並不是教導信徒不要用理智,
而是強調「理智」置於「靈」的管理之下,並且我們人在被變化以後,理智應該是被拔高,變得更加清明才是。
至於會所對神學的態度,李弟兄曾表示過一般的系統神學無法容納它的思想,但是也不會認為信徒
去閱讀、研究神學是「大逆不道」的事。當然,會所的確認為,基督徒的所為,並不應該基於某種學說,
而是有了神的生命以後,自然的彰顯神的形象,所作所為自然能達到聖經的要求。 

A-- 神學是一種令人愛恨交加的東西,沒有神學那麼信仰顯得空洞,有了神學卻造成無窮的爭辯和仇恨,
甚至脫離了聖經。基本上會好好研究聖經的聚會和基督徒並不多,現代聚會的重心不在聖經,
而是教導與靈恩之間的拉鋸,是權威與自我之間的拉鋸。Ashim希望聚會能夠單純地集中在:
認識救恩(神)、廣傳福音(人)、彼此相愛(我)。不要有太多的泛政治思想。

A-- 看見神學造成宗派,就不講神學。看聖經造成異端,就不準看聖經(不准的因素很多)。
聖經當年被禁也是私意解經的負面因素,造成私鬥,當然官方解經也有負面作用,造成愚民。
看見聖經造成宗派紛爭,就改聖經、加聖經。唉,只能說:做耶穌的門徒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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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2     編號∕146     留言時間∕Thu Jun 2 21:05:13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Ashim》之銘言: 
: ※ 引述《wenching (上帝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之銘言: 
: : 3.話語供應:我覺得這是一般台灣教會非常缺乏的,聚會所有新約恢復本的註解,以及包含66卷聖經的生命讀經,
一年七次的特會訓練,對話語的供應相當地豐富,並且每天由活力排帶領會友閱讀「晨興聖言」,
我目前還沒看過有那個宗派的教會如此重視話語的供應。一般宗派教會話語的供應,主要只是靠著主日講壇,一週一次,
半小時的講道,頂多加上主日學的課程,比較追求的信徒,也許會有每天個人的晨更,但是實在是缺乏適當的讀經材料輔助,
我所知道有出此種材料的只有靈糧堂「靈糧日課」。我覺得宗派裡的弟兄姊妹也會同意,「話語」實在是基�: 
寗{力量的來源,如果缺乏話語,基督徒的生活必然是軟弱無力的,我覺得這是聚會所的長處。 
: A-- 早期中文的查經解經資料是比較少,基督教書房多是些屬靈書籍,
不多今年來各類的查經資料在網路上或書店裡是多很多。其實想追求就應該多問。 
: A-- Ashim初信主的時候也只知道一兩個牧師和長老,後來才知道當時有許多很好的佈道會和培靈會,
現在回想起來心中無限惋惜,自己傻傻地看看聖經、讀信經、背主禱文,真的沒有多大的收穫,
好比井底之蛙。其實現在仍然是井底之蛙,只是從水中跳上井底的一塊小石頭。 
: :   另外,也有人指責會所思想造成國語教會的「反神學」、「反智」,但是其實會所並不是教導信徒不要用理智,
而是強調「理智」置於「靈」的管理之下,並且我們人在被變化以後,理智應該是被拔高,變得更加清明才是。至於會所對神學的態度,
李弟兄曾表示過一般的系統神學無法容納它的思想,但是也不會認為信徒去閱讀、
研究神學是「大逆不道」的事。當然,會所的確認為,基督徒的所為,並不應該基於某種學說,
而是有了神的生命以後,自然的彰顯神的形象,所作所為自然能達到聖經的要求。 
: A-- 神學是一種令人愛恨交加的東西,沒有神學那麼信仰顯得空洞,有了神學卻造成無窮的爭辯和仇恨,
甚至脫離了聖經。基本上會好好研究聖經的聚會和基督徒並不多,現代聚會的重心不在聖經,
而是教導與靈恩之間的拉鋸,是權威與自我之間的拉鋸。Ashim希望聚會能夠單純地集中在:
認識救恩(神)、廣傳福音(人)、彼此相愛(我)。不要有太多的泛政治思想。 
: A-- 看見神學造成宗派,就不講神學。看聖經造成異端,就不準看聖經(不准的因素很多)。
聖經當年被禁也是私意解經的負面因素,造成私鬥,當然官方解經也有負面作用,造成愚民。
看見聖經造成宗派紛爭,就改聖經、加聖經。唉,只能說:做耶穌的門徒很難。 

A--當然,教導盡講些哲學性的神學,太脫離現實不會造就人,教導盡講些生活化的經歷,太脫離聖經也不會造就人。
當前許多有宗派的教會,把所屬宗派從教會名稱除去,許多教會不講系統神學、不教使徒信經,
是單純地傳講信耶穌和禱告,久了就跟「信佛拜仙」相差無幾,不在考查聖經。 

: 2.聚會方式:聚會所強調「人人盡功用」,除了兩個月一次的集中聚會,一般主日聚會都是分區,
所以比較容易讓人人都發言,並且也是鼓勵人人都發言,這樣信徒比較有參與感,
不會覺得自己只是來「做禮拜」,聽聽講道就回家了,當然,這也減輕帶領人的負擔。 

A--初到會所會很驚訝人人都很追求、很有亮光,待久了就開始發覺千篇一律、最後發現都是李常受的言語錄。
連聚會所的人自己都表示,人人發言的壓力很大,一些人簡直就是敷衍。人人盡功用是對的,但是要人人發言就不對。
會所的許多做法很好,但是不是絕對的好,做久了,許多問題現在都出現了。 

A--李常受最大的弊病應該是攻擊其他的基督教教會。傳統教會對靈恩派、甚至異端,
也不過警告自己的會友不要掉進他們的陷阱,不會攻擊他們說是離經叛道、沒有基督、是妓女福。
連保羅對於陷害他的人,也不過說讓他們的身體被魔鬼毀壞,好使靈魂得救。傳揚真理要努力,不必花太多勁攻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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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146留言     編號∕148     留言時間∕Tue Jun 14 22:35:50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cdsf》之銘言: 
: ※ 引述《Ashim》之銘言: 
: A:「唉,只能說:做耶穌的門徒很難。」Ashim最近是有些憂鬱傾向嗎?做耶穌的門徒是再容易不過的,
因為你的導師並不向你隱藏.你可以隨時與祂對話.這點Ashim應該很明白才是.
改聖經、加聖經也不是我们這些平頭小老百姓的事,不用嘆氣啊. 

A--1.新教高舉的是唯獨聖經﹐連耶穌也要引用舊約的話來見證自己﹐聖經在信仰﹑在教會都扮演很重要的腳色。 
2.單靠讀經與禱告是不夠的﹐所以神賜下教師﹐也差人出去做見證﹐但是在假基督﹑假先知妖言惑眾的時代﹐真理在哪裡﹖ 

: A:Ashim這些話太兩分法了吧!哪有「盡講些哲學性的神學,太脫離現實」或「盡講些生活化的經歷,
太脫離聖經」那等事?全是調和著說的.更何況靈命的增長不全靠人來供應啊!靈命增長主要靠與主對談,
每日讀經是與神對談,讀出神給的瑞瑪,禱告也不是自言自語, 是一邊聆聽聖靈,一邊謹慎發言,
是與你的天父對話.讀經禱告是極甜美的事,哪是就跟「信佛拜仙」相差無幾?聚會發言也不必勉強,
跟奉獻一樣都是極自然的事, 不能勉強,一勉強就全失了味了. 

A--1.教會是基督徒的群體﹐除了個人的靈修﹐也要有群體的靈修﹐在群體裡﹑或在群體外﹐
說話不能造就人﹐也就見證自己靈命沒增長﹐甚至倒退了。 
2.勉強是其次﹐「義所當為﹐毅然為之」﹐當救人的時候﹐就該去救人﹐不能等到有感動﹑不勉強﹑準備好了﹐才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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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基督徒如何與神學對話     編號∕156     留言時間∕Wed Nov 16 15:43:21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2.4. 神學大致上分為系統神學、聖經神學、實踐神學。系統神學縱貫聖經,是種護教學。
聖經神學研究聖經的某單元,是種查經、解經。實踐神學是教會生活上的應用 

神學不應該侷限在真理的辨正﹑命令的重申﹐更重要的是帶起悔改的心﹑奉獻的心。
如果不能改變一個人的行為﹐那麼神學便是空虛的。 

> 2.4.2.3. 屬靈程度應該從三方面來評估﹕對基督救恩有正確的認識、對神特定的異象
(個人的一生特定的使命或職事)能夠辨認出來、對人對事能夠成為神慈愛和公義的彰顯。 

屬靈程度應該從三方面來評估﹕與神同行的時間﹑與人同行的時間﹑執行異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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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回一位會所弟兄的文章--2     編號∕157     留言時間∕Wed Nov 16 15:51:42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Ashim》之銘言: 
: : A-- 神學是一種令人愛恨交加的東西,沒有神學那麼信仰顯得空洞,有了神學卻造成無窮的爭辯和仇恨,
甚至脫離了聖經。基本上會好好研究聖經的聚會和基督徒並不多,現代聚會的重心不在聖經,
而是教導與靈恩之間的拉鋸,是權威與自我之間的拉鋸。Ashim希望聚會能夠單純地集中在:
認識救恩(神)、廣傳福音(人)、彼此相愛(我)。不要有太多的泛政治思想。 

A-- 如果沒有生活見證﹑沒有聖經印證﹐那麼人就無法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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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基督徒如何與神學對話     編號∕159     留言時間∕Tue Nov 22 23:20:54 200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2.4.1.2.1. 神要人﹕愛神、愛鄰舍。耶穌要人﹕相愛、傳福音。耶穌要教會﹕訓誡。使徒要教會的長老﹕牧養、做模範。 

a. 教會裡的 leaders (領導﹑牧師﹑長老﹑執事﹑教師﹑組長)一直是教會制度的「受害者」﹐
教會制度一直在專制和民主之間搖擺﹐改教後會友更是扮演矛盾的角色﹐員工兼老闆﹑球員兼裁判。
當然﹐一個 leader 如果願意付出﹑努力關心羊群﹐會友仍然還是會尊重 leader 的。
其實一般會友都很尊重教會領袖﹐真正的問題在於教會的同工團隊﹐在團隊裡每個同工都想拉馬車﹐
奮力拉車向前跑﹐但是如果每一頭馬都跑不同的方向﹐馬車不但不會前進﹐還會被拆毀。
「如何做教會行政」是個大的課題﹐不過「愛每一個人」應該是做任何事工的基礎。

> 2.5.3. 現代的基督徒傳福音時講求果效,但是怕得罪人,怕對方就不來教會、就反對教會。
這樣根本就失去了保羅精神,保羅傳福音時甚至是去踢館,到猶太人會堂傳他們所厭惡的耶穌。
傳福音的神學是怕來不及救人,而不是怕得罪人。相對的,彼得在耶路撒冷裏,
受聖靈澆灌說方言、醫病行神蹟、一開口就數千人信主,是受到普遍效法的模範。 

b. 有人認為剛信主的人傳福音最有效。其實人剛信主時﹐是最火熱的時候﹐像是初生之犢不畏虎。
但是他們當時的信仰常常是錯的﹐所傳的常常是另一種福音。回想起來﹐又有幾個人信主時﹐
對主耶穌有真正的認識﹖即使花時間努力研究聖經或神學之後﹐恐怕在認識和誤解上仍然有相同的比率。
得救是一時的事﹐學習是一生的事﹐一邊做一邊學。 

c. 有人研究耶穌的生平﹐試著建立一套傳福音的方式﹑傳講真理的方式﹑關懷人群的方式。
但是保羅(主動)和彼得(被動)就有不同的傳福音方式﹐耶穌講比喻(使命)和保羅講神學(聖潔)
也有不同講道的方式﹐耶穌能夠大大地行神蹟﹐也不是我們都具備的優勢﹐所以很難成立一個標準模式。
但是耶穌﹑使徒和先知有共同性﹐就是帶著關懷人群的火熱﹐帶著殉道的態度﹐走進人群。 
..羅 9: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羅 9: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林前 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帖前 2:8 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這應該就是關懷者的態度吧?! 

d. 即使有了整個聖經的輪廓﹑神學的輪廓﹑教會的輪廓﹑事工的輪廓﹑福音的輪廓﹐但是如果沒有關懷﹐
那麼知識和制度都會變成空虛。知識可以一步步學習﹐制度可以一步步建造﹐但是沒有關懷﹐
就好比在蓋一個沙堡﹐蓋不高﹐也容易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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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人類化石與聖經年代     編號∕166     留言時間∕Wed Apr 12 00:31:29 2006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Lisa》之銘言: 
: ※ 引述《Gilbert》之銘言: 
: : ※ 引述《lisa》之銘言: 
: : : 人類化石與聖經年代諸多不符,怎麼解釋?我現在在上歷史課,很困擾,有沒有相關網站可以紓解困惑? 
: : 這部分我不是很熟。能否解釋一下有哪些是不符的呢? 
: : 我可以幫忙找找看資料。 
: 課本上說最早的人類化石是東非Ethiopia的Lucy年代距今400萬年, 
亞當的年代遠遠少於這個數目, 聖經學者怎麼說?有沒有簡明的參考書.有簡要的解釋‧ 

A. 年代的解釋 

http://www.ccmhk.org.hk/ChineseToday/2001/0110_6.htm 
蘇緋雲博士(生化學家) 
一、碳十四可信嗎? 
古生物學家說,因為地層是一億年,因此化石是一億年;地質學家說,化石是一億年,因此地層是一億年。 

http://www.ccmhk.org.hk/ChineseToday/2004/0401_3.htm 
http://www.hkpec.org/une/EvanMeeting/science.htm 

B. 關於Lucy 

http://www.c-science.com/txt/tc/sc/ls/20010327scls.htm 
在一九七四年在埃塞俄比亞(Ethiopia)發現的「露西」(Lucy)古猿化石,...這化石估計是屬於大約三百一十八萬年以前的古猿, 

http://www.answersingenesis.org/chinese/docs/ape_men.asp 
(簡體字)可是别忘了,最初的露西化石中并没有上颌骨,也没有头盖骨的大部分,也没有手掌和脚部的骨头! 

http://www.ccmhk.org.hk/ChineseToday/1995/9512_5.htm 
全是臆測和假想,憑埃塞比亞發現的三枚牙齒來大做文章,沒有任何科學根據。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kexueyushenjin/htm/chapter16.html 
(簡體字)结论是,南猿人,并非人的血亲,不是直立行走,在现有的动物中,最像猩猩。 

C. 進化論的謬思 

--潛在的歧視和優越感: 
最早的原始人在非洲--黑人, 
最進化的原始人在歐洲--白人, 
半生不熟的原始人在亞洲--黃人, 

D. 歷史課 

好好收集資料, 私底下好好和授課老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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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人類化石與聖經年代     編號∕171     留言時間∕Tue May 16 11:00:29 2006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Ashim》之銘言: 
: A. 年代的解釋 
: http://www.ccmhk.org.hk/ChineseToday/2001/0110_6.htm 
: 蘇緋雲博士(生化學家) 
: 一、碳十四可信嗎? 

