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12

b3150 爭辯

上午 12:57:32-2000/8/31

爭辯

某甲經醫院檢定﹕他的左邊是男的,他的右邊是女的。
某乙想要知道﹕某甲兩邊加起來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
於是,

某丙說﹕不能斷定這個人是男、是女。

某丁說﹕左邊是男的,右邊不是男的。

某丁又說﹕左邊是男的,右邊沒有一點像男的,
否則他的右邊就不是女的。

某戊說﹕人都有心,他的右邊沒有心,所以他的右邊不是人,
也不是女人。

某.....



b3119 RE:哈哈

上午 06:12:33-2000/8/30

>鴿子與老漁夫是明白你們在說甚麼的,
>從頭到尾你們就是認為基督是神又是人,
>但是神人是不可分的,
>所以你們是用『是神』的觀點來看基督,
>基督是神,神是創造者,既是創造者,怎麼可能又是相對於創造者的受造物呢?
>所以基督不是受造物!
>請問以上鴿子的論述是否是你們的認為呢?

非也。
很簡單地說﹕聖經沒提。

若說:耶穌是人,所以耶穌是受造;
那麼:耶穌是人,所以耶穌有罪?



b3118 RE:AS HIM:RE:RE:飛躍﹕

上午 06:05:29-2000/8/30

>>>&2. 基督的神性與人性是『不混淆、不改變、不分裂、不分開』。
>>
>>既然神性與人性是『不分開』,又怎能分開討論?
>
>老漁夫是“不能分開”的一個人. 但是您總能把老漁夫的腸子﹑胃﹑
>肝﹑肺﹑等“分開討論”吧﹖^^

一個器官離開了別的器官,就成了死的器官。
一個器官離開了那個人,那個人就成了死的人。
一個器官離開了別的器官,就無從研究它的功能。
一個受精卵衍生出各個器官。

>>>&為了保持基督咿坁漣嗾?而犧牲基督H性的完整? >>>&為了保持基督H性的完整蚅諡僭繴?神性的完整? >>
>>到目前還沒有人提過這兩點,又加以支持的.

原指在神版裏。

>>>&這不是繴ㄛO受造物,卻仍然是人o麼簡單. 您這麼說﹑乃是
>>>&為了V淆﹑改變神性﹑人性j開方便之門阿﹗
>>
>>這才是混淆視聽.
>>不死的以利亞算是人嗎?還是他不曾犯罪?
>>不死的以利亞如何能和已死的摩西出現在一起?
>
>問題是是人不死﹖還是神的大能保守他們不死﹖
>是基督自己復活﹖還是神的大能讓基督復活﹖

自己再繼續說下去,就明白是神使非受造的人出現。



b3116 再思 歌羅西書 1:15

上午 05:33:31-2000/8/30

再思 歌羅西書 1:15

1. 『首生』就是『首造』嗎?
因為是『一切』『受造』的首生,所以『首生』就是『首造』?

2. 首生必定是包含在一切受造之中嗎?
因為首生就是首造?
因為是一切受造『的』首生?

2a. 『軍隊的指揮官』一定要是受過軍事訓練的軍人嗎?
宋朝積弱的一個原因就是文官領軍,
一些沒有軍事學識的文官也要指揮軍隊打仗。

2b. 約書亞記 5:14 裏也有一位神人來,要做以色列的統帥。



b3092 RE:飛躍﹕

下午 01:35:12-2000/8/28

>&2. 基督的神性與人性是『不混淆、不改變、不分裂、不分開』。

既然神性與人性是『不分開』,又怎能分開討論?

>&為了保持基督“神性的完整”而犧牲基督“人性的完整”
>&為了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而犧牲基督“神性的完整”

到目前還沒有人提過這兩點,又加以支持的.

>怎樣的人性才是“完整”的人性﹖
>含有“非受造”性的人性﹑還是一個“完整”的人性嗎﹖

問對了

>&我的建議是先別急著看“合”的問題. 不是說“合”不重要. 反正不管我們怎
>&麼看﹑事實上﹑基督的神人二性是“合”(我是指共存)的. 
>(“共存”是關鍵. )

不只是共存,更是相溶

>&“一個不是人的人”在“十字架上不是死的死”而產生出來的“不是
>&救恩的救恩”. (請見鴿子#3061)

應該是:
一個不是受造人的人”在“十字架上有人死的死”而產生出來的“是
救恩的救恩”.

>&這不是“基督不是受造物,卻仍然是人”這麼簡單. 您這麼說﹑乃是
>&為了“混淆﹑改變神性﹑人性”大開方便之門阿﹗

這才是混淆視聽.
不死的以利亞算是人嗎?還是他不曾犯罪?
不死的以利亞如何能和已死的摩西出現在一起?

>1. 基督的受造與否與其他真理的關係(解釋不能與其他真理有衝突)
>2. 基督神性人性間分野的定位的問題

問得好

>“基督「不是」受造物,卻仍不失為「人」”這句話.
>
>而我將用下面這兩點﹑站在攻方的角色來驗證您的看法.
>
>&“一個不是人的人”在“十字架上不是死的死”而產生出來的“不是
>&救恩的救恩”. (請見鴿子#3061)

既然是:卻仍不失為「人」
為何又:「不是人」的人





b3091 RE:信仰的中心--(二)

下午 12:56:45-2000/8/28

信仰的中心在於愛,彼此相愛;
信仰的表達在於行,不止於說;
說真理:在於敬畏作真理的,不止於彰顯真理;
"不使人敬畏神" 的貼文,是失敗的;
真理可以闡揚,神的話不可妄用.




b3083 RE:信仰的中心

下午 02:05:28-2000/8/25

神版旨在分辨真理,不在暢言所知;
神版裡的一些話題已屬生活方面;
有了真理就應在信版和真版實踐.

在神版盡討論些不會影響言行的東東,
有什麼用?



b3051 給愛主的人,關於歌羅西書1:15

下午 02:59:27-2000/8/21

本文的重點不是耶穌是否受造,而是對經文的『誤』解、濫用。

--------------------

用拆字來瞭解字意、詞義,並不是永遠可行。
比如,『鴿子』是種鳥,不是聚集鳥群的人
(鴿子 => 合-鳥,子 => 聚集-鳥,先生/男子)。
(也不是只有鴿子才是群居的鳥類)。

比如,約翰福音 1:18 裏的 mono-genes (『獨生子』),
不該拆字成『獨-生』,所以是『獨生子』,
而是拆字成『獨-類』,是『唯一、獨獨、特別、沒有相同』的;

proto-tokos 和 mono-genes 的意思相近,
proto-tokos 的意思比較是『特別的』,
但是也可以有『首生』的意思。

proto-tokos (首生) 的 proto ,
在英文裏用 first 來表達就足夠了,
但是 proto 是有兩種意義﹕
1. 表示時間、空間、數目/順序、階級/秩序的最高級﹕
第一個、最先、最高、最重要;

2. 表示比較級﹕以前、先前、前面、重要、特別;

proto-tokos (首生) 的 tokos ,
是否是『生』的意思,就需要再查。


----------

『萬物的首生者』未必是『萬物之中的首生者』,
也可能是『萬物賴以受造的首生者』,『萬物所生的首生者』。

『甲的乙』有三種集合關係﹕
1. 互補關係﹕甲包含於/屬於乙,或,甲包含/擁有乙
2. 並列關係﹕甲行作用於乙,或,甲受作用於乙
3. 重疊關係﹕甲是/就是乙,或,甲也是/算是乙

就歌羅西書 1:15 的前後文﹕
13-15 節提父神的愛子,
16-18 節提神子的創造和掌權。
既是提『神子』,就是提耶穌的神性,
所以 15b 就不可能唐突地在提耶穌的人性。



b3049 RE:AS兄。您誤會了一堆經文了!

下午 02:46:36-2000/8/21

>在文法上,不管中文還是英文,
>神子的意思,是神的兒子,兒子當然就是有父親的一切性質與基因,
>也就是說,神子耶穌是有神的生命與性質的!

路加 3:38 ,亞當是神的兒子.
所以...

>亞當是神所造的,(創五1~2,)神是他的來源。
>基於這點,人認為他是神的兒子。
>甚至外邦的詩人,也認為全人類都是神的族類(徒十七28)。

...隨人說說.


>>啟示錄 13:8 的 『創世以來』 是指拜獸的人,不是羔羊。
>
>幫個忙吧!
>經文中寫得清清楚楚,
>啟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沒有記在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
>注意!【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

這是頗爭議的經節.
但是【從創世以來】也只是表示:創世後的某個時候被殺.


b3029 鴿子,RE:#3008

下午 01:50:50-2000/8/18

感言﹕如果很少有基督徒來看這個網站,發言的人就會比較輕鬆、心安。

----------

"神子" 的意思是神,耶穌是神,無生、無死,無始、無終。
"人子" 是彌賽亞的意思,"人子" 不是以西結書裏人的稱呼,
而是但以理書裏建立神國的人。

該班、該校(或者,全班、全校)是在強調 "一切"。
雖然鴿子也強調"一切",實際上仍現於 "班",所以
在#3000,鴿子說:雞、馬、狗、兔、人一起跑嗎?
在#3005,"AS Him"說:既然是"一切被造",又何必限定是人.

貓、狗是否犯罪、能否敬拜?聖經沒說。
聖經裏也沒人向貓、狗傳福音。

談歌羅西書 1:15 的 "首生" 的貼文樓下有很多,
鴿子的講解只是各種可能的一種,
但是鴿子不過再把 "可能的" 當成 "絕對是"。
鴿子既然找到支持自己的證據,
也應該試著去反駁反對者的證據;
這樣才能使你的主張成為 "絕對"。


大家都認同:耶穌也是人、有人性,
只是不同意於:耶穌是否受造。

如果家譜可驗證耶穌是人,那麼沒有家譜的麥基洗德是人嗎?
(凡是、有)出生就是受造,
那麼沒有出生的亞當和夏娃是受造的嗎
(雖然這樣的邏輯不好)?
耶穌家譜的目的不是在說﹕耶穌是人,
而是說﹕耶穌是神應許先祖的那一個。
是人就是受造的,但是耶穌是個(唯一的)例外。

神不是沒有時間因素,是不受時間限制,
是利用時間、命定時間的『人』。

啟示錄 13:8 的 『創世以來』 是指拜獸的人,不是羔羊。

如果耶穌在創世以前就出生,那麼是被誰生的?
如果是神,祂看耶穌在創世以前就出生,那麼神是怎麼和人溝通祂的時間觀念?

兩種自我矛盾、不能被接受的敘述:
1. 耶穌是神、也是人,是非受造物、也是受造物。
2. 別的 "人" 都是受造的,只有(也)是人的耶穌不是受造的。




b3028 談談

下午 01:46:48-2000/8/18

用支持耶穌兩性論的文章來談別的東西,這不是很好。

這篇(#3003)在強調耶穌一直是兩性質的,不是兩個人。
老漁夫貼本文的用意也不明確。

阿奎那一文(#2791)在強調耶穌具備有兩性質,
文中的 "created" 是講﹕耶穌也有受造物的性情。



b3005 RE:RE:鴿子,RE:RE:致飛躍,一些分享

上午 10:05:25-2000/8/16

>而且您這兩句:>"在一切被造之先"應該是說:"比該班,該校的人跑得都快".
>基本上就不是一個對等句,
>”一切”指”所有”之意,
>”被造”相對於”班”或”校”,
>請問甚麼時候跑出一個”該”出來?
>您想像的嗎?