放射元素年代鑑定法 在科學界一直被接受﹐而且被認為很準確﹐誤差值很小。 Ashim 本身不是學物理的﹐
但是 Ashim 的基督徒朋友中﹐三年前一位物理博士就反對這樣的質疑﹐兩個禮拜前一位資深的物理教授也不認同。 

最好是自己成為有執照的專家﹐否則辯論就淪於 看誰找到的資料多又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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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貼文的改版     編號∕173     留言時間∕Tue Aug 22 02:18:57 2006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關於2006.08.21的兩篇貼文的改版 
歸正評論 - 張貼淺談原文解經更新版 (作者: Ashim) NEW!!! 
歸正神學 - 張貼基督徒如何與神學對話更新版 (作者: Ashim)NEW!!! 

由於原來的貼文我加進去許多的編號﹐原本是為了討論用的﹐但是後來我發現那些編碼使得文章很難閱讀﹐
所以我就開始想要去掉那些編碼。去掉那些編碼的過程﹐也注意段落的完整性﹐也加入留言版的一些內容。
不過很遺憾的是﹐發現這兩篇貼文都沒有主題性﹐主要是因為這兩篇貼文原本是在留言版幾個短文的合併文章。我目前無法整合裡面的內容。 

我倒想寫聖經希臘文和希伯來文的文法﹐一個簡短但是完整的中文文法﹐把他們貼到網路上來。
希望以後能夠針對聖經希臘文和希伯來文﹐開一個的文法和經文的討論版﹐
甚至於書卷按原文解析的接龍版(這個部分比較複雜﹐我再想想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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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回應 Robert 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編號∕178     留言時間∕Tue Sep 11 02:55:18 2007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Jenny》之銘言: 
: 若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討論縮窄成加爾文和亞米念神學的分歧,其實未能反映今日對這題目的所有觀念。
因為現在很多人提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時,跟本就未聽過甚麼是加爾文的論點,甚麼是亞先念的論點!
這題目對很多信徒來說,已簡化成「曾決志信耶穌便上天堂」,已扭曲成「進天堂的入門卷」。 

.. 加爾文和亞米念神學的分歧,正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分歧的由來。背後有很複雜的愛神與愛人之間的掙扎。
這個絕不是方便門的爭辯﹐而是信仰內涵或聖經真理的爭辯。 

: 讀聖經時若抱著一個信念然後從聖經中去尋找經文作支持,這是危險的讀經方式。讀經需要整全性,
並且要看上下文、歷史背景…。假如將經文切成碎片的後果,歷史(批判法研究聖經)已給我們很多的教訓。相信你是清楚這點的。 

.. 一個信念通常是來自於讀經的結晶。這裡的貼文﹐由於篇幅限制﹐所以通常是點到為止。 

: 假如不管決志者在決志後是否仍跟從耶穌,總之「曾決志信耶穌便上天堂」,
那麼聖經中為何有這麼多的書卷給信徒勸勉要持守真道?耶穌的撒種比喻也不需要了!
信徒為甚麼要忍受逼迫(逼迫真是很苦的)?耶穌的登山寶訓也無需要講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反正曾說一次信耶穌便上天堂!? 

.. 這麼多的書卷給信徒知道﹕進到天堂的路是逼迫的路﹐是必定會經過的路。不是選擇一條受逼迫的路﹐才會進天堂。 

: 保羅的羅馬書便勸勉信徒不要作罪的奴僕,要作義的奴僕( 持守真道,信而順服),
彼得、約翰勸勉信徒要持守真道(彼得前書、啟示錄),不知名的聖經作者 - 希伯來書也勸勉信徒持守真道。
路加的使徒行傳中那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夫婦、行法術的西門的結局,是多麼清晰呢!
信徒信主後是仍要努力倚靠主的幫助去持守信仰。不過我們亦要認識和相信神的應許祂是那創始成終的神,愛祂的人,必蒙祂的保守。 

.. 結局不好﹐並不意味著「失去得救」。 

: 馬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看地上短暫的生命,祂都照顧到,更何況永生呢?
我們問有否進天國入門卷,我們的焦點是放在「人」的身上啊!
假如我們的方向是對著神而走,我們便不用擔心,焦點是對著神的,也無需要懼怕。 

.. 說「有進天國入門卷」,也未必是焦點放在「人」的身上。信耶穌﹑得永生﹐這個是耶穌親口的應許。所以﹐
說「有進天國入門卷」,是對著神而走,焦點是對著神的。 

: 對神的認識是要全面的,若只說神的慈愛而忽略了祂的聖潔與公義,只說信主而按自己的私慾而活,是自設陷阱吧! 
: 聖經無謬誤,是神的啟示沒有謬誤,但人的詮釋和翻譯是可以出錯的。有學者稱聖經的最佳譯本,
是以行動表現出來的。行動表達出對神的信有多強,是真的信還是假的信。 
: 信道而行道的,神必保守! 

.. 說得好。但是﹐保羅未信耶穌之前﹐也是為神大發熱心﹐掃蕩基督徒。天主教為了掃蕩異端﹐
也成立了宗教裁判所。行動未必驗證信心﹐行動未必增減得救。神的慈愛就是知道﹕
人對神的認識無法達到全面的。等到有更全面的認識神﹐行動已經消失。不等到有更全面的認識神﹐
行動已經錯誤。神的聖潔與公義表現在﹕內住信徒的聖靈﹑以及代罪的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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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對召會的疑慮     編號∕270     留言時間∕Fri Aug 14 12:52:36 2015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陳恩》之銘言: 
: 有些問題想要請教個位 我以前是在召會聚會受洗的弟兄 但是我對召會的三一神論以及基督論 
我不清楚也不了解 還有他們的成神論以及召會立場 主要就是他們的基本真理 我有很多疑慮 
我覺的是異端 他們說父就是子就是靈 父等於子等於靈 基督是受造的 但是正統真理不是這樣講的阿 
我對正統真理也只了解基本三位一體 跟基督論而已 希望個位可以替我解答 還有對於召會領導人李長受 
網路上也有很多醜聞 這又要怎麼解釋呢 希望個位可以替我回答解釋這個問題 不然我不知到要不要回召會了 

李常受已經走了 他的過去就不須要再討論了 
如果你了解正統神學 就可以分辨出他們的神學是不是異端 
如果不熟悉神學 神學就不該是你選擇教會 選擇聚會的標準 
高舉聖經 合理解經 這些才是選擇的標準 

他們的神學 小部分不同於正統 甚至是旁門左道 還不至於成為歪門邪道 
他們的三一論 正如你所提的 父就是子就是靈 父等於子等於靈 
他們的基督論 基督就是那靈 承繼了他們的三一神論 
基督就是熟神 可以吃 所以我們吃喝基督的身體 基督的血 
他們的成神論 就是人有了聖靈 有了神的性情 所以人就成了神 有神性而沒有神格的神 

召會的立場 就是恢復純正的信仰 恢復初代教會時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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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n fhl- 回覆 2002


ccn fhl-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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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基督教諮商     編號∕28     留言時間∕Fri Aug 23 19:45:25 2002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a. 協談可能比咨商來得達意。Gilbert 把心理學的協談和教會的協談做了個整理,很簡單、清楚,很感謝他。 

b. 站在教會或神學的立場看協談,應該以救恩為出發點和目標,救恩的大環境是人的罪與神的創造之間的對立。
協談和傳福音的目的應該都是﹕恢復神原來的創造秩序,闡明﹕只有生活在神既定的生活方式,人才能有盼望、
才能解決生活問題,才能早日領受到神的祝福。 

c. 生理上或神經上的缺陷和『疾病』可能造成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問題,保守的基督徒化協談是﹕
要求協談前的身體檢查(如果有必要時),拒絕『常態式』的藥物治療。這麼說吧,
西醫單單認為生理會影響心理,中醫認為生理和心理是互相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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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RE:基督教諮商     編號∕30     留言時間∕Thu Aug 29 08:08:03 2002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回應:(No.29)回應:RE:基督教諮商 

----- Ashim wrote on 8/27/2002 ----- 

Q1:「諮商是否帶有屬靈的任務?」 
A1:(a)基督徒的生活一直帶有屬靈的任務,基督徒生活的每個方面都帶有屬靈的任務。 
(b)Gilbert 8/15 中的一段話﹕「擇善固執說:同意並接受心理學必須居於聖經權威之下。
擇善固執者會採用心理學觀點幫助受輔者,然而當某些心理學與聖經衝突時,他會以聖經作為最高指導原則。」
其實,這還是種混合說。所謂的最高指導原則應該是﹕聖經是我們某門研究的動機、方向、規則,
世俗的心理學不但要用聖經來重新檢查和修改,也要根據聖經重新建立起新的心理學。
唐崇榮牧師在希伯來書查經裏,也提到任何的學問都應該透過聖經來研究。
不過,Gilbert 8/15 的文中也提到﹕教會界對協談的研究很少。真的,
教會界對任何聖經化的研究都做得很少,甚至神學或教會領導方面。除了幾個神學家外,
神學著作都很世俗化、人性化、個人化,很少有聖經整體觀、救恩觀、神的聖潔觀。
教會領導不是抄襲學術作品、抄襲成功企業家、就是片段的聖經人物側寫、經句嘉言錄。 
(c)聖經原本是記載救恩的書,很難預測心理學的資料有多少,不過可肯定的是﹕
救恩是成功人生的基礎、是成功協談的基礎,可肯定的是﹕聖經提供了心理學的架構和準繩。 

Q2:「至於您提及之中醫﹑西醫對於身心的互動,不曉得有否包含「靈」的成分呢?」 
A2:(a)協談應該是有包含靈的部分。人組成的三元論常使人認為心理學不能涉及靈的部分,
尤其是對未得救的人更是不可能。Ashim 對三元論不是很熟悉,而且華人教會界的三元論都抄襲倪柝聲的思想,
倪之後就沒什麼大作。不過,人的生活問題出自於魂的問題、魂的問題又始於靈的問題,
所以任何協談不涉及靈的部分,是不可能根治,除非病情輕微、或依賴藥物。 
(b)中西醫的例子,只是按一般人的認識來舉例。Ashim 沒有醫科背景,所以不能進一步分析。 
...END 

----- Gilbert wrote on 8/24/2002 (No.29)----- 

謝謝您的回應。 
「諮商」counseling在教會界的確是翻譯成「協談」。您提到的b諮商的目的,
跟文中提到的Lawrence的立場接近,認為恢復人創造的狀態,是諮商的目的。
所以我們可以問一個根本的問題:「諮商是否帶有屬靈的任務?」每個人回答的答案可能都不一樣哦。 
至於您提及之中醫﹑西醫對於身心的互動,不曉得有否包含「靈」的成分呢?應該是沒有的。
假如信徒都認為要過聖靈管理的生活,或者聖靈充滿的生活,那麼對於「靈」的成分,信徒似不應忽略。不知您意下如何? 
...END 


----- Ashim wrote on 8/23/2002 (No.28)----- 

: a. 協談可能比咨商來得達意。Gilbert 把心理學的協談和教會的協談做了個整理,很簡單、清楚,很感謝他。 
: b. 站在教會或神學的立場看協談,應該以救恩為出發點和目標,救恩的大環境是人的罪與神的創造之間的對立。
協談和傳福音的目的應該都是﹕恢復神原來的創造秩序,闡明﹕只有生活在神既定的生活方式,
人才能有盼望、才能解決生活問題,才能早日領受到神的祝福。
: c. 生理上或神經上的缺陷和『疾病』可能造成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問題,保守的基督徒化協談是﹕
要求協談前的身體檢查(如果有必要時),拒絕『常態式』的藥物治療。這麼說吧,
西醫單單認為生理會影響心理,中醫認為生理和心理是互相影響的。 
...END 


----- Gilbert wrote on 8/15/2002 ----- 

... 擇善固執說:同意並接受心理學必須居於聖經權威之下。擇善固執者會採用心理學觀點幫助受輔者,
然而當某些心理學與聖經衝突時,他會以聖經作為最高指導原則。 
從神學角度出發的「全人需求理論」與諮商 
系統神學中談到人的本質,有三元論﹙靈﹑魂﹑體﹚與二元論﹙靈魂﹑體﹚之分。本文不擬陷入繁複的神學論爭,
將採用三元論為架構來進行探討。筆者的立場是,對於人的本質持保留意見。亦即三元或二元皆有其成立之處。
然僅僅作為分析架構的工具性目的,三元論較二元論為優,故選擇以三元論作為假設。三元論中的「體」是指肉體。
「魂」是指生命,與一般動物之生命無異。「靈」是指理性及宗教意識的所在。人之所以高於動物,
即在於「靈」的成分,得以理性思考,以及與神靈交。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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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RE:基督教諮商     編號∕35     留言時間∕Tue Sep 3 16:01:38 2002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用聖經檢驗心理學(的哲學面基礎)」:如此並不能呈現聖經在心理學方面的整體觀。 
「神學應該指揮心理學(及其他學問)的時候,神學就失去了與心理學(即其他學問)對話的能力」:
(a)狹義的神學為封閉系統,所關心的是聖經裡的神,而不是人的心理﹑人的歷史。
廣義的神學應該是神的創造和命定﹑神的作法和看法,要讓神和人對話。 
(b)就近代神學與人對話的歷史而言,人的護教常顯示對聖經認識的不足,人的攻擊聖經常基於不足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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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RE:基督教諮商     編號∕39     留言時間∕Sun Sep 8 13:33:51 2002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1. 如同聖經不是本科普書籍,我們也沒有理由認定聖經是一本心理學書籍。假如您同意這命題,
那麼我們如何能從聖經中拾取心理學相關的片段,成功發展出一個「屬靈心理學系統」﹖
這個系統究竟是心理學的,還是屬靈的﹖還是有可能都不像﹖ 

(a)「科普書籍」的「科普」是什麼意思? 
(b)聖經化的心理學可以從神對人性的評論做起,繼而是神對人生的安排、聖經人物的個案研究、智慧文學裏的思惟研究,
再進一步做實際的臨床印證。但是 門外漢的假想還不見得對。Ashim 不是搞研究的,只是普通學神學的。 
(c)屬靈的學問是根據神所定、所啟示的定律和真理做研究的基礎,
屬世的學問是根據人所發現、所解釋的定律和真理做研究的基礎。 

: 2. 假如我們接受您所謂「狹義」的神學定義,那麼似乎能夠印證今日基督教神學在學術界的孤立。
但難道我們處理聖經裡的「神」時,可以掩耳不聽從人類學﹑神話學﹑社會學﹑史學而來的批判嗎﹖假如這樣,
那麼我們又如何能期待神學成為顯學﹖﹙對不起,我想您不是學神學的。若這段話牽動到您的信仰立場,我們可以不繼續。﹚ 

(d)「顯學」的定義是什麼意思?是大家都能研究的學問嗎?是都能討論的學問?
為什麼神學不是人人都能夠參與的學問?因為神學的前提是﹕神所說的都是律法、都是真理,神所做的都是對的。
這樣的前提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把神的光圈拿掉後所研究的就不是神學了。
(e)如果神學被定義成﹕「神所啟示的完全真理」,就沒有任何一個人所做成的學問可以來批判神學。
一門學問形成的程序不外乎﹕觀察、收集、分析、假設、實驗,每個步驟都會因為某種的不完全而有不被注意的錯誤,
結果就影響後續的步驟,後來就得修正、再實驗。所以沒有一門人做成的學問是完全的。 
(f)如果神學被定義成﹕「人對神完全啟示的瞭解」,也沒有任何一個學問可以來批判神學。
在前提和治學範疇、治學對象就不同,隔行如隔山,即使是同類的學問,雖然有交集,還是不同;
尤其是西方治學的方式,細分得很厲害,彼此河水不犯井水。 
(g)批判神學的研究方式,這是可以。比較神學和其他學問在前提和結論上的異同,這也是可以。
神學和其他學問的差異是﹕神學不去發現未知的新定律,甚至視未知的定律為毒藥,神學只研究神已經啟示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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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lbert》之銘言: 
: Hi Ashim, 
: 謝謝您的回應。我提出兩個看法,供您參考。 
: 1. 如同聖經不是本科普書籍,我們也沒有理由認定聖經是一本心理學書籍。假如您同意這命題,
那麼我們如何能從聖經中拾取心理學相關的片段,成功發展出一個「屬靈心理學系統」﹖
這個系統究竟是心理學的,還是屬靈的﹖還是有可能都不像﹖ 
: 2. 假如我們接受您所謂「狹義」的神學定義,那麼似乎能夠印證今日基督教神學在學術界的孤立。
但難道我們處理聖經裡的「神」時,可以掩耳不聽從人類學﹑神話學﹑社會學﹑史學而來的批判嗎﹖
假如這樣,那麼我們又如何能期待神學成為顯學﹖﹙對不起,我想您不是學神學的。若這段話牽動到您的信仰立場,我們可以不繼續。﹚ 
: ※ 引述《Ashim》之銘言: 
: : 「用聖經檢驗心理學(的哲學面基礎)」:如此並不能呈現聖經在心理學方面的整體觀。 
: : 「神學應該指揮心理學(及其他學問)的時候,神學就失去了與心理學(即其他學問)對話的能力」:
(a)狹義的神學為封閉系統,所關心的是聖經裡的神,而不是人的心理﹑人的歷史。
廣義的神學應該是神的創造和命定﹑神的作法和看法,要讓神和人對話。 
: : (b)就近代神學與人對話的歷史而言,人的護教常顯示對聖經認識的不足,人的攻擊聖經常基於不足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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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關於神學的一些思考     編號∕50     留言時間∕Fri Sep 13 06:30:42 2002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如同僅有少部分的專業人士專注於學術的訓練,不多的信徒會願意花時間在神學的訓練上。 

這個可能是宗教改革前後神職人員的「專制」和新教裏異端的紛紛,導致神學成為少數人的專利。
其實我們日常生活都受到我們個人的神學所影響,只是我們不叫它神學,而是人生觀、倫理道德。
所以,與其說「神學指導、指揮其它學問」,不如說「神學引導其它學問」。 

:而是針對在歸正網內留言版一位學神學的 Ashim 弟兄(或姊妹)的回文而發。我並不認識他,
也不清楚他的神學背景,看來應該是相當正統。 

Ashim 是弟兄,Ashim 的神學結構是浸信會的神學。浸信會的神學不是強調「浸」,乃是聖經,
像歸正神學一樣,強調回歸聖經。 


:( Ashim 留言時引用唐崇榮的想法,認為所有的學問都應該透過聖經來研究,從上面看來似乎有點河水犯井水了。) 

按 Ashim 的第一種神學定義「如果神學被定義成﹕神所啟示的完全真理」,那麼就不會河水犯井水了。
因為神的真理高過一切,不受批判,而且反過來要來批判一切。 


:但難道我們處理聖經裡的「神」時,可以掩耳不聽從人類學﹑神話學﹑社會學﹑史學而來的批判嗎﹖ 

實際的問題不是神學不能接受其它學問的批判,而是其它學問的發展目的常常是要把神這個因素排除開來,
當走進死胡同的時候,人類還是有信心﹕以後必能找到答案。許多人受到伽利略故事的影響,
總覺得教會界是反科學、反智的,其實許多很有貢獻的科學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比如牛頓。
基督徒應該對聖經有信心,要相信﹕從聖經的角度來研究其它學問,是不會違反事實的,
還會有事實來支持。如此行,當然要先有正確、足夠的聖經基礎。 


:十八﹑十九世紀以前基督教神學還真的是「指揮」了其他的學問。 

宗教改革以前,君權利用神權來鞏固,宗改以後,民權利用神權來打倒君權。目的達到了,
就不需要有神權了,就科學萬能、人定勝天的時代,現在又進入「無絕對論」的(後現代主義)時代,
是個多元、多變的時代。 


:在這些學問(哲學﹑史學﹑人類學等)不斷對神學提出疑問時,神學的選擇可以是在圍牆內繼續離世性的堆砌,
也可以是誠懇勇敢的面對陌生的質疑進行探究。我希望是後者,不自外於其他學問的神學。
至於要培養「僕人」或是「工人」的訓練,應當與神學訓練是不盡相同的。 

其實神學可算是種做人的道理、哲學,對於生活問題、或學術問題都應該能夠(合理、有限度的)解釋。
可惜的是,今日教會界早已棒打自家人,神學好像是種邪惡的東西,不如生活上對神的直接體驗。
神學的目的就是要認識神、藉著聖經裏的啟示來認識神、藉著整理出來的真理來分辨﹕
哪個才是真正在經歷神、怎樣才是順服神。講究生活經歷的也走向用聖經來解釋個人的遭遇,
而不是用聖經來規範、引導自己的生活、做義的奴僕。今日教會界裏神學常被拿來打壓生活經驗、
而生活經驗派的人也拿著得著的祝福來反擊神學。其實教會的危機是在蕭牆之內,是自家人的互鬥,
根本就缺乏合一、造就、學習的氣息,只有基督叫人死的香氣,只有血氣。 


:1. 基督教信仰是受基督教神學指揮,還是指揮神學?還是兩者互相影響﹖ 

信仰和神學、解經和神學之間的關係都是互相影響、雞生蛋、蛋生雞的關係。 


:2. 若「『真理』與『神學』不應劃上等號」,那我們如何能真理中做神學的活動
而不讓神學反省不打擾到啟示的真理?這是神學活動的必然結果,還是神學不可(也不能)
侵犯到神的權威? 

人所說的真理叫神學,神所說的真理叫聖經。做神學時會懷疑、質疑神的權威是正常的,
但是做神學的結果不能由衷讚美神、俯伏在神的面前,是不正常、有錯誤的。不過,還是不明白問題 2 。 


:3. 若「完全的真理」可能無法為人完全理解,我們言談這「真理」意義為何﹖
若對「真理」的神學反省必須留下「容疑」的可能,神學反省如何不成為空談,
同時也不偏離神學最起初的興趣:跟神有關的知識﹖ 

Ashim 說的「完全真理」是指﹕具有內在完全性、完整性的真理。林前12:10-13 指出無人可以完全理解。
其實,理解了也未必,願意接受,這是佈道時的困難。神學應該是一種勵志、實踐的學問,
不能等到全懂了才開始做,而是邊學、邊做、邊改。神學的反省要回到救恩、十字架上,
要回到神的創造、神給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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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詩歌智慧書導論讀書心得()     編號∕63     留言時間∕Wed Mar 5 15:01:42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心得分享: 
智慧:技藝,正確的抉擇。 
智慧書--在生活的不同角度中探索智慧。 

約伯記--在苦難不明中探索...敬畏神。 
詩篇--在情感憂喜中探索...敬畏神。 
箴言--在陷阱中探索...敬畏神。 
傳道書--在徒勞中探索...敬畏神。 
雅歌書--在思念的愛中探索...愛慕神。 

問世間,情為何物,值叫人生死相許? 
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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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原文解經     編號∕72     留言時間∕Sat May 31 17:44:32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見原文解經有感 

A. 前言 

解經是做神學的基礎。在流覽基督教的討論區時,看見有許多原文解經,很遺憾的是大多都是錯誤的解經。
用原文來解經是為了更尊重神的話,但是不通原文、不通解經法,就解經,這樣會誤導其他虔誠的基督徒。 

B1. 解經法的類型 

一般有四種解經法﹕字句式、字義式、寓意式、和靈意式。
(a)字句式解經就是按字面的意思,
不太理會上下文,直接而片面的解經;一般來講,專題講道就是一個例子,正本聖經搜刮一回,
也不太理會經句的出處在談什麼。
(b)字義式解經就很重視上下文、歷史背景、文化風俗,
試著分析一個段落的結構和作用;近代的釋義講道、歸納法解經是個例子。
(c)寓意式解經是認為經文裏隱藏著別的意思,
特別是有關於人的生活;例如,試圖解釋個人的行為,印證人類的成果。
(d)靈意式解經是認為經文也在投射信徒屬靈的天路歷程;例如,以色列或雅歌與新約信徒之間的關係。 

雖然字義解經近代被看重,但是這四種基本的解經各有特色、各有優缺點。字義解經的優點被強調,
似乎可以彌補其它解經法的缺點,其實字義解經的缺點常常被淡化。字義解經是個浩大的過程--
要截取單元段落、要研究上下文、要查閱歷史文化,都是經年累月的功夫鑄造成的。
倉促的字義解經常常呈現出似是而非、破綻百出的論調--當然也只有內行人才看得出來。
最好的解經法應該是四種基本的解經法都應用上,既可以截長補短,也更容易造就別人。 

B2. 解經的問題 

(a)在網路討論區裏常犯的錯誤是一廂情願、先入為主,對於其它的可能解不與理會,也說不出來其它解有什麼不對。
(b)其次也類似,邏輯推理不好,常常違反「若A則B,那麼若非B則非A」的公式--當然從普通句子裏也很難分析出「若A則B」。
(c)第三種錯誤是神化「以經解經」,以為如此就能保證解經的正確性。其實以經解經是指﹕
以淺顯而明確的經文解不明確的經文,但是一般都是拿很難明白、或還不明確的經文來解難明白的經文,
最後所得的結果就變得加倍的不明確。(d)第四是以偏蓋全、斷章取義,結果同一段經文,每個人解讀出來的都不一樣。 

C1. 聖經原文本身的問題 

聖經原文可以說是死的語言了,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都是古老的語言,雖然現代的以色列人努力使古希伯來文活過來,
現代人對古希臘文學也努力研究,畢竟那都是長久沒有人用的語言,
(a,b)時間和區域會變動語言的本身。即使中國到了近代還在之呼也者,還是有些古文字句不能完全解開。
即使近代英文通行世界,其實各地都有本地化的英文,這也是大英帝國開始製作文法書的原因之一,
希望能夠統一英文。(c)尤其,聖經原文的動詞時態一直是個謎,雖然有許多的權威性文法書,但是細查下,
會發現不同的文法書對某些經文有不同的解釋,而且新的研究成果更開始質疑古典的文法書。 

C2. 使用聖經原文的問題 

(a)在使用聖經原文解經時,一般常犯的錯誤就是字根釋義,以為字根可以決定字義,可以推測作者的用意。
其實字根只是幫助我們認識單字,因為外來語、俚語俗語、成語轉借的關係,許多字的字根已經與字義毫無關係了。 

(b)其次常犯錯的是句型,聖經原文的句型很靈活,所以會有很多讀法,不能因為原文字句排列是如何,所以必然如何,
這是要從上下文去分析。(1)因為聖經原文裏單字的字尾說明該字的作用,是動詞還是名詞,是主詞還是名詞,不像中文,
是由句子單字的位置來決定。希臘文的古典文學裏句型比較固定,動詞通常放在最後,但是新約聖經裏很靈活,
通常是重要的字放在最前面。(2)另外,使這個問題加重的是字詞的省略,
所以有時就分不清楚某個主詞是做一件事,還是做兩件事(例:徒16:31)。 

(c1)再來是介詞的使用,聖經原文裏的動詞通常接固定的介詞,所以介詞本身的意義並沒有什麼影響性,
頂多是一個動詞的某個意義接某個特定的介詞,或者因此就形成特定意義的動詞片語。
(c2)另外是,即使介詞片語,一個介詞的某些意思接固定的名詞的格,決定名詞應該用所有格型、或受格型,
但是中文和英文裏接在介詞後面就是受格,使用受格型,所以有人就錯用該介詞的別的意思。 

D. 結論 

用聖經原文來解經,並沒有具備更大、更多的優點--可能有,但是同時也具備了更大、更多的缺點。本文只是淺談,
目的是呼籲眾聖徒努力學習原文,小心謹慎地解經,不要害怕別人的嚇唬,也不要步入別人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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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以經解經     編號∕73     留言時間∕Wed Jun 4 19:23:56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以經解經 

A. 前言 

根據韋斯敏斯德信條(1647年,第一章第九條),筆者曾提過「以經解經是指﹕以淺顯而明確的經文解不明確的經文」,
發表後心中不安,因為雖然華人常說「以經解經」,但是到底什麼是「以經解經」?當筆者在網路上查詢,
發現近代的治學走向「以經解經」,例如,研究四書五經、研究中醫、研究佛經(佛學);有自經解經和他經解經,
相當於新舊約自解或書卷自解以及書卷互解。華人教會界裏,大概只有陳終道的「以經解經」有專門談這方面的問題。
筆者曾讀過該著作,當時並不完全同意書中的看法,可惜現在手上沒有此書。 

B. 什麼是「以經解經」 

在宗教改革時,為了對抗天主教的教會權柄,宗改家於是祭出「唯獨聖經」的口號,
認為聖經的權柄高過教會的權柄、而且只有聖經才能解釋聖經。其實,解經和神學是相互影響的,
無論用什麼方式解經,個人的神學強制地引導個人的解經,但是神學的基礎又是建立在個人對整本聖經的熟悉和認識,
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解經成果可以表達他的神學立場(甚至是教義的肯定度),他的神學立場又表達了他個人對聖經的認識。 