既然是"一切被造",又何必限定是人.

>2.在人有時間觀,在人看來,耶穌是兩千年前出生的;但在神看來,基督在創世以前就被造來,啟示錄講道,祂乃是在創世以前就被殺了!這個問題前面貼文都提過,麻煩您看一下!

請重貼.



b2998 RE:RE:鴿子...

下午 01:15:50-2000/8/15

>您是班上的第一名,你是不是班上的一員?
>
>這跟賽跑的起跑線一點關係都沒有,您抓錯重點了!重點不是同等出發,重點是你必須是人才能參與賽跑!馬跟人跑然後馬跑了第一名, 這是笑話!

有一類比賽叫公開賽.

>
>耶穌跟我們一樣是由母腹所生!
>當我們在講祂由聖靈受孕,重點在講祂是神子!
>當我們在講祂由母腹所生,重點在講祂是人子!

非也.
"聖靈受孕"與耶穌是不是"神子"無關;
"母腹所生"與耶穌是不是"人子"無關.

>>
>>所用的語法次序也不是如此,與"在一切被造之先"根本沒有關連對等性.應說在一切賽跑者之先

>如上,又有點ㄠ了!
>重點不在”兒女”這個字!重點在你是你『媽媽兒女』中的第一個,你當然就是你媽媽的兒女!
>兒女是不是被生下來的?
>您上文自己都承認了,在一切兒女之先,你就是兒女!這才是重點!
>您怎麼會跑出”你媽媽才是在一切兒女之先”的邏輯論調呢?
>我在談你媽媽生了許多兒女,你是兒女中的第一個,所以當然你是你媽媽的兒女!您怎麼會跑出你媽媽就是你媽媽自己的第一個兒女,您在說甚麼啊?抱歉!鴿子真是聽不懂!

就"之先"的問題,"飛躍"已經討論過了.
這端看你的取捨:
是否就同類才作比較,
是看重類別內的比較,還是看重動作上的比較.



b2997 致Old Fisherman

下午 12:11:20-2000/8/15

1. 版上反對耶穌受造的原因,不是耶穌的神性,
而是一些人的解釋和論證沒有正確性和說服力,即使有引經句典.

2. 關於Council of Chalcedon:
迦克頓的四點:
不混淆是指:人性不會作出神性的事,神性不會作出人性的事;
不改變是指:人性不會變成神性,神性不會變成人性;
不分裂是指: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完全地融合為一,沒有衝突;
不分離是指:耶穌的人性或神性(其中的一個性)不會暫時消失,停止作用.

迦克頓是在解決耶穌屬性的問題,而不是耶穌的來源.

另外,"屬性"是本質或傾向,不是資格或材料.
再者,"人性"的定義不明,(為什麼"犯罪"不屬於人性?)





b2995 鴿子,RE:RE:致飛躍,一些分享

上午 11:28:52-2000/8/15

>
>在一切被造之先,意指,你若是全班賽跑跑第一的,你是不是你班上的一員呢?

"在一切被造之先"應該是說:"比該班,該校的人跑得都快".
所以可能是外人.

>
>看來您的邏輯才真是有點無倫次!
>
>你若是在你所有的弟妹之先被生下來,
>你是不是你媽媽生的?你是不是你媽媽的兒女?你是不是人?
>你若不是人,若不是你媽媽生的兒女,何必提你是在一切兒女之先呢?
>因為你根本跟你媽媽的兒女是無分的嘛!
>你若不是人,不是你媽媽生的,那你當然就不是你媽媽一切兒女中的第一個囉!
>也就不是在你媽媽的兒女中是首先的!
>

"首生"的意思未必是:最先"生"的,而是:最先"有"的.

再者,如果耶穌在亞當之前被造的話,
1, 耶穌和亞當就沒關係;
2, 耶穌後來又從亞當後裔所生,這就是投胎,與聖經教導不合;



b2991 致飛躍,一些分享

下午 01:37:52-2000/8/14

關於#2986

三一論和基督論是兩碼事
一個論:三位卻僅一體,一個論:兩性共於一位(體).

----------

關於#2965

迷思:"性"("性情"?)和"受造"之間的關係?
人不受造就沒有(完全)的人性?

聖經說:人是受造的(創一),也說:人是有罪的(羅三).
到底耶穌是不是人?

----------

關於#2962

A.***
>>至於您說的第二個題目,語句中似乎就已經有了個矛盾了。
>>- 若基督是在「一切」被造之前,祂又怎能是「被造」呢?

>神是三﹑也是一. 基督是真的神﹑也是一個真的人. 怎麼能呢﹖不知道. 我們
>只能把這個當作一個“事實接受它”. ^^

這樣的回答是:語無倫次,白馬非馬.
說:在一切「被造之前」,是「被造」,
就等於在說:不是白的,是白的.

B.***
>我們在創世前就被揀選﹑但是我們的“被揀選”卻是在我們受浸接受主
>耶穌的時候.

非也,
...我們的被揀選卻是“證實”在我們受浸接受主耶穌的時候...

C.***
迷思二:
>這看您認不認為“受造”必須是人性的必然因素.
>或一個非造的人能算是一個真正的人﹖還是一個不是人的人﹖^^

----------

關於#2937

關於"長子",
以色列是神的長子(出4:22).



b1815 (重貼) 老漁夫: 關於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1)

下午 05:24:12-2000/2/2


見老漁夫仍在樓下下的
『(1121)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增補帖文, 故在此回帖。

弟感謝兄不吝賜教、常以數長篇相贈, 弟知中打之勞, 故愚心加倍感激。

恕弟愚及惰, 愚則讀帖時不能識其旨, 惰則不能再三細讀以至通達。 然而, 見兄貼文不懈、且論述已成, 弟乃提筆、略回一二, 望兄莫怪罪弟之回文不周。

--------------------

諸帖文...

(1121)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22)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1130)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3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1132)回BIG兄^^
(1135)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三) - 神的經綸 -
(1167)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94)(五)另一個福音
(1209)(六) 另一個福音的果子
(1251)(七)照基督(1)
(126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392)(八) 照著基督(2)
(1393)(九) 給【基督徒】的福音 <完>


老漁夫, 大致上我同意您的論點。

神的福音是以基督為內涵、中心、重心的福音。

#1121 (神的福音)和 #1122 (羅馬書的內容), 弟已回。

----------

關於 #1135 (回BIG兄^^).

>【神的福音】就是【基督】這個活的人位自己﹗...

說得好。

>小弟覺得您用「他個人」這詞時可能有點不當. 雖然使徒們有自己的
>風格與看見, 但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也是神借由人寫出(啟1:10)
>當您用「他個人」則可能造成聖經都是「人」寫的的印象.

『聖經都是「人」寫的』是因為聖經『是神借由人寫出』給人看的, 所以『聖經都是「人」寫的』頁並沒有什麼不對。

>這裡小弟用【要】是因為這是必需, 一定的. 不論我們喜歡也好, 不
>喜歡也好. 只要我們一信主, 外面有水的浸, 裡面也有聖靈的浸. 裡面
>就得「永生」.使我們從靈而生. 您用【會】,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意
>思﹖^^

基本上是相同, 只是『要』有點『另外必要』的意味。


----------

關於 #1135 (神的經綸).

>聖靈(生命)內住使我們靈得重生

我認為: 受靈的洗禮所以重生, 聖靈內住乃於重生之後; 請賜教『靈得重生』。

>聖靈(生命)內住使我們靈得重生
>寶血洗淨脫離世界與撒但
>變化作教會的肢體

信徒作教會的肢體乃經聖靈的洗禮, 而非寶血(您可能也沒這意思)。

>與其他肢體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
>成為男孩子, 為神戰勝基督

『為神戰勝基督』, 其意不明。

>神救我們的目的還不是只有免下火湖而已. 也不只是得平安, 喜樂, 與應
>時的幫助而已. (這只是一小部分) 神就人最終極的目的是要得到一個由
>眾聖徒組成, 團體的新婦 - 新耶路撒冷來作基督永世的配偶﹗

或是說, 神救我們的目的是: 成為一個基督的身體-- 順服神、讚美神、歸榮耀給神。
罪人是(目前末世不變的)狀態、環境、對象;
教會(的目的、作用)是來召集屬神的人、一同見證基督的人群;
新婦是結果、應許。

>... 也必需照【各從其類】的原則
>來「從【神】類」才有資格作基督(神)新婦.

勉強可以這麼說, 但是這裏神類的(歸屬於神的)『神』和真神的『神』要分清楚, 人是永遠不會變成神, 即使是在(新天新地)永生的國度裏。

>... 英文中的【成為聖潔】是BE HOLY. BE這個字有時候
>被用作BEING, 代表一個人事物的本質. 我是, 你是, 他是的是也就是BE.
>所以在這裡BE HOLY還不只是【成為】聖潔的意思. 它是說這個東西的
>「本質就是聖(潔)的」, 或者直接翻譯就是【是聖的】﹗

先放下中、英文翻譯, "BE" 是指一個已成的固定狀態, 不是一種改變; 在命令句裏應該是一種提醒和勉勵, 提醒一個既有的東西, 勉勵去繼續持守; 如果用在未信者的身上 (我想應該是沒有這樣的例子), 則是勸勉去改變, 但是強調改變之後的繼續持守。

>就如在舊約裡, 不是所有的金銀銅(器)都能進到聖所裡面, 作為聖所裡面的
>器具服侍聖所. 雖然它有那個適當的性質(成份), 但是必需經過被「聖別」
>的過程才能算是屬於神的東西. 在另一方面, 一個沒有適當的性質(成份)的
>東西(如瓦器), 是連被聖別的份都沒有的. 所以外面地位的被【聖別(稱義)
>】, 裡面的性質必需被【成聖】.
>
>我們也是一樣. 雖然我們在信主後, 外面已經借由保血來遮蓋, 洗淨. 但是
>如果我們的「本質」, 也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還是罪的, 我們仍然配
>不上神. 但是也只有是一個裡面是聖的人, 才能算是【神類】, (行傳17:28
>祂/神的族類), 才有這個資格滿足【各從其類】的要求, 也才【配】作基督
>宇宙的新婦 - 新耶路撒冷﹗

人的本質裏是有著罪性, 這是不可變的事實; 猶太人的祭司是藉著獻祭和血而在聖所裏服侍, 後來人是披著基督的義而在神的面前服侍; 只有當耶穌再來、或當死人復活以後, 基督徒才有可能變成所謂的『聖』, 而且是被神改變成的, 不是靠人自己努力變成『聖』的。

『聖』的意思是: 聖別、被神(經過人的中介)分別出來歸屬於神、不是(不再)屬人(屬世); 『聖』不是『完全』的意思-- 人就是不完全才要(從裏到外、時時刻刻)需要基督、依靠基督。 (外在的, 合格、被接納的)稱聖是現在,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以後、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

『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基督,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

----------






b1829 RE:選擇 (To Big)...to Thinking #1823

AM 01:46:12-2000/3/4

>>Read Romans 1-6.
>>Though some think "信" of "因信稱義" was to be emphased,
>>I think it is influenced by the protest of Martin Luther.
>>I think "(稱)義" of "因信稱義" was to be emphased in the Romans.
>>It is about how we are justified through faith INTO CHRIST
>>ratherthan how we are justified through FAITH ALONE.
>>Of course, I do not ignore the importance of faith.
>
>想想保羅在講什麼?