解經的兩大主流是﹕字句解經和字義解經。字句解經是看字面的意思,字義解經是求合理的意思。
就「以經解經」而言,字句解經注重縱向貫穿整本聖經,字義解經注重橫向理解聖經的一個段落。
字句解經幾乎是把聖經拆散,然後重新組合,字義解經幾乎是聖經重新分段、重新斷句。字句解經是種類比解經,
字義解經是種結構解經。「以經解經」的定位也在兩者之間搖擺。 

(1)首先,以經解經常用在字義研究上,以防止人為的解釋,實際上常忽略了聖經是用一千年寫成的書,
某些字的意義隨著時間會變,也忽略了一個作者的慣用法,也忽略了一字多義的問題,如何取捨某個意義的規則。
(2)其次,除了用在相同字詞的對比上,也用在相同或相似的敘述句上,常用在研究引用句上。 

前兩者偏向字句解經(用「偏向」,因為還是可以用字義解經的方式研究),
(3)還有,把以經解經的範圍局限在上下文(或前後文)裏,以期掌握該有的特殊意義,
這就牽扯到字句的文法、完整的單元段落、上下文的編排和思路,所以「從上下文來看」是一句很含糊的話,
言者不進一步說明,聽著根本就不明白是怎麼「看」、是怎麼解決一堆連帶的問題。
(4)一般是把「以經解經」解釋為「以整本聖經來解釋解釋這段經節」,(前一種是「以前後的經文來解釋這段的經文」),
也就是要求要把「所有」相關的經文都帶進來,因為藉著聖經軟體對字義研究或許可能(可以列出所有的經文,
如果列出的經文不多;否則如何在有限的時間裏以經解經地研究每個經文),
但是對教義研究就是個理想,總會顧此失彼、總有漏網之魚。 

(5)另外,唐崇榮提出「以總原則解經」,是走中間路線或間接路線(先字義解求得總原則,再字句解),
但是唐氏也無法交待清楚什麼是「總原則」。筆者認為那是種「以神學解經」,不是「以經解經」,頂多是「有限制的字句解經」。 

C. 結論 

「以經解經」未必是正確的解經,頂多是較好的解經方式。筆者認為應該「以信仰解經」,
因為「以經解經」已經走到末路--以偏蓋全,因為「以經解經」引發出來的是無謂的、形而上的紛爭,
煞似言之有理,其實是破綻百出,不過為了支持個人的神學觀點。「以信仰解經」是種露骨的(字句)解經,
「因為我這麼信,所以我這麼解經」,更是「因為我這麼說、這麼做,所以我這麼解經」,
解經是為了辯護我的成聖生活(基督徒生活),不是為了理解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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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以經解經     編號∕75     留言時間∕Fri Jun 6 07:17:59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 引述《Gilbert》之銘言: 
: Ashim弟兄, 
: 有否考慮將您的想法稍作整理出來,刊登在歸正網上呢﹖ 
: 畢竟留言板不是一個很合適做系統性發表的地方。 
: in Christ, 
: Gilbert 

Gilbert, 

原本有感於許多基督徒把信仰、教義建立在不扎實的解經上,真理的辯論變成道聽途說的傳講,
而不是自己的新生命。原本只是想寫幾句話,但是又想交待清楚,結果越寫越多。整理是要花時間,
而且所談的偏向解經,與神學話題有距離。可能就只是「稍作整理」然後投稿。 

As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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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字根釋義     編號∕77     留言時間∕Tue Jun 10 14:44:36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字根釋義的一個失敗例子是出現在美國一些管理書籍上,書上舉例說:中文的危機是危險與機會兩個字合成的,
所以有危機時雖然有危險但是也有機會去突破,去攫取利益; 

危機的意思應該是危險的時候,中文的機較常用的意思是機制,或時機; 

當一個字的每個字根的意思都查出來了,如何把字根們串起來則是另外一門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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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原文解經的優點     編號∕78     留言時間∕Tue Jun 10 15:03:58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歸正網對Ashim寫的淺談原文解經,在簡介裏提到原文解經可能導致的優缺點;Ashim在該文裏沒有提到優點,只好在此補充一些; 

原文解經的優點: 
1.更合乎聖經原本的意思;因為在翻譯中目的語言的語法以及譯者的神學背景為造成意思的偏差,尤其是一語雙關的句子; 
2.可以解開譯本裏一些不順的或難懂的字句,原文的語法常常使句子的意思更直接,更清楚;不致需要採用靈意解經; 
3.變相的權威感;虔誠的人會希奇,老信徒認為是賣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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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淺談原文解經--補充3     編號∕79     留言時間∕Wed Jun 11 13:29:34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補充1,留言版編號79,字根釋義 
補充2,留言版編號80,原文解經的優點 
補充3,本文,關於第7點的例子 

在「7‧使用聖經原文解經的問題」所舉的例子都是聖經原文裏的希臘文; 

希伯來文裏, 
1.除了專有名詞外通常一個單字一個字根; 
2.名詞勉強有個所有格,做受格的名詞常使用介詞指示; 
3.解希伯來文的詞義時有三多:複合名詞的詞義多,介詞的字義多,動詞的型態多; 
3.1.複合名詞可能是同位語,如果前一個名詞是所有格(其實是被所有格,是指後一個名詞才有所有權),
那麼意思就多了(希臘文也是如此,但是希伯來文至少多了個(被)形容詞的關係),
後一個名詞是主人,親戚,地點,時間,形容詞,主詞,受詞,動詞,族群或種類,某類的典型物,等等; 
3.2.希伯來文的介詞不多,所以每個介詞的意思繁多,另外複合介詞也多,複合介詞可能形成新的意思,
加強擴充介詞的意思,或者只是無意義的假介詞; 
3.3.希伯來文的動詞,時態兩個,完成式與未完成式,語態的作用有,主動,被動,叫自己動,叫別人動,
成為,叫別人成為,等等,語態上的一個字型可能包含多種作用; 

所以當真要用原文解經來解舊約,真的是自討苦吃;頂多挑些簡單的經文來解解;
聖經原文還有單複數使用的問題,定冠詞的問題,等等其他未解或難應用的問題; 

講這些不是為了嚇唬人,不是要抬高自己,指為了眾聖徒能看重神的話語,神的心意;
不要中文譯本看不懂,就指望註釋書(參考可以,過度依賴就不好了),甚至指望英文譯本,
在美國甚至有牧師在自己的教會開聖經原文的課程; 

解經方面的問題和困難,我們有了個共識,然後我們討論神學才會有共同的基礎,不必取笑對方解經的方式或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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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回應:Court of Love     編號∕82     留言時間∕Sun Jul 6 14:16:45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1.對一般人而言,談戀愛是會很耗時或傷神的; 

2.怎麼輔導談戀愛或異性交友的人? 
2a.避免淫亂;聰明人,婚前止於牽手; 
2b.積極準備和從事共同的(在日常生活上的)事奉--感恩和宣揚; 
2c.了解彼此婚姻的時間表和婚姻生活的看法--避免一方投入過度; 
2d.談婚嫁時,要開始學習讓基督成為兩個人教會的頭; 

3.無法輔導就轉診(到專業輔導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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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淺談原文解經     編號∕86     留言時間∕Thu Oct 2 04:39:42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在某些討論室裏,近來有人試著用古代教父的文章,和近代的神學書籍來辯護來申述自己宗派的立場。
但是,所發表的文章有幾個缺點。 

第一,引用的東西不是斷章取義,就是張冠李戴,完全是不按作者的思路和意圖來討論,
而是專門挑合乎自己心意的支言片語,結果,論述不但與「主流」神學不同,也與引用出處的立場不同。 

第二,純粹地談神學,撇下聖經不管。假借神學家和教父的聖經基礎,進一步玩弄他們的文字。
基督教的傳承乃是一本聖經,耶穌和使徒的言論都沒有記錄在聖經裏,神學家的言論又算什麼,
所以單憑神學家的權威還是不能搖撼聖經的地位,這就是宗教改革的精神。
聖經的真理如果已經扭曲在前,神學家的真理也會跟著扭曲的。 

第三,很可能想藉著古今的神學家來打擊主流神學,打擊自己宗派以外的基督教宗派。神的道從來也沒有淪沒過,
教會不能代替聖經,更不能代替神,教會的分黨結派,並不代表真理的淪沒、神的失敗,
教會裏的各個宗派不代表真理的法統,因為真理的法統記載在聖經裏,而各個宗派所做的乃是按照所領受的,來服事神。 

第四,強解聖經。沒有人可以完全了解聖經的,因為使徒時代勸人不要強解經文,聖經末了的啟示錄更是講異象。
解經上有以偏蓋全的問題,也有以全蓋偏的問題,以統計數字來抹煞例外、特例。類似的問題,
就是認為可以把聖經完全系統化,或許神真的是把聖經完全系統化,但是人絕對無法看透聖經,
因為神還有隱秘的事沒有啟示。單看外表,猴子有可能是人類的祖先,才兩百年的光景,已經宣布兩者毫無關係。 

第五,隱藏異端。有人排斥異端,有人包容異端。輕鬆地說,異端遊走法律邊緣,嚴厲地說,異端在挖牆腳。
多初信主的人被攪得是非不分、不能分辨,甚至對真理冷淡。信主久的人也攪得厭煩就妥協,或是驚訝就離開正道。 

對聖經的態度和認識很重要,影響一個人的解經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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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基督教諮商     編號∕87     留言時間∕Thu Oct 2 05:23:58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近來有人認為咨商者可以站在「我的」立場,和當事人的立場。 

其實咨商者不應該有我的立場,更不應該站在當事者、被咨商者的立場。世俗的咨商是以被咨商者為中心,
只要他覺得快樂,只要事情解決就好,也有要人認清事情「真象」的。但是教牧式的咨商應該是以神為中心,
求神的快樂,等神來解決,認清神拯救的真象。 

這個不是轉化作用,神學人生觀化,人生觀神學化。而是認同﹕生活在某個權柄、某種運作下的世界或宇宙裏。
只是一般人把神看得很淡,不是無神,就是神與我的關係很淡--神是有限,神遠在天邊,神不管這檔事,
神不可測知神會做什麼。只是把神放得與人平起平坐,頂多跟超人、偉人同等級。 

神只是在耶穌復活時很偉大嗎?只是在世界末日時很偉大嗎?到底「神創造」的重要性是什麼?
創世記第一章可能已經在許多信徒的心中淡化了,那一章只是篇史詩、神話,只是探討科學時激辯用,
只是說神創造、神能力大、神造了人。-----神是永在的主宰。 

在咨商時,咨商者或被咨商者扮演神的角色、站在神的主宰地位時,舊的災難不但不會結束,反而帶動起一場新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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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RE:基督教諮商     編號∕88     留言時間∕Thu Oct 2 16:30:41 2003 
作者∕Ashim     作者網址∕http://
 
人除了主動地遵行律法,難道就不能被動地遵行律法嗎? 

主動地遵行律法,就是認為應該遵行律法,但是有限地遵行,選擇性地遵行,遵行有時,律法有別。
被動地遵行律法,就是認為不得不遵行律法,所以時時要遵行,事事要遵行,努力明白律法,努力改進遵行的能力。 

律法不應該被懷疑,被討價還價。不能因為人的軟弱、人做不到就打折。不能因為人的解釋不完全就放棄。
否則神提出這些律法做什麼?不同意時就應該提出自己的解釋,提出自己的聖經根據。 

聖經的真理已經被局限在救恩、上天堂、得永生,被局限在形而上、灰色地帶的辯論。
聖經的真理對今世的生活顯得沒有什麼約束力,相對地,聖經的真理只是有個參考價值。
聖經的應用被局限在我思故我在,在於我認為神是怎麼樣的神,在於我認為神會怎麼樣做、
神應該怎麼做,而不管神曾經說過什麼、曾經作過什麼。 

當神的律法、神的本身變小時,怎麼做基督教的諮商呢? 

或許我們在乎過神說過的話,但是在了解神的話、神的意思的那個當中,已經精疲力竭了,如何應用、如何遵行,
總是那麼模糊。應用可能指著﹕要不要去定某個人的罪,遵行可能指著﹕要對已經完成的事來歌功頌德。
但是,我該如何面對、處理我現在正發生的問題呢? 

難道神的話只是心理上麻醉,神在生活中是怎麼與我同行呢?神在我的身邊嗎?神能夠叫我們彼此相愛嗎?
還是我只能心中懷怨、懷惡、懷恨?還是我只能口是心非地對人說﹕我愛你? 

當基督教的諮商者不懂神學、不能傳罪的福音、不能述說神拯救的偉大時,只能引導被諮商者走進死亡的死巷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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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l 信望愛- 神學


fhl- the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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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標題: 請問
時間: Tue Aug 05 19:59:52 2003

1。生活在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基督徒應該怎麼順服政府?
基督徒適合從事情報局的工作﹕偷情報、破壞、暗殺嗎?
基督徒軍人在戰場上可以欺騙敵人、出奇制勝嗎?

Big --可以吧,敵人就是壞人。
(這些問題可能不屬於這裏;)

2。路德的女兒亂倫,後代受到詛咒,
為什麼猶大的媳婦亂倫,後代卻沒有受到詛咒?
她們的動機都是為了後代,但是她們的結果不同。

Big --受詛咒是因為他們不迎接、善待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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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請問
時間: Wed Aug 06 20:17:45 2003

※ 引述《pharisee》之銘言:
: 作者: pharisee (學彈中山琴的賽老頭) 看板: Theology
: 標題: Re: 請問
: 時間: Tue Aug  5 22:11:28 2003
: ※ 引述《Big(Big)》之銘言:
: : 1。生活在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基督徒應該怎麼順服政府?
: : 基督徒適合從事情報局的工作﹕偷情報、破壞、暗殺嗎?
: : 基督徒軍人在戰場上可以欺騙敵人、出奇制勝嗎?
: : --可以吧,敵人就是壞人。
: : (這些問題可能不屬於這裏;)
: : 2。路德的女兒亂倫,後代受到詛咒,
:      ^^^^^^^^^^^^^^
:         我猜你應該說的是「羅得」吧!