A life after sanctification in Romans
The need to be justified in Romans 1-6

>保羅的對象是什麼?

Believers in Rome

>保羅想要處理的問題是什麼?

The Christian life in the way of obedience to the Lord
different from Judaism in Romans
The sin and justification in Romans 1-6

>稱義是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信"

I mean the post-justified life
rather than justification.
The faith of "因信稱義" part was discussed in chapters 2-5 (even only 3-4).
The most part of Romans discussed the life and grace of believers,
and the "因信稱義" part was discussed in chapter 3-5, later 9, and middle 10.
"信" and "因信稱義" are not the main theme of Romans
but they are critical.

>
>>Since the issue of predestination and free will was raised here,
>
>我實在看不出保羅在這裏想要raise the issue of predestination and free will

Sorry, "here", I mean, is this discussion area of theology and Bible.
Besides, I do not think, either,
that Paul discussed predestination and free will in Romans.
I cited a Romans passage for total depravity.

>
>>I have tried to find a passage to support the concept
>>"Man may freely decide to choose or accept the salvation of Jesus."
>>However, I have not found any.
>
>請問保羅在此是否要鼓勵讀者信耶穌?

It seems apparent in the most part of NT,
and even in Romans.

>還是要告訴他的讀者,你會不會信不信耶穌,上帝都已經事先決定好了.你不能改變什麼?

1. The funny thing is the fact
that in NT the presdestination and election
are said to BELIEVERS only.
2. Regarding the sovereignty of God
it seems apparent in Rom. 9 and 11
(especially Rom. 11:25-29;
cf. Rev. 6:11; 7:4 if necessary).

>若上帝不給你信,你也沒辦法信.你不想信,上帝若要你信,你也非信不可.
>上帝或許有能力這樣作,(但上帝會這樣作在全世界每一個人身上嗎?)

There is no such a argument in the Bible.

>但這是這段經文要告訴我們的嗎?

"這段經文" is Rom. 1-6?
Anyway, the answer is no
because Romans was not to discuss presdetination.
There is a little bit of predestination in Romans 11
regarding the election of Israel
and the election within Israel.

>
>什麼是自由,你需要解釋一下,正如我曾回咬金,自由的定義是見人見智.

Freedom implies no being bound.
Man is expected to have freedom
out of the slavery of sin
in (or into) righteousness.

>
>>Either is a statement for the opposite thought found.
>>(I do not like to make this statement here in public,
>>but I hope to learn more here
>>in order to change such a statement if it is wrong.)
>
>>I need a passage of a clear claim
>>that man may CAUSE his FAITH to happen
>>rather than that man may make his faith.
>
>保羅沒有這樣清楚的說,因為這在當時不是問題.當時的問題是人得救是因為人的行為,還是因著人的信心.

人得救不是因為人的行為,是因為耶穌的行為;
..... (more in the next reply)

>保羅強調是人的信心.
>羅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 (see the next reply)

>
>但是你的問題重要嗎?我不知道,我看不出來它的重要性,也看不出來聖經想要討論它.你抱著這樣的問題,來看不是在討論這樣問題的經文.又試著從中得到答案.結果你當然找不到.或得到不是聖經想說的答案.

You got it.
What I want to tell you is
that regarding your attempt
you "是在討論這樣問題的經文.又試著從中得到答案.結果你當然找不到.或得到不是聖經想說的答案" because "我看不出來它的重要性,也看不出來聖經想要討論它".

For instance,
Should we discuss
what technolony made possible the incarnation of Jesus?
Not important?
The incarnation of Jesus might be fake
because it would be impossible,
and the why should we believe in Jesus.

>
>>Or a passage to claim
>>that the Holy Spirit or God CHANGES someone's mind to BELIEVE.
>
>>So far you have not submitted one
>>that is clear enough for your position.
>
>我已經舉了許多的經文了,希望你好好面對它,看它的上下文.它的中心信息.不要只是在想能否有什麼辦法來解釋它們,以至這些經文不會與迦氏的思想衝突.

So do you.
Please just tell me
how the one
who is bound under the power of sin
and tends to sin against God
could turn to God and resurrend.

Ok, God gave free will to man,
and so man might choose without God's influence (Gen 2:16-17),
but God did not promise no influence of sin and desire (Gen 3:1,6).
Now man is bound under the power of sin after the fall of Adam
(Rom 5:12; 6:18,20; cf. Rom 7:20,24),
that free will becomes the bound will.

>
>>For instance,
>>your exegesis on Ephesians 2:8 was not quite correct.
>
>>In Greek text
>>it talks about the cause of personal salvation (cf. #1775).
>>The cause of salvation by faith in grace is the gift of God,
>>this is, the salvation is given by God,
>>or, the salvation is out of God.
>
>>There is nothing about the faith of salvation
>>but the salvation of faith.
>
>請指出我那裏說錯,

Please do some homework.
Please see my posted messages #1775 and #1782.

>
>在以弗所書中,信心不像在羅馬書那樣是個很大的題目,以弗所書的對象是已經信主的外邦人,保羅的重點在於他們能得救是神的恩典,不是他們作了什麼好事.
>但雖然是如此,保羅仍然沒有把信心給省略掉.信心還是很重要的.

I said I do not ignore faith,
but you ignore my question.
The (mentioned) issue is
where the faith results from, free will or inspired will,
even though the faith will result in salvation.

>
>弗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
>弗1:19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弗3:12 "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神面前。
>弗3:17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
>
>>In English (most of them) or Chinese (Ho-Ho-Ben) translation
>>it seems that the faith is given by God.
>>Then it will stand against your position.
>
>因為譯本有問題,我們才看原文.讓我們還是用原文來看吧.

In the case of reference to the original language text,
you may quote a wrong passage.
Eph. 2:8 is bout salvation and grace
instead of salvation and faith.
Eph 2:8 is irrelated to your position,
and even you may lose your position in Eph 2:8.

>
>>>你舉了羅馬書7章的話.還請您解釋一下羅馬書第7章如何導出下面的理論.
>>>不只是羅馬書第7章有沒有與你的理論衝突,
>>>而是羅馬書第7章是否要傳達你以下的理論.
>
>>It is difficult to explain a doctrine with a chapter of Scripture.
>
>>>>the total depravity of all mankind.
>
>>Rom. 7:20 (or, 7:17-20)
>
>保羅這裏(以及下面的經文)是指全世界每個個人嗎?

Yes, Rom 7:7 is the key verse.

>
>>>>All human beings are controlled
>>>>only by either sin or God.
>
>>Rom. 7:23-25
>
>>>>You do bad because of sin.
>>>>You do good because of God only.
>
>>(Rom. 7:25)
>
>>>>You never decide by yourself.
>>
>>Rom. 7:23-25
>>
>>>
>>>請您把全然敗壞定義一下吧.這樣我們才可以來看看是否是聖經要告訴我們的.
>
>>Man would not do or think any good (Gen. 6:21; Rom. 3:10-19)
>
>那麼挪亞呢?

The righteous (before God) is not equal the perfect (in deeds).
How about the King David, or the God man Moses?

>
>Rom 3:10-19是指全世界每一個個人嗎?

Yes.

>請問全世界每一個個人都殺人流血嗎?

No,
but some of them shed blood,
and some sin in different ways listed in Rom. 3:13-17.

>請看保羅引用的出處,看是指部份的人,還是全世界每個個人,

是全世界每個個人.
There are two questions:
1. who decide if the person is righteous.
You, myself, God, or someone else?
2. if the righteous never sin
(in their life or after justified).
How about Jesus' saying: none good but God (Matt. 19:17)

The structure of Rom. 3:10-18 accroding to 保羅引用的出處 is:
3:10-12 -- Introductory proposition
3:13-17 -- The examples of sin
3:18 -- Conclusion

>還有保羅在此的中心信息是什麼?再來看這裏保羅是要告訴你這種全然敗壞嗎?.

Yes.
Rom 3:19-20 following 3:10-18 concludes 3:10-18
and makes全然敗壞 clear (cf. Rom 2:13-15 if necessary).

>
>>without the help or interruption of God.
>
>我想我們都很贊成神的介入及幫助,
>但關鍵在於人會不會拒絕.

It is not the issue of if man can or will reject,
but if God allows man to reject.
....

>
>>>>The passages you listed are the external visible result
>>>>of being controlled totally,
>
>>>我從那些經文中的上下文看不出你說的.這些經文是強調人要選擇正路,選擇真神.而不是你所說的只是外在可見的結果.
>
>>"Wish or will" is not euqal to "choose or decide".
>>"Do" is the sivible part of choice.
>
>我舉的經文是"選擇",但你想說什麼呢?
>這些經文是強調人要選擇正路,選擇真神.你從上下文那裏看出來,這些經文要告訴我們說,這些決定只是外在的,可見的結果.

Man is allowed to choose.
Man is expected to choose right.
Man might be willing to choose right.
However, the truth is that man cannot choose right.

The passages you quoted are of the external visible results
because the fact is ignored
regarding fighting the sin within man and failing.

>
>我一直強調一件事,到底經文要說什麼.

Do you mean
that any certain word was said in the quoted passage
or that any certain meaning was expressed in that passage?






b1741 RE:RE:RE:選擇 (To Thinking)

PM 11:35:48-2000/3/2

>Big 兄
>你贊成因信稱義嗎?
>"信"是你個人"信"所以稱義,還是上帝替你"信"所以你稱義.
>請告訴我聖經是怎麼說的.

Good point.

Read Romans 1-6.
Though some think "信" of "因信稱義" was to be emphased,
I think it is influenced by the protest of Martin Luther.
I think "(稱)義" of "因信稱義" was to be emphased in the Romans.
It is about how we are justified through faith INTO CHRIST
ratherthan how we are justified through FAITH ALONE.
Of course, I do not ignore the importance of faith.

Since the issue of predestination and free will was raised here,
I have tried to find a passage to support the concept
"Man may freely decide to choose or accept the salvation of Jesus."
However, I have not found any.
Either is a statement for the opposite thought found.
(I do not like to make this statement here in public,
but I hope to learn more here
in order to change such a statement if it is wrong.)

I need a passage of a clear claim
that man may CAUSE his FAITH to happen
rather than that man may make his faith.
Or a passage to claim
that the Holy Spirit or God CHANGES someone's mind to BELIEVE.

So far you have not submitted one
that is clear enough for your position.
For instance,
your exegesis on Ephesians 2:8 was not quite correct.

In Greek text
it talks about the cause of personal salvation (cf. #1775).
The cause of salvation by faith in grace is the gift of God,
this is, the salvation is given by God,
or, the salvation is out of God.
There is nothing about the faith of salvation
but the salvation of faith.