是的;

: : 為什麼猶大的媳婦亂倫,後代卻沒有受到詛咒?
: : 她們的動機都是為了後代,但是她們的結果不同。
: : --受詛咒是因為他們不迎接、善待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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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時間: Wed Aug 06 20:29:08 2003

供參考的意見﹕

1.葉平順想強調耶穌的人性;
2.但是耶穌服事時,同時彰顯出他的人性與神性;
3.耶穌的人性與神性可以分開來認識,但是不可分開來研究,討論;
4.糖水的比喻甚好,但是耶穌是混合的糖水,還是液態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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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時間: Thu Aug 07 15:43:24 2003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historic/Chalcedonianbig5.html
迦克墩信經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
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
    按神性說,瓷與父同體,按人性說,瓷與我們同體,在凡事
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挽近時日
,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
                                      ^^^^
,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
于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
^^^^^^^^^^^^^^^^^^^^^^^^    ^^^^^^^^^^^^^^^^^^^^
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
    正如眾先知論到瓷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
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

糖液,為一實質,
具二性﹕甜性與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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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dFish》之銘言:
: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 時間: Wed Aug 06 21:59:50 2003
: ※ 引述《Big》之銘言:
: : 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 :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 : 時間: Wed Aug 06 20:29:08 2003
: : 供參考的意見﹕
: : 1.葉平順想強調耶穌的人性;
: 但在看到他論耶穌神性的資料前 不能斷定他否認耶穌是神

於該文,葉平順無意於耶穌的神性;

: : 2.但是耶穌服事時,同時彰顯出他的人性與神性;
: : 3.耶穌的人性與神性可以分開來認識,但是不可分開來研究,討論;
: 不分開研究討論 又如何認識? :) 

可以分開來認識,但是必須放在一起研究,討論,
因為耶穌同時彰顯出他的人性與神性,
分開來研究,討論,等於分離一個完整的位格;

: : 4.糖水的比喻甚好,但是耶穌是混合的糖水,還是液態的糖?
: 小心喔 沒有一個例子能夠正確無誤的表達 耶穌神人二性共存(co-exist)
: 於一位格中 如同三一 宇宙中沒有這樣的事 而我也無意用這個例子往混合
: 發展(若您有興趣 不妨找本英文字典翻翻Mingle的原意 再跟加克頓信經
: 的定義和基督一性論的用法比較一下 ^^)
: 最後 糖(基督的一性)的本性是固體的 水(基督的另一性)的本性是譯體的
: 兩者在糖水中聯合(非混合也^^) 所以固體糖與液態的水共存於一空間(我
: 這是用基督論的講法 非物理講法 因二物質不可能佔據同一空間) 所以固
: 體的糖得到液體的水的液體特質(屬性相通) 而呈現液態的糖的狀態(或說
: 糖成了液體)
: 當然 若我們不經過對人性神性的研討 找出其定論 看見一杯糖水 我們還
: 說不定真以為糖是液態的 ^^

端看是﹕研究人性,還是研究耶穌的人性;
端看是﹕研究糖或水,還是研究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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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論證,已在 CCEA 談論過;
點到為止, Big 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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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時間: Fri Aug 08 03:54:35 2003

※ 引述《OldFish》之銘言:
: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 標題: Re: 葉平順:「耶穌是人,不是神!」
: 時間: Thu Aug 07 19:45:56 2003
: : 糖液,為一實質,
: : 具二性﹕甜性與水性。
: 加克頓的二性 是指神性與人性 而不是特性 特性是連於性質
: 如甜是糖的特性 液體是水的特性 而糖和水是性質

性質是擁有特性的質體?

耶穌的神性不是指耶穌的神體,
耶穌的人性不是指耶穌的人體;
耶穌的體有神性也有人性,
耶穌的體是神體也是人體;
耶穌是神也是人;

: 在傳統神學中 神性與人性都是可以獨立存在的

神身上的神性,與人身上的人性可以獨立存在,
但是耶穌身上的神性與人性不可以獨立存在;

: : : : 2.但是耶穌服事時,同時彰顯出他的人性與神性;
: : : : 3.耶穌的人性與神性可以分開來認識,但是不可分開來研究,討論;
: : : 不分開研究討論 又如何認識? :) 
: : 可以分開來認識,但是必須放在一起研究,討論,
: : 因為耶穌同時彰顯出他的人性與神性,
: : 分開來研究,討論,等於分離一個完整的位格;
: 同意 二性必須分開認識 研究 但是在一個位格上的 研究,討論
: 多半是在屬性相通的範圍
: 如 耶穌(具有二性的一位格)既然是人 那他行神跡是怎麼一回事?

先知,使徒也行神蹟;

: : 端看是﹕研究人性,還是研究耶穌的人性;
: : 端看是﹕研究糖或水,還是研究糖水;
: 你要注意的是 從神學來看 耶穌的人性和你我的人性並無不同
: 正如我手上這杯糖水中的糖(耶穌的人性) 和在你桌上糖罐理的
: 糖是一樣的(你的人性)

這裏的 Theologian 吧!也有提過﹕
聖經說,耶穌的人性(A)和人的人性(B)到底有多一樣?
A=B, A>B, or A









 

fhl 信望愛- 問題


fhl-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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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神是苦難的神嗎?
時間: Thu Sep 18 01:36:24 2003

: ※ 引述《maranatha》之銘言:
: : 作者: maranatha (忍耐_被遺忘的美德) 看板: problem
: : 標題: Re: 神是苦難的神嗎?
: : 時間: Sun Sep 14 22:43:17 2003
: : ※ 引述《yichun(喵咪 =^,^=)》之銘言:
: : : ※ 引述《ryback》之銘言:
: : : : 作者: ryback (雷貝克) 看板: problem
: : : : 標題: Re: 神是苦難的神嗎?
: : : : 時間: Mon Sep  8 17:50:10 2003
: : : : 所有的苦難都是因為神的允許才會發生 難道他不是苦難的神?
: : : 神允許, 並不表示神是主動促成的那位.
: : : 允許和製造不一樣.
: :   哪裡不一樣? 可不可以多說明一點。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又挨打了,對方是我十八代老祖宗的仇家;
人在球賽,身不由己;老是來搶我的球;我說過了,不要再傳球給我了;
人在拳賽,身不由己;不管打贏打輸,在打人和被打當中,還是挨打了;

人在選舉,身不由己;
我又沒有選他,他憑什麼當我的XX,
我早就知道,他不是那塊料子,瞧,現在我也被拖累了;

人在學校,身不由己;
我就是不想讀書、不想工作、不想賺錢,
為什麼不能讓我白白地、好好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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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有甚麼比較容易的解釋去解
時間: Tue Sep 23 20:50:40 2003

※ 引述《smalltomato》之銘言:
: 作者: smalltomato (我誓要當台灣人!) 看板: problem
: 標題: 有甚麼比較容易的解釋去解
: 時間: Mon Sep 22 10:32:44 2003
: 我想用比較容易解「本於信,以致於信」
: 讀羅馬書時發現原來我根本不明白何謂本於信,以至於信
: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
: 尼人。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
: 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16-17)
: 這裡說到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而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在我的印象中,我們
: 常提到我們(信主的人)是本於信、以致於信,而聖經乃是提到神的
: 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那麼,這裡提到的信是指神的信實或是指人的信心呢???

Big 整理一下﹕本於信、以致於信.....
 BobChen 說﹕出於神要救人的信實、成於人想被救的信靠
 OldFish 說﹕始於人得救的信心、為要更深的相信
 Big 說﹕出於信、而終於信--只限於信,人神間的約吧?

早期, Big 也持 BobChen 的觀點,
但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應該是解不開的;
可能要先從什麼是神的義著手,
羅馬書裏,神的義應該是罰惡、救義吧?
雖然淡寫耶穌作挽回祭,
但是耶穌的血是立約的記號,
亞伯拉罕的信是指望將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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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有甚麼比較容易的解釋去解
時間: Tue Sep 23 20:50:40 2003

※ 引述《smalltomato》之銘言:
: 作者: smalltomato (我誓要當台灣人!) 看板: problem
: 標題: 有甚麼比較容易的解釋去解
: 時間: Mon Sep 22 10:32:44 2003
: 我想用比較容易解「本於信,以致於信」
: 讀羅馬書時發現原來我根本不明白何謂本於信,以至於信
: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
: 尼人。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
: 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16-17)
: 這裡說到神的義在福音上顯明出來,而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在我的印象中,我們
: 常提到我們(信主的人)是本於信、以致於信,而聖經乃是提到神的
: 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那麼,這裡提到的信是指神的信實或是指人的信心呢???

Big 整理一下﹕本於信、以致於信.....
 BobChen 說﹕出於神要救人的信實、成於人想被救的信靠
 OldFish 說﹕始於人得救的信心、為要更深的相信
 Big 說﹕出於信、而終於信--只限於信,人神間的約吧?

早期, Big 也持 BobChen 的觀點,
但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應該是解不開的;
可能要先從什麼是神的義著手,
羅馬書裏,神的義應該是罰惡、救義吧?
雖然淡寫耶穌作挽回祭,
但是耶穌的血是立約的記號,
亞伯拉罕的信是指望將來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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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rethink
標題: Re: 十一奉獻
時間: Fri Sep 19 01:51:23 2003

: ※ 引述《ChingA.bbs@bbs.fhl.net (琴兒)》之銘言:
: : ※ 引述《Stephen (司提反)》之銘言:
: : : 我覺得沒有自己的收入的學生或家庭主婦不必勉強奉獻金錢
: : : 如果奉獻不穩定是因為根本沒有自己的收入應該不會妨礙神的祝福
: : 看到這篇讓我鬆了一口氣
: : 身為學生的我輔導她勸我十一奉獻
: : 但是因為家人不信主,我還是學生沒賺錢
: : 而我因為怕得罪神
: : 就小心翼翼不讓我爸媽知道的奉獻的事情
: : 直到我有一個月因為那時候情形會被發現所以我問我輔導
: : 結果我輔導叫我問神的心意
: : 我那時候只有一個想法
: : 覺得我輔導怕這件事是她叫我做的,怕得罪我爸
: : 所以丟給我自己叫我自己問神
: : 後來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
: : 神沒回答我
: : 有一位姊妹跟我說叫我跟我爸媽說是欠人家錢拿去還
: : 聽到這句話我很生氣
: : 我之前就因為有欠人錢被爸媽罵說不許再借
: : 我難道要因為這樣被父母罵嘛?
: : 結果那位姊妹說
: : 難道你得罪神會更好嗎?何況你本來就是欠神的錢...(那不就等於講出奉獻一樣)
: : 我因此生氣的說不出話來...
: : 後來我有跟神說我之後再省錢還你
: : 那請問我還是要奉獻嘛?

 a.收到多少,就奉獻多少;
舊約是就收入(還沒有扣掉成本、日用支出)的十分之一,
這是基本的固定奉獻;

 b.學生和家管還是有個人養生的消費,
沒有收入,那麼能消費?
即使是實報實消,也要在個人的部分加入奉獻一項,
如果還是不能加進奉獻一項,
那麼只好、只能從個人消費中撥出奉獻的部分;

 c.現在學生打工賺學費的風氣很盛,
打工了自然有個人的收入,也就能奉獻;
其實,他人給的饋贈有可以奉獻,或者按其價值做奉獻;

 d.另外,即使一家只有一個人賺錢,
但是,做工得工價,
所以扣除家庭的共同開支,家管應該得到個人的工價,
否則,家管沒有錢拿,佣人倒有錢拿,
當然最好是開家庭會議,商議原則和細節;
當然,如果家管握有財政大權,就更應該奉獻了;

 e.家裏的大人、小孩應該養成賺錢、存錢、奉獻的習慣,
賺錢未必是功利,也可以是責任和努力、酬謝和獎勵,
金錢的使用,要想到神、為了奉獻給神,要計劃、要預備,
避免混淆給神的和給人的,也不要彼此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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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rethink
標題: Re: 十一奉獻
時間: Fri Sep 19 01:51:23 2003

: ※ 引述《ChingA.bbs@bbs.fhl.net (琴兒)》之銘言:
: : ※ 引述《Stephen (司提反)》之銘言:
: : : 我覺得沒有自己的收入的學生或家庭主婦不必勉強奉獻金錢
: : : 如果奉獻不穩定是因為根本沒有自己的收入應該不會妨礙神的祝福
: : 看到這篇讓我鬆了一口氣
: : 身為學生的我輔導她勸我十一奉獻
: : 但是因為家人不信主,我還是學生沒賺錢
: : 而我因為怕得罪神
: : 就小心翼翼不讓我爸媽知道的奉獻的事情
: : 直到我有一個月因為那時候情形會被發現所以我問我輔導
: : 結果我輔導叫我問神的心意
: : 我那時候只有一個想法
: : 覺得我輔導怕這件事是她叫我做的,怕得罪我爸
: : 所以丟給我自己叫我自己問神
: : 後來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
: : 神沒回答我
: : 有一位姊妹跟我說叫我跟我爸媽說是欠人家錢拿去還
: : 聽到這句話我很生氣
: : 我之前就因為有欠人錢被爸媽罵說不許再借
: : 我難道要因為這樣被父母罵嘛?
: : 結果那位姊妹說
: : 難道你得罪神會更好嗎?何況你本來就是欠神的錢...(那不就等於講出奉獻一樣)
: : 我因此生氣的說不出話來...
: : 後來我有跟神說我之後再省錢還你
: : 那請問我還是要奉獻嘛?

 a.收到多少,就奉獻多少;
舊約是就收入(還沒有扣掉成本、日用支出)的十分之一,
這是基本的固定奉獻;

 b.學生和家管還是有個人養生的消費,
沒有收入,那麼能消費?
即使是實報實消,也要在個人的部分加入奉獻一項,
如果還是不能加進奉獻一項,
那麼只好、只能從個人消費中撥出奉獻的部分;

 c.現在學生打工賺學費的風氣很盛,
打工了自然有個人的收入,也就能奉獻;
其實,他人給的饋贈有可以奉獻,或者按其價值做奉獻;

 d.另外,即使一家只有一個人賺錢,
但是,做工得工價,
所以扣除家庭的共同開支,家管應該得到個人的工價,
否則,家管沒有錢拿,佣人倒有錢拿,
當然最好是開家庭會議,商議原則和細節;
當然,如果家管握有財政大權,就更應該奉獻了;

 e.家裏的大人、小孩應該養成賺錢、存錢、奉獻的習慣,
賺錢未必是功利,也可以是責任和努力、酬謝和獎勵,
金錢的使用,要想到神、為了奉獻給神,要計劃、要預備,
避免混淆給神的和給人的,也不要彼此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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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rethink
標題: Re: 赦罪是給罪人一種僥倖的心態?
時間: Fri Sep 19 02:22:28 2003

※ 引述《fhlwww》之銘言:
: 作者: fhlwww (信望愛全球資訊網) 看板: rethink
: 標題: 赦罪是給罪人一種僥倖的心態?
: 時間: Thu May 22 14:35:57 2003
: 基督教裡的「信耶穌得永生」,容易產生一種僥倖的心態,而佛教的輪迴
: 觀比較好,因為做什麼孽就必須償還?

 a.得永生,就是脫離輪迴;

 b.在佛教界,有多少人肯定自己已經脫離輪迴?

 c.悟道成佛的人,又是如何知道,自己萬世以來前世的孽已經還清?
如果佛教徒可以知道何時還清了,基督徒也知道,
因為基督已經代替還清了,債主上帝也宣告沒有債了;

 d.還是,成佛後就不必再還債了?
如果是這樣,這就是信耶穌的道理;

 e.一般人誤解、或沒有了解「信耶穌」的意思,
以為只是空口說白話、說說就了事,
其實,信耶穌就是相信耶穌、接受耶穌、跟隨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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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rethink
標題: Re: 我有問題
時間: Fri Sep 19 02:34:45 2003

※ 引述《Log》之銘言:
: 作者: Log (喜樂) 看板: rethink
: 標題: 我有問題
: 時間: Mon May 19 22:54:45 2003
: 1.什麼是望彌撒??

仰望耶穌的祭典或紀念典禮;

: 2.為何聖餐時要吃剝餅和酒??(我忘ㄌ是發酵麵包還是發酵酒ㄌ)

聖餐是耶穌吩咐的,其中的餅和酒代表耶穌的身體和血;

: 3.為什麼在吃飯前要說"阿們"??

阿門是希伯來話,原意是「真實」,
是「是的」的意思,或者「出自誠心」;

: 4.教父在為別人祈福時不是都會比手勢??那手勢怎麼比阿??跟天主教的有不一樣ㄇ??
: 5.不一樣階層的教父或教士衣服顏色有不一樣ㄇ??

與其說階級,不如說是工作性質;
另外,衣服顏色一般是配合一年中關於耶穌的節期;

: 上面這些問題是我同學問我ㄉ
: 可以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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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l 信望愛- 道德


fhl-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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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請問
時間: Thu Aug 07 01:39:23 2003


生活在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基督徒應該怎麼順服政府?
基督徒適合從事情報局的工作﹕偷情報、破壞、暗殺嗎?
基督徒軍人在戰場上可以欺騙敵人、出奇制勝嗎?

--可以吧,敵人就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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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hu Aug 07 01:55:45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Fri Aug  1 02:39:45 2003
: 如題
: 我在真耶穌教會的討論版看到這個問題
: 他們討論非常久了
: 可是我看了覺得都沒有一個真正明確的標準在......
: 到底怎樣才算是犯姦淫?

1。姦淫是﹕肉體上的、婚姻外的露(下)體;
2。姦淫是﹕心理上的、彼此未同意的露(下)體;

婚姻怎麼算?.....

: 男女朋友之間的愛撫?

心理上的奸淫;
愛撫怎麼算?.....

: 看a片?

心理上的姦淫;
鼓勵他人姦淫;

: 自慰?

心理上的姦淫;

: 開黃腔?

心理上的奸淫;
強迫性姦淫;

: ...........or something else?
: 雖然聖經上經節提到
: 跟配偶以外的 是犯姦淫
: 可是我不認為這麼"寬鬆"耶..........?????
: 而且我後來問了一個問題
: 等了幾天 那個板上沒人回答...
: 難道是我的問題太刁鑽? ^0^
: 不過我先問完這些問題再問那一個"刁鑽"的問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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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hu Aug 07 02:11:10 2003

※ 引述《Big》之銘言: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hu Aug 07 01:55:45 2003
: 婚姻怎麼算?.....

二人成為合一,夫愛妻順;
二人的性行為不再成為姦淫,
二人外的性行為成為姦淫;

證婚?父母同意?


: 愛撫怎麼算?.....

姦淫﹕有性暗示,(間接)接觸性器官;

男女朋友最好保持距離,相敬如賓;
最好,只接觸手掌和頭部,不接觸嘴部,
其次,可以抱肩膀、親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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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at Aug 16 03:59:25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ue Aug 12 20:57:01 2003
: 好了~現在正式的問題要來了!
: 這就是我在真耶穌教會的板上找不到的答案
: 以下才是我真正想問的:
: 如果"性"是上帝賜與認為是正常的~
: 那到底有sex的慾望是不是罪????

想要有性關係,不是罪;
想要與人有性關係,可能是罪;
想要與非人類有性關係,是罪;
想要與非配偶有性關係,是罪;

: 如果是罪~為什麼在結婚以後這個慾望就變成不是罪了?

不忠貞、搶奪、逼迫,是罪;

: 我所要強調的是心裡的~
: 不是行出來的行為!
: 不是說什麼婚前性行為也不是外遇那種~
: 我是指"心裡"
: 夫妻之間不是會有色慾嘛?或許丈夫為了要與妻子嘿咻
: 夫妻一起觀賞a片之類的

觀賞a片,是罪,因為鼓勵別人奸淫;

: 這怎麼算?
: 還有如果一個一生不婚的基督徒~他不能有性慾嘛?
: 所以說不婚的人最好自宮算囉??這樣的話應該就不會有慾望了
: 像神父啊 修女啊~這種天主教神職人員怎麼辦?
: 他們有性慾是罪嘛?

聽說過嗎?有人拼命賺錢,冷落了老婆;
神父、修女已經看淡了性慾,
當然受到誘惑時,就另當別論;

: 像如果老婆不在家很久 老公他有慾望了怎麼辦?
: 如果性慾是罪 為什麼上帝不等人結婚後再讓人產生這種慾望?
: 像丈夫與妻子間 即使是2人
: 可是他們一起觀賞a片 用"道具"
: 不也很噁心嘛???這樣不是罪嗎???
: 為什麼一個慾望在婚前是罪的話~婚後卻變成正當的?

見前述;

: 我非常不同意這種說法!
: 一個色鬼男人~在他結婚後他很色 但他只色老婆
: 但他的色慾一樣很強~
: 為什麼婚後就變沒罪?

強姦老婆,是罪;
婚後,沒有權利主張自己的身體,
自己想要對方得身體,還得看對方允不允許你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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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at Aug 30 09:40:14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Sat Aug 30 00:45:42 2003
: ※ 引述《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之銘言:
: 另外
: 若和一個人以上發生性行為不就是犯姦淫嗎?

應該是指﹕有無,意圖或意願;
否則,許多人都在無知中被人在腦海裏一同犯姦淫;

: 那如果一個女孩被強暴了
: 她當然不可能嫁給那隻強暴她的野狼
: 她以後嫁給別人
: 這樣也算犯姦淫嗎?
: (另外~舊約中強暴女孩的人要娶那女孩~我覺得那被強暴的女生非常倒楣又可憐
: 而且如果是被輪暴呢????我覺得不太合理耶!)
: 那像被強暴的女生懷孕了
: 她墮胎也算罪嗎?????

基本上是,
細節問題就請教專家;

: 我想是不是很多事情其實沒有"一定"或"絕對"呢?

看聖經交待了沒,
又是交待了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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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un Aug 31 07:27:28 2003

: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 時間: Sat Aug 30 00:45:42 2003
: : ※ 引述《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之銘言:
: : (另外~舊約中強暴女孩的人要娶那女孩~我覺得那被強暴的女生非常倒楣又可憐
: : 而且如果是被輪暴呢????我覺得不太合理耶!)

在舊約裏,
個人意願與父母意願,在婚嫁中同樣重要;
強暴者有義務,娶嫁被強暴者,
被強暴者有權利,拒絕強暴者的娶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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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ue Sep 09 06:34:31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ue Sep  9 01:23:54 2003
:     可是如果被強姦懷孕的女孩才13 14歲或甚至是11 12歲呢?
:     我覺得如果墮胎就是罪
:     真是太`不會考慮到當事者被害人的痛苦了
:     難道年紀輕輕就該當媽媽? 而且是在極度不願意又已受到傷害的情況下
:     難道11歲的小女童也要生這孩子嗎?
:     重點是 女童的發育心智都還不完全
:     她還要上學耶!
:     太殘忍了!!  如果不讓她墮胎  我覺得真是沒人性........要是我乾脆去自殺算了
:     如果不能把這個孽種墮掉的話~~~~~~~
:     所以我才想說 沒有一定的絕對吧! 律法是死的!
:     字句叫人死~ 但精意卻叫人活!
:     死守著律法的  只不過是死的歸條

將相不論出生低;

強姦是個人的事情,也是社會的事情,
似乎社會不必為提供強姦一事負任何責任,
強姦,是被強姦者家門的不幸,不是社會的不幸,
因為社會是與受害者、弱者劃清界線的;

為什麼神強力要把強姦杜絕在以色列人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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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ue Sep 09 06:55:23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ue Sep  9 01:38:29 2003
:      而且現在小女生都很早熟
:      現在的女生很早熟 小學五年級甚至三四年級
:      就有人可以生小孩了

 a.二十年前,Big 就聽說鄰居中有九歲懷孕、也有十二歲生子的,
不必等到現在才早熟;

:      這樣的女童也要叫他生孩子啊? 殘忍啊!
:      如果神連這樣 墮胎都算有罪 那祂一定不是愛的神
:      我相信神不是這樣的!
:      是人跟教會把這些弄到"死"的境界

 b.為了一個人的生活好,去殺死另一個絕對沒有抵抗力的人,
這是殘忍;
 c.墮胎對一個成年的女人,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會造成傷害,
那不是一時逃避、一時安慰,就能夠醫好的,
更何況是個小女孩;這種下半生的內傷也是殘忍;
 d.許多人為了社會上的接納和便利,忍痛來主張墮胎;
誰是罪魁、禍首、始作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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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Wed Sep 10 05:54:51 2003

 a.自己生的孩子,還不會叫、還不會反抗,
就把他毒死,然後一刀刀的把他刮下來,
如果知道墮胎是這樣的死刑,
那麼,心頭是會比被強姦,還要難過兩倍;

 b.亞當的罪,他的後代,世世代代都一直承受著;
我們都生活在罪的世界裏,不完美的生活中,
但是我們怎麼能不努力做中流砥柱、出於泥而不染,
怎麼不努力少犯一個罪;
誰沒有做錯事、誰沒有被傷害過?
但是,我們豈能為了逃避而犯罪,
為了復仇而犯罪?
為什麼不能化悲痛為力量?

 c.雖然還不能確定受精卵何時形成生命,但是很快;
除非持續地觀察,
否則,當發現或感覺已經懷孕時,已經生命(人形)形成了;
即使不能確定何時形成生命,也不能錯殺一人;

 d.說白一點,強姦是社會問題,不是個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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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hu Sep 11 02:11:27 2003


 a.不是 Big 在定罪,那是神說的,
至於神對他自己的話,會不會負責,那是神的事;
神是在舊約、新約成立前說的;

 創 世 紀 9:5  流 你 們 血 害 你 們 命 的 、 無 論 是 獸 、 是 人 、 
我 必 討 他 的 罪 、 就 是 向 各 人 的 弟 兄 也 是 如 此 。  

 b.問題不是﹕愛不愛被強姦的人,
而是﹕被強姦的人愛不愛那個胎兒?

 羅 馬 書 13:9  像 那 不 可 姦 淫 、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貪 婪 、 或 有 別 的 誡 命 、 都 包 在 愛 人 如 己 
這 一 句 話 之 內 了 。  
 雅 各 書 2:11  原 來 那 說 不 可 姦 淫 的 、 也 說 不 可 殺 人 . 你 就 是 不 姦 淫 、 卻 殺 人 、 仍 是 成 了 犯 律 法 的 。  

 c.小學生被強姦,
是強姦者的錯,
是老師的錯,是警衛的錯,是父母的錯,
是警察的錯,是法令的錯,
是社會媒體的錯,是社會風氣的錯,
是司法院的錯,是立法院的錯,是監察院的錯,
是總統的錯;

 d.還沒有數算雛妓的責任問題呢!
還有生父姦淫自己的女兒!

 e.現在不問:胎兒是怎麼來的,
而是﹕那個胎兒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

 f.小女孩懷孕時,傷害已經形成,已經開始了,
小女孩生子的傷害很大,但是墮胎的傷害更大,
一不小心,母子就死在台子上,
到底我們想愛誰?救誰?

 g.為什麼不問問,有多少母親知道﹕
墮胎是先把胎兒毒死,然後一刀刀的把他刮下來;
如果知道墮胎的程序,仍然支持墮胎,
那麼,Big 會很沉默,沉默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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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hu Sep 11 02:22:54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Wed Sep 10 20:07:40 2003
: ※ 引述《Big(Big)》之銘言:
: :  a.自己生的孩子,還不會叫、還不會反抗,
: : 就把他毒死,然後一刀刀的把他刮下來,
: : 如果知道墮胎是這樣的死刑,
: : 那麼,心頭是會比被強姦,還要難過兩倍;
: :  b.亞當的罪,他的後代,世世代代都一直承受著;
: : 我們都生活在罪的世界裏,不完美的生活中,
: : 但是我們怎麼能不努力做中流砥柱、出於泥而不染,
: : 怎麼不努力少犯一個罪;
: : 誰沒有做錯事、誰沒有被傷害過?
: : 但是,我們豈能為了逃避而犯罪,
: : 為了復仇而犯罪?
: : 為什麼不能化悲痛為力量?
:  我在別的地方問
:  有個回答很好
:  參考看看:
:  活在舊約裡的人需要規條的判準來訂定行為依據
: 因為大家害怕犯罪
: 而活在新約裡的人,依據聖靈內住的良心來朝向純善的生活方式邁進.
: 誰能為這受害的女孩定規條來毀壞她呢?
: 誰又有資格責難那些害怕犯罪而指導別人的教士呢?
: 別問可不可以,請你要問自己在這件事情上可以做些什麼,來回應這醜惡世界的需要.
: 別再問可不可以,那是害怕和恐懼的心態
: 要問 我們該做些什麼,來協助需要幫助的人與事

所以,幫助小女孩把孩子生下來,
幫助小女孩把孩子養大,靠主生活;
不要殺死無辜的小女孩以及那個孩子;

: 善牧基金會可幫助扶助她,蒲公英兒童青少年輔導中心可協助心靈方面的重建;加油,
: 我們教會除了論斷和漠視之外,對受暴婦女或受創少女到底可以做些什麼呢?
: ^^^^^^^^^^^^^^^^^^^^^^^^^^^^^^^^^^^^^^^^^^^^^^^^^^^^^^
: 不要只是論定罪
: 因為遭受到這種遭遇的不是你
: 另一個答案:
: 申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 (申22:26) 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 (申22: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他。
: (申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 (申22: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 如果該男子不娶她, 她也是無罪, 可再嫁他人, 那男子也該死.
: 神的律法並不是不講情理的.
: 被汙辱的本身絕對無罪. 若不幸懷孕, 使孽種流失, 個人不認為神會追究.

憑聖經說的什麼,個人不認為神會追究?

: 若良心不安或 無法自然流產, 不幸不願生下小孩, 自有安排讓他人扶養的地方.