In English (most of them) or Chinese (Ho-Ho-Ben) translation
it seems that the faith is given by God.
Then it will stand against your position.

>
>你舉了羅馬書7章的話.還請您解釋一下羅馬書第7章如何導出下面的理論.
>不只是羅馬書第7章有沒有與你的理論衝突,
>而是羅馬書第7章是否要傳達你以下的理論.

It is difficult
to explain a doctrine
with a chapter of Scripture.

>
>>the total depravity of all mankind.

Rom. 7:20 (or, 7:17-20)

>>All human beings are controlled
>>only by either sin or God.

Rom. 7:23-25

>>You do bad because of sin.
>>You do good because of God only.

(Rom. 7:25)

>>You never decide by yourself.

Rom. 7:23-25

>
>請您把全然敗壞定義一下吧.這樣我們才可以來看看是否是聖經要告訴我們的.

Man would not do or think any good (Gen. 6:21; Rom. 3:10-19)
without the help or interruption of God.

>
>>The passages you listed are the external visible result
>>of being controlled totally,
>
>我從那些經文中的上下文看不出你說的.這些經文是強調人要選擇正路,選擇真神.而不是你所說的只是外在可見的結果.

"Wish or will" is not euqal to "choose or decide".
"Do" is the sivible part of choice.

>若您說迦爾文的理論優於聖經,要用迦爾文的理論來看這些經文,那我就無法認同了.
>請想想經文要說什麼,而不是載著迦氏的眼鏡來看所有的經文.
>
>>and as a created human being
>>you are not allowed to ask
>>why God did not make you choose right,
>>but what you have done against God.
>
>We are allowed to ask God questions.

(Actually, ask the questions regarding His will and authority.
Maybe more correct
to ask those regarding our thanksgiving and disability.)

... except for some questions
like why Adam was not made as perfect all the time as You are,
or why You wants to choose the elect to be saved for Your glory.
For instance, God did not answer Job
about why the sufferings came to him a righteous man
but He told Job that He is the almighty God over all.

The mainstream thought of Calvin
is the sovereignty of God.
(Please separate Calvin from Calvinism.)
We may not know why and how
but we do know what
(or, we do know more of what it is about
than exact why and how it is possible to happen).

>We should not blame God for our own choice, because it is we who choose and it is we who are responsible for our own choice.

True,
this goes until God helps us to choose right.

>
>>You did nothing good before becoming a believer
>>even though some of them were the same things
>>that you do after being a believer
>>because you did not know God and did not do it for God.
>
>>You do something good after being a believer
>>though you still do something bad
>>because...
>>1. you have the free will when you are a believer,
>>2. God does not make you obedient but let you believe.



b1805 RE:選擇

PM 04:33:30-2000/3/1

Good job, Thinking.

However, you never learn the lesson of
the total depravity of all mankind.
All human beings are controlled
only by either sin or God.
You do bad because of sin.
You do good because of God only.
You never decide by yourself.

The passages you listed are the external visible result
of being controlled totally,
and as a created human being
you are not allowed to ask
why God did not make you choose right,
but what you have done against God.

You did nothing good before becoming a believer
even though some of them were the same things
that you do after being a believer
because you did not know God and did not do it for God.

You do something good after being a believer
though you still do something bad
because...
1. you have the free will when you are a believer,
2. God does not make you obedient but let you believe.




b1784 RE:RE:給飛躍

AM 01:03:14-2000/2/26

Since my name is quoted here,
I think I better explain more on something.

1. The issue of predestination is beyond of my ability to discuss.

2. "This" in Ephesians 2:8, Big THINK, indicates the status (or, action or issue) of been saved (or, more correct, "of being having been saved" as 飛躍 mentioned).
It is close to the statement of 咬金 : "但這個「這」卻分明是指保羅提到的整個「救恩」!"

3. Besides, do not stick to the gender too much, otherwise the feminine may be excluded because of masuline whose uses are more diverse.


>>行貼文前,看到Big對Thinking的回應,如果咬金沒誤會Big的英文,
>>咬金覺得你可以採用Big的講法,來理解咬金這篇回應。
>
>抱歉,我看不出應該怎樣用Big的講法來理解您的回應,煩請您說明白一點?




b1782 Thinking: About Greek (2)

PM 09:01:46-2000/2/25

Regarding the NEUTER demonstrative pronoun

I cannot find it in the Greek grammar at my hand,
but you may search it in the big volume of grammar books
or the exegetical commentaries,
if possible for you.

Or, look up the biblical Greek lexicon,
especially the lexicon like BGD.

The NEUTER demontrative pronoun
usually has a special use
to indicate the previous clause (or sentence)
(or, the action in the previous clause,
or the main verb phrase of the previous clause).



b1775 Thinking: About Greek

 AM 10:00:02-2000/2/25

I am apologize to write in English.
For the sake of time it is beeter for me to write in English.

An suggestion for you: try to refer to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version of the Bible. Sometimes it would be helpful.

Ragarding Ephesians 2:8 and Acts 19:4, both of neuter demonstrative pronouns point to the verbs in their previous sentence.

Regarding to Ephesians 2:8a, I translate in this way:
"In this grace you are saved through faith."
"This grace" points to the "grace" in the previous sentence which is in the previous verse.




b1688r 靜茹終於出面....但沒講什麼....請再等等....

post AM 02:24:49-2000/2/19 



願耶穌的靈也分擔您和您家人的壓力,並多多加添給你們力量和智慧去面對這非常的時刻。


>P.S: 回到靜茹的提問,順帶請問Big...「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這份期刊的立場一般學術界的評價是什麼?您的回答將有助於靜茹更搞清楚Carson那一段讓我沈思的段落中所要呈現的原貌(因為他寫得很言簡意賅,我又沒有時間自己去查更多資料)所以若您知道,則懇請您提供給我參考好嗎?!謝謝。

我想那不是『一般學術界的評價』的問題,而是人怎麼去研討經文、用錯誤的方法在研究經文。 我想書中的例子只是一個錯誤示範的例子。

「今日基督教」不是學術界的刊物。 一般學術界的評價我也忘了,只能說說我目前對它的瞭解。

1. 雖然他們的目的是要以福音派的神學和觀點來看當代的事件,但是人文主義充斥。 他們試著建立有神的理念, 而不是基督信仰的理念。

2. 他們近來有支持教會『統一』的傾向。  和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一些異端對話是好,增加彼此的瞭解, 但是錯誤的教導卻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

3. 即使是引用經文或探討經文的文章也是很淺顯,適合未信或初信的朋友閱讀。 潛在的危險是流入空談, 培植信仰錯誤的信徒。

4. 這不是神學的刊物、不是教會內部事工或通訊的刊物,倒像是作為教會和教會外面社會橋梁的刊物, 試著使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對話(有個對等的地位),高舉神、淡描救恩的對話 (講神、講福音、講信教,不講基督、不講罪、不講聖經)。 這樣有好處、也有害處,不多講了。


在下面的網頁可以找到 "Christianity Today" 的使命.
http://www.christianityonline.com/ct/ct_main/editors.html


President/Editorial Director
HAROLD MYRA
President of Christianity Today, Inc., and editorial director of Christianity Today

... Says Myra of CT mission, "Our goal in Christianity Today is to apply clear evangelical theology and perspective to the issues of the day, taking care to be concise, lively, irenic, and thoughtful."

>
>





b1684r RE:RE:BIG﹕您也快樂^^

post AM 01:11:22-2000/2/19



>BIG 兄﹕
>
>因為文章越來越長 小弟就只揀要回的段落打出來了 ^^ 回答用$開始

A. 前言.
1. 這樣不好,容易失去談論的起點。
2. 建議一﹕盡可能保留原文,如果太長了就分成上、下篇、或1、2、3、4篇, 以後再分1a、1b、2a、2b、...。
2. 建議二﹕少開源、多節流,一些話題要能點到為止, 避免無謂、次要性的爭辯、和冗長、無休止的論述。

B. 論『討論』
1. 『討論』的目的在於溝通以瞭解彼此的立場和不同點,不在於說服或改變。
2. (『討論』不是教導; 改變應該是自發的,而不是被迫的)
3. (雖然要追求真理、伸張真理,但是每個人的智能和成長都不一, 一切都有神的時間表,我們只是為神預備、鋪路)


>如果您覺得有需要, 我們不妨講一些大的題目另闢專文討論.
>
>1. 伊甸園裏那兩棵樹的實際作用並不清楚。
>2. 生命果的生命和神的生命是不同的, 來源就不同了。
>
>$ 先請教您一個問題
>$ 就您來看, 依甸裡的那棵生命樹與新耶路撒冷裡面的那棵生
>$ 命樹有何關聯﹖

C.
0. 對不起,沒什麼線索,所以不知道有什麼關聯。
1. 名稱一樣吧?!
2. 此外,啟22﹕2 說,河的兩岸有生命樹,我也搞不清是有幾棵樹。 單數的可數名詞『樹』作集合名詞是少有的。 不過參考以西結書 47﹕12,可能是有幾棵樹。


>
>3. 所謂的『生命』是指生活作為, 還是生命原動力?
>
>$ 生命是本質, 生活是生命的彰顯
>$ 如狗的生命是狗的本質, 狗的生活則是狗的生命從狗裡面活
>$ 出來的彰顯

D. 有瞭解您說的『生命』『生活』,那麼『性情』是什麼?


>
>1. 如果『美德』是神眼中的美德, 就用不著要釘十架; 美德不
>是罪, 律法不是罪, 行律法不是罪, 不能行所有的善、不能時時
>行善、不能依靠神、不能敬畏神才是罪。
>
>$ 不如說“『美德』是神“的”美德”﹖

E. 可以。
但是我是在說,如果人都沒有半點美德、不能行一點善, 那麼聖經裏的誡命和勤勉都是說假的。


>
>2. 十架象徵著死, 是要釘罪; 連自己的好都死了、沒了, 連好都
>當成罪, 那麼耶穌對於是冤死。
>
>$ 還有三個問題
>$ “生命”樹的生命代表什麼﹖
>$ 為什么“善的知識”與“惡的知識”是在同一棵樹上﹖與神的
>$ 命定“生命樹”相對﹖

F.
0. 我先前說了,這些是無解、無線索的問題。
1. 勉強地說,“生命”樹的生命是有延續生命的功效,代表對神的依賴。
2. 『分別善惡的樹』您解釋成『“善的知識”與“惡的知識”的樹』, 這也可以接受。 『分別』是動詞,有知道、認識、分辨、熟悉的意思。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的 "knowledge" 在中東古語言語系裏,在這種句型裏是名詞作動詞用。
3. 知道或知識並不能使人得生命,倒是有敵對神的大自我,以自己來決定善惡。


>
>看不懂整個例子要說明什麼。 『指鹿為馬』白話是說『指著
>鹿, 說它是馬』, 是昧著良心說假話, 擔心不跟著說就可能會被
>砍頭;
>
>$ 矣~~~對不起, 我的意思是“稱”與“成/是”. 雖然你說他是
>$ 馬, 但他還是鹿. 見下
>
> 神的『稱義』是『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 是宣判而
>不是宣稱, 是釋放, 是因為那罪人已經做了件神自己看重的事
>, 因為那罪人的罪狀已經被撤銷了。
>
>$ 問題1﹕『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還是不是罪人(本質)﹖
>$ 問題2﹕『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的罪性的問題怎麼辦﹖

G.
0. 問得好,很難回答。
1. 是義人自然就不是罪人了、不再是罪人了;人的罪性一直是存在的, 直到耶穌的再來。
2. 這種『沒有罪的義人』是『會犯罪的義人』更是『會悔改、仰望神的義人』, 這是『因信稱義』、『信主得永生』的道理。 (也是罪和義同在相交的奧秘,just kidding ^C^)


>
>至於義和聖與本質和地位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則是不清楚。
>
>$ .....
>
>但是 Big 說, 稱義只是赦罪, 『恢復到神的國裏』是在救恩裏的
>另一件事, 成聖(正確地說是稱聖)只是被神貼了標記、分別出來
>, 『聖靈內住』或『聖潔生活』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稱義和
>成聖是同時(沒有瞬間的先後)。
>
>$ 小弟是這麼說
>
>$ 地位的恢復帶進聖靈(永遠)的內住(與士師那種靈恩的方式不同)
>$ 聖靈的內住帶來神聖的生命
>$ 神聖的生命帶給我們神聖的性情(人的變化)
>$ 變化的人在神聖的生命(與性情)上活出聖潔的生活
>
>$ 不知道您覺得怎樣﹖

H. 是的。


>
>$ “如果”您認為他們是三件分開的事. 小弟不同意. 它們是有一
>$ 個順序的.

J.
0. 是有順序的。
1. 但是,我所要強調的便是您後面問的, 是『稱義』、『稱聖』、『成聖』的不同。
2. 『稱義』是罪人『被變成義人』, 『稱聖』是罪人『被分別出來、被變成聖潔的』, 『成聖』是罪人『努力靠著基督來改變自己、變成比較比較完全的人』。
3. "Be holy" 或 "be sanctified" 都是有『一役竟其功』的涵義, 也就是說,其實聖經不講『成聖』,只講『稱聖』, 也就是說,信主的人就已經結果了,已經是聖的、聖潔的, 內在的改變已經是次要的了, 但是回過頭來,神要我們開那個會結果的花,要我們過『成聖』的生活。 -- 對不起,神話連篇。
4. 『內在的改變已經是次要的了』是說所謂的『改變』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順服』和『依靠』, 讓神來改變您。


>
>是有興趣, 讀了些洋人的神學, 很想認識中國人的神學, 想做比較。
>
>$ 一脈相承拉~~~~~~

K.
0. 時空不同,神學的重點和銓釋就會不同。
1. 比如,對聖潔原文的解釋,有些地方我個人覺得用中文來解釋會強過透過現代洋文的解釋; 可惜中文的原文翻譯還沒建立體系和權威性;
2. 中文的翻譯時是透過英文來認識,英文的翻譯時是透過歐洲文(尤其是德文)來認識; 用洋文翻譯的最大敗筆便是『時間』,聖經原文的語系是沒有時態,但是洋文礙於文法的限制, 『時間』一定要加進來,因此就間接影響到讀經人對經文的認識。


>
>穿上就穿上了, 是穿不習慣, 反覆在穿。
>
>$ 阿門﹗^___^
>
>本質就是本質, 不會變。 信徒的罪性有聖靈的摻雜, 但是不會變質
>, 也是種不純的質。
>
>$ 不知您對羅馬11章裡面野橄欖的例子的看法如何﹖

L.
被接枝的樹枝質不變(即使園藝裏的接枝也不會改變,只是附著生長, 結出半新種的果實-- 這要問作農的),是沾光而稱聖潔。 神看整棵樹,看整棵樹為聖潔,連帶連各個樹枝也看為是聖潔的。 我們外邦人是得福而有分於猶太人的原本有的福分。


>
>$ 又
>
>$ 弗1:4說道“我們要<b>成為</b>聖別(BE HOLY), 沒有瑕疵”. 沒有瑕疵是不
>$ 是本質的問題﹖

M. 說得有理。
罪是不是本質的問題,讓我研究一下,下一帖再回。


>
>$ 如果小弟把他翻成“我們要<b>稱為</b>聖別(BE CALLED HOLY), 沒有瑕疵”
>$ 您覺得如何(合乎上下文)﹖

N. 行。
不過我再重申一次,聖別是外在的,本質是內在的; 另外,瑕疵也可能只是指外在的。


>
>在於登堂入室, 在於主怎麼選、怎麼用。
>
>$ 阿門﹗但是金銀器與木瓦器的用途是不一樣的. 主怎麼選, 怎麼用
>$ 是不是還取決於跟器皿的本質﹖如木瓦器能登堂入室﹖還是金銀
>$ 器﹖

P.
1. 人不是真正的器皿,人是和幕會裏的器皿一起在神的面前 (希 9﹕21); 幕會裏的器皿是象徵基督的德性,人被比喻作器皿是要表明當為主所用、表明是有不同用處 (羅 9﹕23; 提後 2﹕20-21; 彼前 3:7)。
2. 神是看人有沒有為耶穌的名流血而死,不太管人的本質變了沒。


>
>神的稱聖(狀態、瞬間動作)和人的成聖(動作、長時間的動作)雖然
>是同一個字眼, 但是是兩回事, 成聖是『更體貼神的心意』(但是也
>體貼不到哪裏, 好比行律法, 即使行了許多, 還是漏了許多許多)。
>
>$ 不知您的“稱聖”與“稱義”有何不同﹖可能是我錯了. 但是
>$ 我覺得您好像把他們混在一起用﹖﹖

Q.
『稱聖』是指與神的關係,
『稱義』是指與罪的關係,
『成聖』是指生活的方式。


>
>信主是種(自願要順服的)決志, 完全的成聖是神的應許;
>
>$ 阿門﹗
>
>神並沒有把信主的人的罪性在這時代裏拿掉,
>
>$ 見小弟羅11章與弗1:4的問題

R. 見前面的回應。


>
>但是神有命令, 人有決志。
>
>$ 阿門﹗
>
>我主要是說, 耶穌不會變成聖靈(來內住於信徒, 雖說是三位一體), 耶
>穌和聖靈是不同的, 否則耶穌洗禮時, 聖靈怎麼降臨在耶穌身上? 否
>則耶穌怎麼差派聖靈?
>
>$ 三位一體本身就是一個奧秘. 但他是一個事實.

S. 說得過去。
我個人是對『三位一體』敬而遠之,因為很難講清楚。


>
>$ 不知您認為林前15:45 的“末後的亞當”是指誰﹖

T.
0. “末後的亞當”是指耶穌基督,林前 15:20-22, 57。
1. 這一節不好解。 既是『靈』於 15﹕45,又說是『屬靈的』(肉體)於 15﹕46(,44), 又說是『人』於 15﹕47。
2. 在這裏『靈』是用來比對『肉體』,『不朽的』靈對『會朽的』肉體, 或是說『不朽的』本體(being)對『會朽的』本體,林前 15:43, 50, 53-54。
3. 『靈』可以是生命的要素、看不見的本體、屬天高尚的人格、 神類(不是神族類)的本體。 所以,可能是用『靈』來強調耶穌的神性和不朽。


>$ 又徒16:7, “耶穌的靈”是怎麼一回事﹖

U. 是耶穌的本身或靈體, 或是耶穌升天後差派的屬靈,或是耶穌差派的天使。


>
>“錯誤地”行律法就是不為神而單單為自己在行律法。
>
>$ 對. 加拉太裡面也有說道有人行律法是為了滿足個人的目的.
>
>問題是『不能做怎樣的工』。
>
>$ 但是在法利塞人眼中可是“什麼工都不能作”

V. 問題是神的眼中呢?是什麼工不能作呢?(參﹕出 16:28-29)


>
>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
>
>$ 如果咬文嚼字一下, 憑與目的是不一樣的呢~~~ ^^

W. 對不起,讓我把《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改為 《您使用『憑』的方式便是弟使用『目的』的方式》。


>
>^^ 老漁夫 -----


=============================



A. 前言.
1. 因為我們的討論已經變得很樓下下, 所以移到這裏重貼或張貼。 
2. 礙於時間, 不便填上經節; 如果需要, 請告知, 我就補上。 
3. 各段落或字句開頭的編碼 (A., B., ..., 1., 2., ...), 主要是為了我個人整理思緒用。 

>
>$ 又
>
>$ 弗1:4說道“我們要<b>成為</b>聖別(BE HOLY), 沒有瑕疵”. 沒有瑕疵是不
>$ 是本質的問題﹖

Y. 弗 1:4 是說﹕ 要藉著在基督裏, 使我們無瑕疵、成為聖潔。 
所以, 基本上還是一剎時的事, 一剎時就成聖、無瑕疵了。 


B. 論聖潔. 

1. 『聖潔』不是聖明、潔淨、完全的意思, 而是聖別、分別、屬神的意思。 信主的人就是無罪、稱義的人, 也是聖潔、屬神的人。 

2. 人不是惡、便是善, 不會漸漸變善。 
但是要注意, 在基督裏、屬基督、屬聖靈的人是不會作惡, 只會行善。 

3. 人的犯罪和罪性一直都存在 (罪責可以被基督的救贖所清除、赦免), 直到主的再來。 但是, 『在基督裏』犯罪和罪性可以被遮掩: 
犯罪可以藉著認罪而得赦罪 (除了約翰提到的『死的罪』), 
罪性可以藉著『順服聖靈』而得釋放-- 聖靈和罪性可以並存於人的內在; 
但是, 信主的人可以因為『順服聖靈』而(從罪裏、死裏)『復活』。 

4. 人的靈和魂都是指著人的生命說的, 
靈是強調生命(內在)的動力或本源, 
魂是強調生命(外在)的運作或動靜。 
屬靈或屬神的 (神聖的、應該的、真理的) 是指以神為重的人, 
屬血氣或屬魂的 (自然尋常的、世上的、屬人{人性、人性情性質}的) 是指不識神或看輕神的人, 
屬肉體或屬血肉的 (人的、會朽壞的、短暫的、受限制的) 是指看重自己的人。 

5. 神造人的時候, 是先造一個人體, 然後吹入生命的氣(或, 『富有生命的靈』), 於是成了活的人(或, 『有生命的活人或魂』)。 所以, 人的組成只有靈(或『魂』)和體。 

6. 神對人用的是因聖稱聖(因這個聖而稱那個聖)的全人聖別法。 
藉著基督的義就稱(其他的人)信耶穌的罪人為聖, 
藉著口承心認的信就(連帶其他的部位)稱整個人為聖。 
神在乎人的行善, 也知道人性本惡(人罪的本質), 
但是, 基督救贖的作用在於赦罪, 不是轉變本質 (是在於轉變服事的對象)。 


C. 論(得救的)預定. 

1. 神的『預定』是神的自由決定, 不受人(會悔改)的決定而影響。 神的『預知』其內容不明, 可能是『預知』人的需要救恩、人的受罪捆綁, 而不是『預知』誰會悔改-- 因為『受罪捆綁』, 所以人不會、也不能悔改, 所以不用『預知』也知道不會有人悔改。 