拆散母子,好意思嗎?

: 不可殺人是基於 "恨人"或"為利"或...而殺人,不可, 若是誤殺, 還有逃城可去存活.

特意為了自己的利益(羞辱和健康),來(殘)殺胎兒,
那個不是誤殺,而是謀殺--想要殺人,而殺人;

: (民35: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 至於私慾淫亂所懷, 特意墮胎, 則是不可的.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un Sep 14 04:01:49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被人叫小女巫)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Sat Sep 13 23:40:28 2003
:   我不知道男人如何站在女人的角度來思考,
: 這件事,若是今天你是女人,你能忍受自己身
: 心受到催殘了,還要生下孩子,要是我,做不到
:    今天我們討論的前題是若一個女人被強暴
: 了,我們只能將墮不墮胎的好處或壞處分析給
: 她聽,但不能將我們自己當成上帝般的來給決
: 定,第一,我們都不是上帝,第二我們也不是當
: 事人,所以,不論站在那個角度來看,我們真的
: 無權利去評批;信仰的真意難道只是為了在告
: 訴她你不能去墮胎,因為那是殺人...而對她
: 身心卻沒有一絲的安慰與接納嗎?
:     公義與慈愛就如同是走在鋼索上,平衡是
: 最好的結果,要達到結果卻是難的,而主耶穌就
: 是最好的答案...我認為在討論這件事的時候,
: 不妨問問自己 W.W.J.D ...我想,主耶穌會告
: 訴我們最好的解決方法 :)

WDJS: What did Jesus say?

詩 篇 127:3  兒 女 是 耶 和 華 所 賜 的 產 業 . 
所 懷 的 胎 、 是 他 所 給 的 賞 賜 。  

不要殺無辜的胎兒,胎兒是第三者;
除非可以證明胎兒不是人、沒有生命,
或是證明胎兒從某時開始算是人;

我們不做定罪、論斷的事,
只是轉述神的話語、神的誡命;

受害者從人得到的安慰,是有限的,
誰能真了解,可能你我都誤解了他們;
真正能安慰的還是神;

墮胎會造成比被強姦更大的身心傷害,
這點已經多次提及;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ue Sep 23 00:39:59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我.愛.貓)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Mon Sep 22 23:38:22 2003
:   我想耶穌在面對行淫的婦人時,祂只對
: 眾人說,你們中間沒有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
: 她,眾人從老到小,沒有一個人拿石頭打她
: 都紛紛的走了!
:   舊約中對於行淫的婦人只有惟一死刑,
: 可是,耶穌知道人性的敗壞與墮落,也知
: 道法利賽人的故意試探,主耶穌有智慧的
: 將公義與慈愛張顯在這個狀況下,所以,
: 您能說耶穌不顧及人性嗎?不能否認吧!

按耶穌這個例子,
應該原諒強姦的人,
不是那個被強姦,又要墮胎的人;

墮胎前,不可原諒墮胎;
墮胎後,只能原諒墮胎;

:   因為,耶穌也是人,祂能體會我們的
: 痛苦與掙扎,我認為聖經告訴我們的是原
: 則,但不是教條,否則,基督教與一般宗

基督教裏有原則、有教條;
不可殺人是古今中外的定律;


: 教並無分別了,只遵守教條即可,恩典就
: 不存在了;愛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惟一主旨
: 因此,公義是愛的實現,而愛是公義的精
: 神,所以,在考量這件事的狀況時,並非
: 只有以公義的角度來思考,而能否將人性
: 考慮在其中,除了求神來安慰之外,也支
: 持與接納受害者的感受,幫助她渡過精神
: 上的痛苦,我想,她才能接納自己與孩子
: 吧!
:   我反對墮胎,因為那是殺人,這點我
: 是絕對支持的,但是在因姦成孕這個狀況
: 下,是涵蓋更複雜的層面,我想不是只能
: 用聖經如何說來否定人性,而是用主耶穌
: 的思考來平衡公義與慈愛吧!

思考要有憑據、要有標準,
不是隨性、猜想、憑情感;


:   愛,是偉大的力量,使人降服!若是
: 連自己都不愛的女人,要求她去愛因性侵
: 害而來的孩子,這是何等的難吧!強姦與
: 墮胎何者痛苦,我認為很難選擇,因為都
: 很痛!這兩者都是身心靈的創傷,無從比
: 較吧...
: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ue Sep 23 20:05:07 2003

※ 引述《Big》之銘言: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ue Sep 23 00:39:59 2003
: 按耶穌這個例子,
: 應該原諒強姦的人,
: 不是那個被強姦,又要墮胎的人;
: 墮胎前,不可原諒墮胎;
: 墮胎後,只能原諒墮胎;

墮胎前,原諒強姦的人;
墮胎後,原諒墮胎的人;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Wed Sep 24 07:20:53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我.愛.貓)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ue Sep 23 23:02:51 2003
:   那按您所說的,被強暴的人卻是最無可原諒的人
: 囉...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墮胎,又要原諒那強暴
: 她的人....想到這裡,我不知道要如何去說我們
: 的信仰是慈愛的...

強暴的人是做壞事的人,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慈愛的,所以原諒他了;
被強暴的人在墮胎之後就是做壞事的人,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慈愛的,所以原諒他了;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原諒做壞事的人的信仰;

:     當然思考是要有憑據,有標準,所以,聖經
: 給我們大原則來遵行,但人卻是受到情緒與感
: 覺的影響呀!這才是人,是有血肉的人性吧!

但是我們該不該受到情緒與感覺的影響,
來鼓勵別人,或允許別人做壞事呢?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Wed Sep 24 15:54:41 2003

※ 引述《Big》之銘言: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Wed Sep 24 07:20:53 2003
: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 作者: debbie(我.愛.貓) 看板: Ethics
: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 時間: Tue Sep 23 23:02:51 2003
: :   那按您所說的,被強暴的人卻是最無可原諒的人
: : 囉...受到性侵害,又不能墮胎,又要原諒那強暴
: : 她的人....想到這裡,我不知道要如何去說我們
: : 的信仰是慈愛的...
: 強暴的人是做壞事的人,
: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慈愛的,所以原諒他了;
: 被強暴的人在墮胎之後就是做壞事的人,
: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慈愛的,所以原諒他了;
: 因為我們的信仰是原諒做壞事的人的信仰;

安慰受害者時,不當支持別人做壞事;
幫助別人分辨出,所要做的事是壞事,
這樣做不是要論斷別人,不是在論斷別人;

安慰受害者時,
要協助他面對傷害,否則就陷於象牙塔裏,
也要協助他醫治傷害,學會更加依靠慈愛的神;

神是慈愛,也是公義的,
神必然懲治作惡的人,
強暴的人,神要懲治,
墮胎的人,神也要懲治;

我的傷害,
使我更認識罪、記住罪,
使我明白,神為什麼痛恨罪,要除去罪,
使我明白,為什麼神親自要為我的罪慘死在十字架上;

我也曾為了我的欲望,重重地傷害別人,
但是,我仍然無視別人的傷害,
但是,我仍然在舔著我身上的傷痕,
直等到,別人重重地傷害了我,
我的欲望才停止,
我的怨氣才開始咆哮;

: :     當然思考是要有憑據,有標準,所以,聖經
: : 給我們大原則來遵行,但人卻是受到情緒與感
: : 覺的影響呀!這才是人,是有血肉的人性吧!
: 但是我們該不該受到情緒與感覺的影響,
: 來鼓勵別人,或允許別人做壞事呢?


===============

作者: Big(Big)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Thu Sep 25 04:05:09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Wed Sep 24 17:05:04 2003
:  所以我們應當原諒因被強暴而墮胎的人
:  不能再定她罪 給她雪上加霜
:  人家都已經身心受到重創了 再論斷她墮胎
:  就是無愛  不會替受害人著想

這麼說吧,
被強暴的人,因為身心受到重創,所以要殺強暴的人(的孩子),
在這個時候,有人來勸被強暴的人,不要去殺人,
這樣算是論斷嗎?算是沒有愛心嗎?


: 如果被害人決定要生下來 當然是最好
: 可是 一般人我想都不會想生下來吧?
: 畢竟那算是孽種
: 雖然說要原諒強暴人的人
: 不過那種賤男人 希望他得愛滋 去死算了!!!!!!!!!!!!!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Fri Sep 26 14:17:41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設圈套=^_^=)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Thu Sep 25 23:32:43 2003
: 那要看你站在那種角度了,才能去判斷何謂論斷及是否
: 有愛心了...請問您有站在受害者的立場去體會過嗎?
: 我不是質疑你的價值觀,而是我認為主耶穌是注重每個
: 人的獨特性及內在的需要與問題,耶穌強調的是我們內
: 在生命及生活的態度,勝過外在的行為表現(教條)!

如果神的教條,不能注重每個人的獨特性及內在的需要與問題,
那麼神就不算是神;
教條是模子,塑造出神所要的生命樣式;
神的教條,規範了生活的大小細節;
神的教條使我知道,強暴的人是歹人,
神的教條使我知道,我要和神愛歹人、愛仇敵;
看看我還能怎麼幫助他,但是不是幫助他作惡;

墮胎還算是小事,
大事是,怎麼鼓起勇氣,走去對強暴我的人說,我原諒你了;


:    今天,我們在討論這件事上,我發現我們很少針對
: 受害者的立場來思考,若是我們只站在聖經的角度來
: 思考,恐怕會陷入在教條化的思考中,完全不考慮人
: 性,我認為那樣的信仰可能會被人排斥與拒絕,就如同
: 中古世紀的修道院般的與世隔絕,漸漸地,教會會越來
: 越小,人也越來越少...

不站在聖經的角度來思考,
怎麼聖經就不算什麼了;

:    敬畏神,卻又體會受害人的痛苦才是我們要解決的
: 問題,也是最難的答案...

敬畏神容易,體會苦容易,
但是又要敬畏神,又要體會苦,是件無法雙全的事;
因為制定教條的神,全然不能體會受害人的痛苦;


:    我認為我會表明我自己的立場,聖經說要珍惜生命
: ,但若是讓她痛不欲生,連自己都想自殺的情況下,我
: 只能尊重她的選擇,因為,她是給予孩子的生命者,她
: 有權決定要不要,我不強迫她選擇我的想法,因為,畢
: 竟生下孩子的人要付完全的責任呀...不論她做什麼
: 選擇,我就是支持與接納,讓她知道有人在關心她,而
: 不是批判她,她才能在我們身上看到耶穌的愛,不是

一男一女才能給孩子的生命;
人有權利決定要不要給孩子生命,
但是,人沒有權利要不要延續孩子的生命;

殺孩子都不必負責任了,為什麼養孩子就要負責任?
送給孩子的爸養,就行了;

如果墮胎能夠揮去被強暴的陰影,那麼就去墮胎吧;
如果墮胎能夠使被強暴的人面對別的男人,那麼就去墮胎吧;
為什麼被強暴就痛不欲生呢?
耶穌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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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at Sep 27 02:05:20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設圈套=^_^=)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Sat Sep 27 01:22:07 2003
:    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所以不能體會她們的痛苦
: 在論述我的想法時,我只是站在女性的角度來同理她們
: 的感受罷了,並不是想要辯論什麼也不是要證明什麼,
: 倫理學本來就是使聖經運用在不同及多元的問題中,因
: 此才顯得出聖經的真理是符合時代的需要的....
: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所以無權力去干涉他們的自由
: 與決定,也只能尊重受害者的想法,我們可以將價值觀與
: 想法來分享,並且實際的幫助他們渡過人生的黑暗期,這
: 才是比較中肯與實際的做法吧...

不能因為體會當事人的痛苦,就放寬了當事人的自由;
不能為了尊重當事人的想法,就犧牲了神的想法;
喝毒藥來解渴,不是真正的,正確的解法;

是的,
強暴已經發生了,強暴的痛苦可以感受到,
墮胎還沒有發生,所以沒有辦法感受到墮胎的痛苦;

:     目前我正在學習心理諮商的專業課程,期待自己學成
: 後能夠成為真正的心理諮商師,因此,我才會站在受暴著
: 的立場來說話,畢竟,她們始終是弱勢,若是我們愛這小子
: 中最小的,也就是愛在主耶穌的身上了...

真正的心理咨商師,
是聽當事人說,不是為當事人說話,
是輔導當事人,不是轉變自己的立場,成為當事人,
更應該是輔導那個強勢者,那個強者,那個強暴的人;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un Sep 28 06:53:41 2003

※ 引述《lovelp》之銘言:
: 作者: lovelp (好無聊...=0=a zzzzzz)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Sat Sep 27 15:11:51 2003
:  生下來誰養那雜種? 你養?
:  母親還是學生的話 根本沒有經濟能力
:  如果他家很窮的話 自己生活都有問題
:  誰來負擔小孩活跟教育費?

社會問題,社會負責;
經濟越落後,孩子越多;

: 教會嘛? 是教會要他生下來的
: 他本人不想生也沒能力
: 我個人認為墮胎不痛苦
: 看是墮哪一種胎  墮掉這種爛人的種根本不痛不癢(個人認為)
:  會逼人生小孩而不看情況而定的
:  都是冷眼旁觀 反正又不是你們嘛
: 錢也不是你們付啊 人家受創如呵 經濟如何 未來面對的問題
: 反正都不是你們的事嘛
: 不考慮現實層面 真是有夠烏托邦了

現實問題先前已經解答過了;

: 教會又不一定是對的
: 對聖經的解釋也不一定是對的

聖經白紙黑字,如果解釋不對,那麼就提出對的解釋;
不能指控對方--不能體會,論斷--就帶過去;
聖經那樣說,是為什麼,是什麼意思?

: 我幹麻聽教會的屁話
: 煩死了 這讓我想到
: 教會規定我們住在教會的話
: 要每天10點半睡覺 5點半起床
: 白痴 不要以為每個人都很有空
: 人家有一堆系上的事要忙 還有一堆活動跟作業
: 這種什麼鳥規定
: 所以我一直遲遲不住進去

可以向教會詢問,也反應自己的狀況;
應該是基督徒才可以住進去吧?

: 對很多有關基督的事情 我已感到倦了也厭了
: 每次一想到就覺得心煩
: 感覺跟外邦人在一起就不會想那麼多
: 還比較快樂咧
:  不懂為什麼我會對基督 教會 還有基督徒感到厭倦了
: 煩死了
: 基督真的什麼都是好的嗎???????????????????????????

基督什麼都好;
基督真正的好是愛我們,為我們死;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時間: Sun Sep 28 07:02:48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設圈套=^_^=) 看板: Ethics
: 標題: Re: 何種程度之下算是犯姦淫?
: 時間: Sat Sep 27 12:04:53 2003
:    不管是施暴者或受害人都需要輔導,這是不可否認的,
: 但是,我只能表達自己的價值觀與看法,當事人的自由選
: 擇,我只能尊重,因為,人會為了自己的選擇付上負任的,

要尊重生命;
要輔導人做正確的選擇;
否則,又何必接受輔導?只是為了同情?