2. 人沒有絕對的『自由』, 甚至是神也沒有, 神不會(不是『不能』)違背祂自己的應許或約。 『自由』是沒有約束、不被固定的, 是可以選擇、作改變的; 但是人的狀態只有兩種: 不是受『罪的捆綁』、作罪的奴隸, 便是被釋放、作義的僕人。 

3. 作『決定』必定是已經存在了有一些選擇、可能, 而且在正常狀況下是不會隨機、亂作『決定』, 而是會依目的、條件、環境、能力, 加以判斷而作選擇或『決定』。 『受罪捆綁』的人在先天上已經沒有多少選擇、沒有多少能力或條件來選。 

4. 『因信稱義』的重點不在『因信』那個因, 而是『稱義』這個果; 所以『因信稱義』不能作為人選擇神論點, 因為沒有交待清楚是如何信的, 是如何變成信的: 是神的使(人)能信的, 還是人的選擇(神)的? -- 『信』是像迷一般地連繫著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 

5. 神會成就祂所『預定』的事, 神預備或使『被預定』的人能回應救恩。 沒有『神的介入』(基督的介入), 人就沒有救恩, 就永遠一直在得罪神; 沒有『神的介入』, 人就不會回應救恩, 就永遠一直在『罪的捆綁』裏。 似乎除了保羅以外, 幾乎聽福音就信的都是之前已經是神所預備好的, 他們已經是在追求神或在敬畏神。 

6. 傳福音的作用可能是使人認清自己是不是(或, 要不要)屬神的, 也同時為神召集祂的羊群(迷羊)。

7. 神是否『預定』了一切大小事情的發生, 這是不明確的。 
祂的『預知』、全知是因為祂的預定、還是祂的超越, 這也是不明確的。 
另外, 神所『預定』得救、被揀選的人就必要得救, 因為神掌權, 既然『預定』了、決定了, 祂就會去成就。 


D. 論得救. 

1. 以下的論述難免與上述的預定論有出入, 這是立場和觀點角度的不同, 衝突之處少有與聖經經文相反之處。 

2. 『預定得救』是用在信主的人, 『因信稱義』是用在已信主或未信主的人。 聖經沒有明確的交待: 人是如何能夠從不信變成信; 不過聽福音似乎是必要的條件, 雖然不是唯一的、必然的條件。 

3. 神會『等待』人得救, 『等待』並不暗示神在主控 (或是授權給人), 倒是表示預知。 神對人的救恩至少做了兩件事: 一是得救前的耶穌贖罪祭 (以及, 聖靈來使人責罪自己), 一是得救後的聖靈重生、內住、澆灌、帶領; 外加一個, 得救過程中的差派人傳福音。 

4. 神給得救的人和不得救的人的恩典和信息是一樣的, 唯一的差別是扎心接受和憤怒拒絕。 信心一再被強調, 有信才會有救、有聖靈; 客觀說, 得救是神揀選、神預備、神澆灌, 神主導一切; 但是主觀而言, 是從人的信開始, 人認罪、人悔改、人順服。 

5. 神已經走出了兩大步: 耶穌救贖、和差傳福音, 留下一個『信』的簡單步驟給人走, 然後接著神就帶著人走完剩下的路; 如果這樣還不能影響、激勵罪人, 神先前的兩步也是白走的, 就不如讓聖靈直接澆灌那些被揀選的人就好了。 問題是神差人去傳福音、而不是差天使或聖靈; 神是要人在死之前得救、在耶穌再來前得救、甚至是還能做工的時候就得救。 

6. 是人自己決定個人的救恩, 不是『神的預定在主導』。 因為我們不知道神揀選了誰, 也沒看見神強迫了誰要信主; 不過我們知道人的犯罪和受誘惑是出於自己的欲望, 也知道信主、順服的人還要打一場長期的屬靈爭戰, 在末了, 信徒也會為自己的行為而有大小獎賞; 這些都在表現人主動性的角色。 

7. 罪之為罪是因為人背逆神、有律法佐證, 得救之為得救是因為人接受主、有聖靈為證。 得救之為恩是因為人不可為, 藉著信就從罪裏被釋放。 如果還需要神來稍減『罪的捆綁』, 那麼神已經在耶穌的十架上做了, 不必再對個人個別地再做一次。 

8. 傳福音只問人(聽了福音後, 現在、當下)要不要信, 不會但書附加說: 神可能已經揀選您了 (或者, 『如果神選了您, 您遲早會信的』)。 耶穌也說: 不信的就被定罪。 都在在顯示個人主動回應救恩的重要性, 個人的回應勝過『神的主導』。 

================================



>BIG 兄﹕
>
>因為文章越來越長 小弟就只揀要回的段落打出來了 ^^ 回答用$開始

這樣不好,容易失去談論的起點。
建議一﹕盡可能保留原文,如果太長了就分成上、下篇、或1、2、3、4篇, 以後再分1a、1b、2a、2b、...。
建議二﹕少開源、多節流,一些話題要能點到為止,避免無謂、次要性的爭辯、和冗長、無休止的論述。

1. 『討論』的目的在於溝通以瞭解彼此的立場和不同點,不在於說服或改變。
2. (『討論』不是教導; 改變應該是自發的,而不是被迫的)
3. (雖然要追求真理、伸張真理,但是每個人的智能和成長都不一, 一切都有神的時間表,我們只是為神預備、鋪路)


>如果您覺得有需要, 我們不妨講一些大的題目另闢專文討論.
>
>1. 伊甸園裏那兩棵樹的實際作用並不清楚。
>2. 生命果的生命和神的生命是不同的, 來源就不同了。
>
>$ 先請教您一個問題
>$ 就您來看, 依甸裡的那棵生命樹與新耶路撒冷裡面的那棵生
>$ 命樹有何關聯﹖

對不起,沒什麼線索,所以不知道有什麼關聯。
1. 名稱一樣吧?!
2. 此外,啟22﹕2 說,河的兩岸有生命樹,我也搞不清是有幾棵樹。 單數的可數名詞『樹』作集合名詞是少有的。 不過參考以西結書 47﹕12,可能是有幾棵樹。


>
>3. 所謂的『生命』是指生活作為, 還是生命原動力?
>
>$ 生命是本質, 生活是生命的彰顯
>$ 如狗的生命是狗的本質, 狗的生活則是狗的生命從狗裡面活
>$ 出來的彰顯

有瞭解您說的『生命』『生活』,那麼『性情』是什麼?


>
>1. 如果『美德』是神眼中的美德, 就用不著要釘十架; 美德不
>是罪, 律法不是罪, 行律法不是罪, 不能行所有的善、不能時時
>行善、不能依靠神、不能敬畏神才是罪。
>
>$ 不如說“『美德』是神“的”美德”﹖

可以。
但是我是在說,如果人都沒有半點美德、不能行一點善,那麼聖經裏的誡命和勤勉都是說假的。


>
>2. 十架象徵著死, 是要釘罪; 連自己的好都死了、沒了, 連好都
>當成罪, 那麼耶穌對於是冤死。
>
>$ 還有三個問題
>$ “生命”樹的生命代表什麼﹖
>$ 為什么“善的知識”與“惡的知識”是在同一棵樹上﹖與神的
>$ 命定“生命樹”相對﹖

我先前說了,這些是無解、無線索的問題。
勉強地說,
1. “生命”樹的生命是有延續生命的功效,代表對神的依賴。
2. 『分別善惡的樹』您解釋成『“善的知識”與“惡的知識”的樹』,這也可以接受。 『分別』是動詞,有知道、認識、分辨、熟悉的意思。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的 "knowledge" 在中東古語言語系裏,在這種句型裏是名詞作動詞用。
3. 知道或知識並不能使人得生命,倒是有敵對神的大自我,以自己來決定善惡。


>
>看不懂整個例子要說明什麼。 『指鹿為馬』白話是說『指著
>鹿, 說它是馬』, 是昧著良心說假話, 擔心不跟著說就可能會被
>砍頭;
>
>$ 矣~~~對不起, 我的意思是“稱”與“成/是”. 雖然你說他是
>$ 馬, 但他還是鹿. 見下
>
> 神的『稱義』是『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 是宣判而
>不是宣稱, 是釋放, 是因為那罪人已經做了件神自己看重的事
>, 因為那罪人的罪狀已經被撤銷了。
>
>$ 問題1﹕『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還是不是罪人(本質)﹖
>$ 問題2﹕『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的罪性的問題怎麼辦﹖

問得好,很難回答。
1. 是義人自然就不是罪人了、不再是罪人了;人的罪性一直是存在的,直到耶穌的再來。
2. 這種『沒有罪的義人』是『會犯罪的義人』更是『會悔改、仰望神的義人』, 這是『因信稱義』、『信主得永生』的道理。 (也是罪和義同在相交的奧秘,just kidding ^C^)


>
>至於義和聖與本質和地位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則是不清楚。
>
>$ .....
>
>但是 Big 說, 稱義只是赦罪, 『恢復到神的國裏』是在救恩裏的
>另一件事, 成聖(正確地說是稱聖)只是被神貼了標記、分別出來
>, 『聖靈內住』或『聖潔生活』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稱義和
>成聖是同時(沒有瞬間的先後)。
>
>$ 小弟是這麼說
>
>$ 地位的恢復帶進聖靈(永遠)的內住(與士師那種靈恩的方式不同)
>$ 聖靈的內住帶來神聖的生命
>$ 神聖的生命帶給我們神聖的性情(人的變化)
>$ 變化的人在神聖的生命(與性情)上活出聖潔的生活
>
>$ 不知道您覺得怎樣﹖

是的。


>
>$ “如果”您認為他們是三件分開的事. 小弟不同意. 它們是有一
>$ 個順序的.

是有順序的。
1. 但是,我所要強調的便是您後面問的,是『稱義』、『稱聖』、『成聖』的不同。
2. 『稱義』是罪人『被變成義人』,『稱聖』是罪人『被分別出來、被變成聖潔的』, 『成聖』是罪人『努力靠著基督來改變自己、變成比較比較完全的人』。
3. "Be holy" 或 "be sanctified" 都是有『一役竟其功』的涵義, 也就是說,其實聖經不講『成聖』,只講『稱聖』, 也就是說,信主的人就已經結果了,已經是聖的、聖潔的,內在的改變已經是次要的了, 但是回過頭來,神要我們開那個會結果的花,要我們過『成聖』的生活。 -- 對不起,神話連篇。
4. 『內在的改變已經是次要的了』是說所謂的『改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順服』和『依靠』, 讓神來改變您。


>
>是有興趣, 讀了些洋人的神學, 很想認識中國人的神學, 想做比較。
>
>$ 一脈相承拉~~~~~~

時空不同,神學的重點和銓釋就會不同。
1. 比如,對聖潔原文的解釋,有些地方我個人覺得用中文來解釋會強過透過現代洋文的解釋; 可惜中文的原文翻譯還沒建立體系和權威性;
2. 中文的翻譯時是透過英文來認識,英文的翻譯時是透過歐洲文(尤其是德文)來認識; 用洋文翻譯的最大敗筆便是『時間』,聖經原文的語系是沒有時態,但是洋文礙於文法的限制, 『時間』一定要加進來,因此就間接影響到讀經人對經文的認識。


>
>穿上就穿上了, 是穿不習慣, 反覆在穿。
>
>$ 阿門﹗^___^
>
>本質就是本質, 不會變。 信徒的罪性有聖靈的摻雜, 但是不會變質
>, 也是種不純的質。
>
>$ 不知您對羅馬11章裡面野橄欖的例子的看法如何﹖

被接枝的樹枝質不變(即使園藝裏的接枝也不會改變,只是附著生長,結出半新種的果實-- 這要問作農的),是沾光而稱聖潔。 神看整棵樹,看整棵樹為聖潔,連帶連各個樹枝也看為是聖潔的。 我們外邦人是得福而有分於猶太人的原本有的福分。


>
>$ 又
>
>$ 弗1:4說道“我們要<b>成為</b>聖別(BE HOLY), 沒有瑕疵”. 沒有瑕疵是不
>$ 是本質的問題﹖

說得有理。
罪是不是本質的問題,讓我研究一下,下一帖再回。


>
>$ 如果小弟把他翻成“我們要<b>稱為</b>聖別(BE CALLED HOLY), 沒有瑕疵”
>$ 您覺得如何(合乎上下文)﹖

行。
不過我再重申一次,聖別是外在的,本質是內在的;另外,瑕疵也可能只是指外在的。


>
>在於登堂入室, 在於主怎麼選、怎麼用。
>
>$ 阿門﹗但是金銀器與木瓦器的用途是不一樣的. 主怎麼選, 怎麼用
>$ 是不是還取決於跟器皿的本質﹖如木瓦器能登堂入室﹖還是金銀
>$ 器﹖

1. 人不是真正的器皿,人是和幕會裏的器皿一起在神的面前 (希 9﹕21); 幕會裏的器皿是象徵基督的德性,人被比喻作器皿是要表明當為主所用、表明是有不同用處 (羅 9﹕23; 提後 2﹕20-21; 彼前 3:7)。
2. 神是看人有沒有為耶穌的名流血而死,不太管人的本質變了沒。


>
>神的稱聖(狀態、瞬間動作)和人的成聖(動作、長時間的動作)雖然
>是同一個字眼, 但是是兩回事, 成聖是『更體貼神的心意』(但是也
>體貼不到哪裏, 好比行律法, 即使行了許多, 還是漏了許多許多)。
>
>$ 不知您的“稱聖”與“稱義”有何不同﹖可能是我錯了. 但是
>$ 我覺得您好像把他們混在一起用﹖﹖

『稱聖』是指與神的關係, 『稱義』是指與罪的關係, 『成聖』是指生活的方式。


>
>信主是種(自願要順服的)決志, 完全的成聖是神的應許;
>
>$ 阿門﹗
>
>神並沒有把信主的人的罪性在這時代裏拿掉,
>
>$ 見小弟羅11章與弗1:4的問題

見前面的回應。


>
>但是神有命令, 人有決志。
>
>$ 阿門﹗
>
>我主要是說, 耶穌不會變成聖靈(來內住於信徒, 雖說是三位一體), 耶
>穌和聖靈是不同的, 否則耶穌洗禮時, 聖靈怎麼降臨在耶穌身上? 否
>則耶穌怎麼差派聖靈?
>
>$ 三位一體本身就是一個奧秘. 但他是一個事實.

說得過去。
我個人是對『三位一體』敬而遠之,因為很難講清楚。


>
>$ 不知您認為林前15:45 的“末後的亞當”是指誰﹖

是指耶穌基督,林前 15:20-22, 57。
1. 這一節不好解。 既是『靈』於 15﹕45,又說是『屬靈的』(肉體)於 15﹕46(,44), 又說是『人』於 15﹕47。
2. 在這裏『靈』是用來比對『肉體』,『不朽的』靈對『會朽的』肉體, 或是說『不朽的』本體(being)對『會朽的』本體,林前 15:43, 50, 53-54。
3. 『靈』可以是生命的要素、看不見的本體、屬天高尚的人格、神類(不是神族類)的本體。 所以,可能是用『靈』來強調耶穌的神性和不朽。


>$ 又徒16:7, “耶穌的靈”是怎麼一回事﹖

是耶穌的本身或靈體, 或是耶穌升天後差派的屬靈,或是耶穌差派的天使。


>
>“錯誤地”行律法就是不為神而單單為自己在行律法。
>
>$ 對. 加拉太裡面也有說道有人行律法是為了滿足個人的目的.
>
>問題是『不能做怎樣的工』。
>
>$ 但是在法利塞人眼中可是“什麼工都不能作”

問題是神的眼中呢?是什麼工不能作呢?(參﹕出 16:28-29)


>
>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
>
>$ 如果咬文嚼字一下, 憑與目的是不一樣的呢~~~ ^^

對不起,讓我把《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改為 《您使用『憑』的方式便是弟使用『目的』的方式》。


>
>^^ 老漁夫 -----








b1661 RE:BIG﹕您也快樂^^

PM 07:30:14-2000/2/17

>BIG﹕您也快樂^^
>
>新年快樂! “$”後是我對您的回答.
>
>$ 感謝主﹗昨天跟家人出去吃了個年夜飯. 到現在還在打嗝兒呢﹗^________^
>$ 也祝您在快樂啊~~~
>
>>& 來的是神的生命(與性情), 結果是我們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生命和性情應該是相同的, 是一體兩面, 生命屬外, 性情屬內。


>
>『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 (見下, 以弗所)
>
>>& 我們需要兩個, 寶血與聖靈才能使我們成為教會的肢體. ... 他非常強調的另一
>
>>& 個點是基督作我們的義. (希伯來書的主軸)
>
>『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是指至聖所前的布幔?
>
>$ 嗯~~應該說至聖所前的布幔(的裂開)是預表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裂開).
>
>$ 主耶穌咽氣前, 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太27:51). 這
>$ 個預表也就是希伯來10:19-20所說的﹕弟兄們、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
>$ 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
>$ 是他的身體. 
在舊約, 神寶座所在的至聖所只有經過各祭祀潔淨(罪)後的
>
>$ 大祭司才能進入. 對神, 人是罪的, 對人, 神是隱藏(無法看見), 遙不可及. 但
>今天
>$ , 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 血為我們流出, 成就了一次永遠有功效的祭. 所以代表
>
>$ 神人間間隔, 至聖所幔子就不再存在, 從上到下裂成兩半. >

說得合理。


>『神的生命與性情』是指什麼? 如此的話, 和人的生命和性情有什麼不同?
>
>$ 就“本質”來說, 林前15:47-50, 說道, 第一個人(亞當)是屬土的. 第二個人(耶
>
>$ 穌)是屬天的. 性情是生命的律(﹖). ...

『性情是生命的律』, 我喜歡這清楚的敘述; 我的問題應該要先問什麼是『生命與性情』。


>... 規範這個生命. (比如貓生命的性情就是要
>
>$ 抓老鼠, 狗就是要看門. 所以有說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的說法^^) 如光, 愛, 聖
>, 義
>$ , 等都是神生命的性情. 人的生命就是一個罪惡敗壞的生命. 性情嗎@#@%^&
>$ 就不用說了(^^)
>
>被神造的人, 受神委託的人, 一點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嗎? 甚至於是在原祖的墮
>落之後?
>
>$ 從另一個角度來問, 如果人有(神的)生命, 那為什么還要吃(神的)生命果﹖

1. 伊甸園裏那兩棵樹的實際作用並不清楚。
2. 生命果的生命和神的生命是不同的, 來源就不同了。
3. 所謂的『生命』是指生活作為, 還是生命原動力?


>$ (吃生命樹是神對人的命定)
>
>$ 是因著人的屬土, 神要人吃(源自於神[寶座], 啟示錄)的生命樹才能活(人的
>$ 靈). 但是人選擇了另一棵樹, 結果除了靈的死外, 也帶來肉身的死. 在人墮
>$ 落後, 還是有一些美德留下來. 但是這些都是屬土的. 非神的. 所以當我們論
>$ 靈命生長時, 到最後, 連自己的好, 美德, 善良等, 也都需要釘十字架(善惡知
>$ 識樹).

1. 如果『美德』是神眼中的美德, 就用不著要釘十架; 美德不是罪, 律法不是罪, 行律法不是罪, 不能行所有的善、不能時時行善、不能依靠神、不能敬畏神才是罪。

2. 十架象徵著死, 是要釘罪; 連自己的好都死了、沒了, 連好都當成罪, 那麼耶穌對於是冤死。


>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其意不明。
>
>$ 十字架是為著了結我們舊的, 敗壞的魂生命, 生命(神的生命)則是為著將神的
>$ 生命與性情加到我們裡面變化我們. 這個就是“更新”(屬靈的新陳代謝)的
>$ 過程. (見下, 以弗所)

說得通。


>
>>& 我們常用的兩個詞“稱”義與“成”聖是有講究的.
>>
>>& “稱”不一定“是”. “成”則是與本質有關.
>>& 與“寶血”與“聖靈”(生命)對映
>
>請您再講多一點、清楚一點。
>
>『稱』(叫、認定)可能指稱某種動作、也可能是某種狀態, 『成』(變成、成為)是
>描述一種動作(或是變化),
>『是』則是描述一種狀態(或是常態)。 聖經裏的『成聖』他本身通常是形容詞, 也
>就是說, 是種狀態,
>
>$ 這裡我認為“稱”不一定要一個在背後的“實際”. “是”是有實際的. “成”
>
>$ 是一個從沒有到有的階段. “指鹿為馬”倒是一個解釋“稱”與“是”的好例
>$ 子.

看不懂整個例子要說明什麼。 『指鹿為馬』白話是說『指著鹿, 說它是馬』, 是昧著良心說假話, 擔心不跟著說就可能會被砍頭; 神的『稱義』是『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 是宣判而不是宣稱, 是釋放, 是因為那罪人已經做了件神自己看重的事, 因為那罪人的罪狀已經被撤銷了。


>
>$ 關於“稱義”與“成聖”弗4:24
>$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 KJV是4:24 And that ye put on the new man, which after God is created
>in
>$ righteousness and true holiness.
>
>$ 這裡說道新人是建立在兩件事上, righteousness + holiness. righteousness(義
>)
>$ 缺一不可. 是指我們地位上的改變. 如同我們從黑暗的世界中被遷入神愛子的
>$ 國裡. 以前是神的仇敵, 今天是神的家人. 否則我們往生命樹的路上行走, 我們
>
>$ 遇見的將會是幾路伯, 所得到的是火劍. 這是從一個“不配”的地位變成一個
>$ “配”的地位. holiness則是說道我們的本質(性). ...