:    我不能強迫他們做要按著我的意思做,因為,他們有他
: 們的選擇..教牧諮商,真的很難,要兼顧神的慈愛與公義,
: 人的軟弱與無助...這也是我常在上帝面前禱告的,求主
: 賜給我主耶穌的智慧,讓我平衡而不失真...

教牧諮商,
要先熟悉聖經,再認識神學,
再認識人的罪性,
再認識今日的環境,再思索神的解法;

教牧諮商,
不是表達我自己的價值觀與看法,
而是表達神的價值觀與看法;


==================




 

fhl 信望愛- 宗派



fhl- dernomination


====================

作者: Big(Big)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聯合聲明
時間: Wed Jul 30 09:43:17 2003

※ 引述《OldFish》之銘言:
: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聯合聲明
: 時間: Tue Jul 29 21:37:25 2003
:  在這個版上,我們都希望能藉著理性並溫和的對話讓不在「教會聚會所」
:  的弟兄姊妹認識什麼是「主的恢復」的信仰、生活與實行﹔然而,令人遺
:  憾地,有幾位不在「教會聚會所」的弟兄,竟以唯恐天下不亂之態,以主
:  觀認定之偏見,或污衊,或斷章取義,每每發表挑釁式的文章,或在回應
:  文中極盡挑釁之能事。以往,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總是持守,闡明真理
: ,引證解釋的立場,盡力從聖經的角度,神學的歷史,引原著,列事實的
: 精神,盡力促成不在「教會聚會所」聚會的弟兄姊妹對「教會聚會所」
: 認識,並澄清外界許多的謠傳。但是很令人失望的,今天在這個版上我們
: 已然看不到多少理性對話的空 間,長期以來的經驗之中,也深覺無法在此
: 有建設性的交流。
:  每一位在此對話的聖徒在當地的教會中都有教會生活,為了不讓無謂的辯
:  論、虛空的談話、毫無幫助的互罵... 打岔我們與主之間的關係與所在地
:  之教會生活,茲聯名聲明集體退出信望愛電子公佈欄「教派交流」版,並
:  呼籲所有弟兄姊妹不要受該版言論的影響,只要照著保羅所勸勉:同那清
:  心禱告、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我們並不排除對話
:  ,但企盼有合理、理性的對話空間。
:  茲聲明:
:  一、我們願意按著聖經的真理,接納所有在基督裏的真信徒﹔

退出算是一種接納嗎?

:  二、我們願意在信仰上與每一位在基督裏的聖徒有合適的對話,特別是聖
:  經真理的點﹔
:  三、我們不願意回應任何關於某人人品的討論,因為沒有人是完全的,即
:  使是行淫犯罪的婦人,我們也沒有資格定罪她﹔
:  四、我們不願意回應任何斷章取義的言論,然而若是可能,我們願意將原
:  文張貼出來以示公昭﹔

真理的點,關於某人人品的討論,斷章取義的言論,
如何斷言前三項產生,一直沒有公認的標準,完全是自由心證,

原文與斷章取義之間的問題是,
原文的段落章節不先一一弄清楚,怎麼看整篇原文,
但是另一方面,不從整篇原文看,怎麼看得懂部分的段落章節,
只能說,每個貼文最好在開頭就限定和說明貼文的主題和目的,
回應的貼文主要回應的應該是那個開章名義,



: 聯名聲明
: 1. ponian
: 2. old fish
: 3. teacher
: 4. ycy


====================

作者: Big(Big)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Tue Aug 12 01:01:04 2003


如果,耶穌的人性完全同於人的人性,
那麼,耶穌特別的受孕和出生,使得耶穌免於原罪,
耶穌本身的神性,使得耶穌的人性免於本罪;

以下無文

=======================

※ 引述《Theologian》之銘言:
: 作者: Theologian (印象派..)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Wed Jul 30 14:18:07 2003
: ※ 引述《Theologian (印象派..)》之銘言:
: : 7:28),但我已說過,我的原罪觀是環境論,變為軟弱則是因為向環境屈服,
: 墮落後的人性之特徵為何?
: 若看希伯來書2:18
: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 因此我認為,墮落後的人性之特徵是:不斷地處在被試探的環境中(並且無法倚靠
: 神而活,因為基督原則未臨到他身上)。
: 若區分原罪和本罪,我認為本罪才是救贖的重點所在。
: 原罪則是使得本罪得以產生的環境。


===================

作者: Big(Big)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Wed Sep 24 06:56:14 2003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作者: debbie(我喜歡虎斑貓咪)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Mon Sep 22 23:09:38 2003
:   請教一下,可否將耶穌的神性定義在神蹟的表現上
: 而非因神性而使耶穌免罪,因為,神原本就是無罪的,
: 神的本質是聖潔的,所以,若是用神性來推論耶穌的
: 人性無罪,似乎在邏輯上通不過,就好比神是否會造
: 出祂自己就舉不起的石頭一樣的弔詭呢?

耶穌的人性行神蹟,
好比使徒行神蹟;

耶穌的人性本該有罪,本該犯罪,
但是,耶穌的神性保守耶穌的人性不陷入罪中;
這個不是推論,而是用運作來說明;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Fri Sep 26 08:33:59 2003

※ 引述《ponian》之銘言:
: 作者: ponian(蒙恩罪人,盛神容器)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Thu Sep 25 18:15:12 2003
: 對基督正統的信仰是: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祂有100%的人性,也有100%
: 的神性。
: 在人性裡,祂在一切受造的以先,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
: http://www.defenseoftruth.idv.tw/christ_person/chapter4.htm),祂不犯罪、不知罪(林
: 後五21)。因為在神原初的創造裡,並沒有罪。在祂的主觀裡,祂並沒有犯罪的

不知罪=不曾與罪連結(交合),創4:25,太1:25


: 意圖,也不曾有犯罪的經歷。然而,因著神的智慧,基督替我們成為罪(並非成
: 為有罪的),受神的審判(羅八3),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 ※ 引述《Big》之銘言:
: : 作者: Big(Big) 看板: denomination
: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 時間: Wed Sep 24 06:56:14 2003
: :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 : 作者: debbie(我喜歡虎斑貓咪) 看板: denomination
: :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 : 時間: Mon Sep 22 23:09:38 2003
: : :   請教一下,可否將耶穌的神性定義在神蹟的表現上
: : : 而非因神性而使耶穌免罪,因為,神原本就是無罪的,
: : : 神的本質是聖潔的,所以,若是用神性來推論耶穌的
: : : 人性無罪,似乎在邏輯上通不過,就好比神是否會造
: : : 出祂自己就舉不起的石頭一樣的弔詭呢?
: : 耶穌的人性行神蹟,
: : 好比使徒行神蹟;
: : 耶穌的人性本該有罪,本該犯罪,
: : 但是,耶穌的神性保守耶穌的人性不陷入罪中;
: 這有聖經經節的根據嗎?

太1:21;路1:35;

原來的命題是,如果,
=如果,耶穌的人性完全同於人的人性,=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Tue Aug 12 01:01:04 2003)

為什麼耶穌的人性無罪,
人的人性有罪,
但是,耶穌的人性與人的人性一樣呢?
神造了個無罪的人性給耶穌嗎?
神造了個會犯罪的人性給人嗎?
但是,耶穌的人性與人的人性一樣呢?

: : 這個不是推論,而是用運作來說明;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Sat Sep 27 01:15:04 2003

※ 引述《ponian》之銘言:
: 作者: ponian(蒙恩罪人,盛神容器)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Fri Sep 26 20:46:46 2003
: 弟這樣看:
: 主耶穌再地上生活時,是憑著祂的人性生活。主在地上時,除了父神啟示
: 彼得,沒有人認識祂是神。祂的神性被隱藏起來了。(腓二6~8)
: 主的人性與我們的人性並不一樣。我們的人性是在神創造後,被撒旦敗壞
: 了的,而主耶穌乃是聖靈藉童貞女所生,是沒有被敗壞過的。我們雖然行
: 善,仍是罪人。雖然得重生了,仍有罪性。
: 在有生之年,我們不可能脫離罪性生活,唯有時時靠著主的憐憫,靠著在
: 裡面的人得著加力。
: 主以無罪的人性替我們成為罪,這是神的愛向我們的顯明。然而,這只是
: 救恩客觀的一面,神更進一步叫基督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活
: 出神,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既然,主的人性與我們的人性不一樣,
那麼,主還算是人嗎?
不是人的主可以代替人贖罪嗎?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Sun Sep 28 07:13:56 2003

※ 引述《ponian》之銘言:
: 作者: ponian(蒙恩罪人,盛神容器)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Sat Sep 27 09:00:09 2003
: 弟在前面的文章提到,主耶穌是100%的基督是真人。祂是神成為肉身,成為一個
: 受造的人,跟我們一樣有血有肉,一樣有人的感覺。

為什麼耶穌沒有肉身的父親?

: 主的人性跟我們的人性不一樣,乃是因為我們是亞當的後代,而主不是。
: 我們裡面有罪性,而主沒有,也就是因為主沒有罪,祂才可以成就贖罪之
: 工。這才顯明神愛世人的事實。

為什麼路加說,耶穌是約瑟的兒子,亞當是神的兒子?
為什麼說,耶穌是大衛的後裔?


=======================

作者: Big(耶穌愛你) 看板: denomination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時間: Sun Sep 28 14:38:11 2003

Big 都打算收山了,Theologian 還發問題;
Big 習慣簡答,也造成許多的不解;
只能預先知會,Big 無法對話太多次了;


※ 引述《Theologian》之銘言:
: 作者: Theologian (印象派..) 看板: denomination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時間: Sun Sep 28 11:28:02 2003
: ※ 引述《Big(Big)》之銘言:
: : ※ 引述《debbie》之銘言:
: : : 作者: debbie(我喜歡虎斑貓咪) 看板: denomination
: : : 標題: Re: 基督之人性
: : : 時間: Mon Sep 22 23:09:38 2003
: : :   請教一下,可否將耶穌的神性定義在神蹟的表現上
                     ^^^^^^^^^^^^^^^^^^^^^^^^^^^^
: : : 而非因神性而使耶穌免罪,因為,神原本就是無罪的,
: : : 神的本質是聖潔的,所以,若是用神性來推論耶穌的
: : : 人性無罪,似乎在邏輯上通不過,就好比神是否會造
: : : 出祂自己就舉不起的石頭一樣的弔詭呢?
: : 耶穌的人性行神蹟,
: : 好比使徒行神蹟;

神蹟並不能用來認定行神蹟的人是神,因為使徒也行神蹟;

: : 耶穌的人性本該有罪,本該犯罪,

如果耶穌的人性與人的人性一樣,
耶穌的人性也是,本該有罪,本該犯罪;

: : 但是,耶穌的神性保守耶穌的人性不陷入罪中;
: : 這個不是推論,而是用運作來說明;
: 我認為Big並沒有解決debbie提出的質疑
: 甚至ponian要求的聖經根據也沒有給出
: Big(8/12),標號是我加的
: ==========================================
: 如果,耶穌的人性完全同於人的人性,--(1)
: 那麼,耶穌特別的受孕和出生,使得耶穌免於原罪,--(2)
: 耶穌本身的神性,使得耶穌的人性免於本罪;--(3)
: ==========================================
: Big提的經文根據(9/26、28):
: (1)→路加福音的家譜
: (2)→太1:21、路1:35
: (3)→由(2)推論而來
: Big提的經文(1)是要證明耶穌的人性,並且是亞當後裔的人性
: 不過有一個盲點,因為猶太人的族譜不是要說明血統、生物性的繼承,
: 而是救恩史的、上帝選召法統的繼承
: 所以並無法回應ponian的耶穌首生觀點(本質性的部分;
: 嚴格說來,血統、生物性的部分也不能等同於其本質/位格;
: 至於本質/位格部分的討論,就牽涉到歌羅西書1:15的解釋,本文不處理)
: (2)指的是耶穌免於生物性的繼承原罪
: 這其實還牽涉到原罪的繼承是否為生物性的,所以有點小瑕疵
: 再者,這樣一來,似乎就會跟(1)的引證有些矛盾
: (2)有些問題,推論出的(3)也當然就有點危險
: 再者,(2)的經文也不保證(3)[特別的受孕跟耶穌本身神性的運作應是二回事]
: 所以(3)的聖經根據事實上是闕如的
: 若先不論Big觀點(8/12)的經文根據
: 來看其觀點是否能回答debbie指出的問題
: 我認為也是不行的
: (嚴格說來,是沒有對上焦,然後Big觀點之困難在他回應後仍然是存在的)
: 因為若耶穌的神性介入其人性,特別在犯罪與否這件事上
: 那耶穌勝過罪的方式,就不是你我可以學習或接受的(基督徒=基督的門徒/學徒)
: 因為我們並不具有神性

但是我們有聖靈引導;

: 無論說耶穌的神性推論其人性不犯罪/無罪,
: 或者說耶穌的神性保守其人性不犯罪,

不是講推論﹕因為耶穌有無罪的神性,所以耶穌必有無罪的人性;
而是講運作﹕因為耶穌有全能的神性,
使得耶穌可能有罪的人性變得有可能無罪
--當然,這是種推論,假設;

: 雖然二命題有些微的不同,
: 但都有同樣的致命矛盾
: (前者是耶穌內在性質的矛盾,後者是運作上的矛盾--若考慮救恩的實行方面)

神性和人性原本就有許多衝突,所以神人合一難以被接受;
神性永生,人性會死;神性完全,人性不全;等等;

我們是效法基督,不是變成基督;
神性在基督身上的作用,不是救恩,不是督導;
基督是神,也是人;人永遠是人,是聖靈的殿;

: 當然,我不是說耶穌倚靠一種人文的辦法來勝過罪
: 他勝過罪的秘訣在於他與父神的關係以及聖靈的充滿
: 可是他與父神的關係和讓聖靈的充滿完全是在他完全的人性條件底下發生
: 因此,在這點上,我基本是同意ponian所謂耶穌在世時對神性的壓抑或不用

Big 認為是,無法分辨;
Big 早期也持,(受洗後)耶穌被聖靈充滿的觀點;

: 不過我特別指的是在犯罪的決擇一事上,暫時還未推到、討論到其他方面
: 對於ponian,或者說會所觀點的回應,
: (可參他提供的連結,這篇有處理亞流,我認為是抓到了重點:
: http://www.defenseoftruth.idv.tw/christ_person/chapter4.htm)
: 我想鎖定在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解釋是很好的,
: 這個部分之後再慢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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