可以接受。 Righteousness 是『合神心意的』的意思, holiness 是『屬神的』的意思。 "Created in" 是『用(某種材料)造的』、『在(某種環境、條件)下造的』的意思。 至於義和聖與本質和地位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則是不清楚。


>... 如
>
>$ 弗4:23 又 要 將 你 們 的 心 志 改 換 一 新 .
>
>$ 這是一個本質的改變. 如以弗所從二章中地位的改變(國的問題), 到三章基督
>$ 在我們(靈)裡面安家, 到四章就開始說道變化的問題. 就是說道神先用基督的
>$ 救贖把一個“不配”, 與神無份無關的人, 恢復到神的國裡, 神的家裡. 然後神
>
>$ 把他的自己(滿帶他的生命與性情)放到我們裡面, 以聖靈的形態(﹖)內住在我
>$ 們裡面. 其結果就是我們的魂生命(裡面的人, 以弗所與加拉太強調的是心思,
>$ mind, 也就是弗4:23的心志)的變化更新, 或穿上新人. 而基督徒在生活中美德
>$ 的彰顯, 也是您說的成聖(『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則是在五章開始
>$ 換句話說, 必須有一個變化過後(聖)的生命, 才能有一個聖潔生活的彰顯. (這
>$ 是我們看法有分歧的地方)(請見下面橄欖接枝)

就您的解, 稱義是『不配的人被恢復到神的國裏』, 成聖是『有聖靈內住的人就是聖的人』, 有了稱義其次才有成聖, 成聖後才有聖潔的生活。

但是 Big 說, 稱義只是赦罪, 『恢復到神的國裏』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成聖(正確地說是稱聖)只是被神貼了標記、分別出來, 『聖靈內住』或『聖潔生活』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稱義和成聖是同時(沒有瞬間的先後)。


>
>$ 在羅十一保羅用“接枝”的比喻來形容這個過程. 其中有兩個關鍵經節(這也
>$ 是倪柝聲弟兄所有靈命看見的基石, 如果我們有興趣, 不妨來分享我們所知道
>$ 所謂的“倪柝聲”神學, 從會所內與會所外兩個角度來看, 肯定很有意思^^)

是有興趣, 讀了些洋人的神學, 很想認識中國人的神學, 想做比較。


>
>$11:16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
>$ 潔了。
>$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
>$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
>$ 野橄欖的本性是壞(罪惡)的, 但是神把野橄欖接在好橄欖上. 因著好橄欖根所
>$ 供應的汁的肥甘, 野橄欖的性質就改變. 以前結小果子, 今天結出大果子出來.
>
>$ 以前結酸果, 今天結出甜的果子. 主耶穌在約罕十六中葡萄樹的比喻也是同一
>$ 個原則上面. 這(接枝)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所以“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
>$ 就聖潔了。”不是一個晚上的事, 是一個漸漸(穿上新人)的事.

穿上就穿上了, 是穿不習慣, 反覆在穿。


>
>$ 保羅還用了另一個例子, 大戶人家裡面的金器瓦器. 換句話說, 不論是金器還
>$ 是瓦器, 他們的地位都是在大戶人家裡面(我們接受主, 遷如神愛子的國裡),
>$ 但是如果這個器皿的本質, 影響到他的價值. 或者可以說, 我們可以有一個稱
>$ 義的地位(在大戶人家裡面), 但是我們不一定有一個“聖”的性質(金﹖瓦﹖)
>$ 當然, 如果我們聯義的地位都沒有, 根本也別談我們的用處了.

本質就是本質, 不會變。 信徒的罪性有聖靈的摻雜, 但是不會變質, 也是種不純的質。 在於登堂入室, 在於主怎麼選、怎麼用。


>
>$ 所以保羅在弗4:24為新人作結論的時候, 他強調的是義與聖. 兩樣都必須具備
>$ 才能有一個新人的實際.
>
>$ 這是為什么小弟說“成”聖是現在進行式的原因(如您下面所言)

對不起, 之前搞錯了您對成聖的定義, 所以您的成聖是『逐漸變成聖』。

神的稱聖(狀態、瞬間動作)和人的成聖(動作、長時間的動作)雖然是同一個字眼, 但是是兩回事, 成聖是『更體貼神的心意』(但是也體貼不到哪裏, 好比行律法, 即使行了許多, 還是漏了許多許多)。


>
>但是『成』就使『成聖』的意思變成一種動作, 因此當我們說『成聖』時, 就常連
>結到『靈命的成長』, (鴿子姊在 #1566 的回文裏就沒有這麼想, 而是當作一種的
>事實或狀態)。
>
>$ 是
>
>在中文裏, 單獨的形容詞可以作及物動詞, 而不是不及物動詞, 所以我認為『成聖』
>翻譯成『稱聖』、『是聖的』會比較好。
>
>$ ^^ 見上
>
>>& 小弟阿門您最後一段“『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
>
>>基督
>>& ,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或生活, 我加的, 希望您不反對)”如果這是您『成聖』的
>
>>定義,
>>& 那應該是“今天”的事. 在小弟看來, 與您前面“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
>“以
>>後”
>>& 、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是相互矛盾的.
>
>對不起, 這裏有點亂; 小弟
>
>$ 您太客氣了. 我猜您作我父親大概都可以了﹗^^
>
>用了許多名詞, 比如『稱義』、『稱聖』、『成聖』,
>用來表達一些概念、概念的正解和誤解、您的和我的一些不同的概念或用字遣詞,
>
>結果就變成前後不一。
>
>$ 是. 也跟我們的見解有關 ^_^
>
> 小弟在這裏的《『成聖』(聖潔化的生活)》裏的『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 小弟特地加上括弧註解,
> 表示這是一般人對『成聖』的誤解, 我也就用這錯誤的用法, 繼續申論。
>
> 另外, 我用了『稱聖』, 因為我認為基督徒是被(神)稱為『聖徒』(神聖、聖別
>), 其實一點也不『聖』(聖潔、聖明、完全);
>
>$ 這回到羅馬七八章, 人裡面善惡(其實是靈與肉體)爭戰的故事. 所以是一個“過
>程”
>
>真正的『成聖』(『成聖』的正確用法)是在未來、末了時是成聖而能列班在神的寶
>座前。
>
>$ 同意. 或許可以說“完全”(靈魂體)的成聖﹖^^ 末了時成聖會不會讓人有一種
>$ 救恩保證的觀而忽略了今世在主面前必須學習的功課與變化﹖(甚至進一步
>$ 演化為“天堂”說﹖)

信主是種(自願要順服的)決志, 完全的成聖是神的應許; 神並沒有把信主的人的罪性在這時代裏拿掉, 但是神有命令, 人有決志。


>
>>&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
>面
>>活著
>>&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 如加2:20, 保羅給我們看見一個活出基督, 成聖的生活, 是一個“現在”與“如
>
>>今”
>>& 的事. 是一個現在進行的動作. 而不是將來式. (現在式是保羅每論到對基督經
>歷
>>時
>>& 的特色) ...
>
>我認為聖經裏『成聖的生活』多明指或暗指一種『有順服心的生活』; 沒有人(基督
>徒)是完全的,
>雖然我們可以、被(被使)能夠去過成聖的生活, 我們還是會犯罪; 神看重我們的行
>, 更看重我們的心, 因為我們真的是不足、不能。
>
>$ 行是心的流露. 一個善的心就流出善行, 一個惡的心就流出惡性. 自然的很呢﹗

心常變, 變善變惡。


>
>$ 這又連到下面“憑”的問題.
>
>您說『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預長』是什麼?
>
>$ 呃~~~預“嘗”. 筆誤
>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 ﹖﹖ 能否再說一次呢﹖^^

我主要是說, 耶穌不會變成聖靈(來內住於信徒, 雖說是三位一體), 耶穌和聖靈是不同的, 否則耶穌洗禮時, 聖靈怎麼降臨在耶穌身上? 否則耶穌怎麼差派聖靈?

我到目前貼文也不少了, 有些是寫了(做靈修用)但是沒有貼, 所以就恕在下沒有去找。

我(找了一陣, 仍)找不到關於下面的先後文, 所以也很難做答。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 ﹖﹖ 能否再說一次呢﹖^^


>
>>& 我認為“律法的本身沒有錯”(不是行). 行律法還不是一個心態的問題.
> >& 是一個“憑”的問題. ...
>
>更正啟事
>-->1. 行律法
>-->行傳 14 章指出...
>其中的『行傳 14』應該是『羅馬書 14』。
>
>比如, 保羅講孝順父母時, 也引用十誡的第五條。 『律法』和『行律法』是有密切
>的關係, 而且我也認為兩者的本身都沒有錯, 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 人是有罪的,
>所以永遠也行不好(成)律法。
>
>$ 對﹗但是罪在那﹖為什么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見下(律法)
>$ 不過這個問題保羅在加拉太中有非常清楚的解釋.

罪是(內在的)內在不體貼神的心意, 行律法是(言行思上)外在的動作, 即使行(了全部的)律法也可能是錯的。


>
>另外, 您是說什麼『憑』的問題? 您接下去寫的我看不太懂,
>
>$ 見下(律法)
>
>而且又好像扯上(本於、立足於)人的三元論。
>
>$ 本於, 立足於, 都對﹗^^
>
> >... 當保羅論“行/守”律法時, 他總是提到肉體(加拉
> >& 太5:13). 而不是心態. 一“行”律法, 就是在咒詛裡面(加, ﹕3:10, 13), 最
>
>>& 後隔絕於恩典(加5:4). ...
>
>我認為這是錯誤地行律法的結果。
>
>$ 什麼是“錯誤地”行律法﹖什麼是“正確的”﹖見下(律法)

“錯誤地”行律法就是不為神而單單為自己在行律法。


>
>>... 在福音書, “行律法”的結果就是把主送上十字架.
>>& 轉入裡面跟隨賜生命之靈(從神)直接的帶領.
>>
>>& 小弟認為“律法”與“行律法”應是不一樣的﹖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
>『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這就是錯誤地在
>行律法的一個點。
>
>如果『律法』和『行律法』不一樣(不是說文解字上的『不一樣』)的話, 那麼律法
>和誡命都是給假的; 我寧可說: 我們是變相地在行律法、不完全照著作地在行律
>法。
>
>$ 拿個聖經裡面的例子, 主耶穌在安息日醫病. 法利賽人因這個要定耶穌.
>$ 因為主耶穌違反了安息日“不能做工”的原則. 這裡有兩個點

問題是『不能做怎樣的工』。


>
>$ 1. 法利賽人並沒有“變相”的行律法, 他們是“完全”的照著律法所
>$ 說, 違反安息日之律而行.
>$ 2. 安息日的主旨是要我們帶著感恩的心紀念神造萬物. 並在同時時萬
>$ 物(連牛帶羊)的享受神所給我們的安息. 但是“行”出來時, 醫病(讓人
>$“真正”得安息)反而該被處死.

安息日是要使萬物安息, 當有人因病痛不能安息時, 『不能做工』和『使安息日成為安息日』哪個重要? 另外, 耶穌反對離婚, 保羅倒同意離婚, 是因為有不同的條件、環境, 而不是死守著要不要離婚。


>
>$ 其實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並沒有那麼強調說“行”律法. 他是直接把
>$ “律法”與裡面的實行(如割禮, 節期)拿出來. 如羅馬十一章橄欖樹的
>$ 原則, 根是聖的, 枝子就是聖的. 那如果我們今天這個“人”(源頭)錯誤
>$ 的“行”律法, (無法以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 那就是我們這個“人”
>$ 有問題. 如果我們今天能夠以“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 那就是我們
>$ 人是在一個對的情況下. 外面看來都是“行”但是“源頭”不一樣, 這
>$ 就是小弟強調的“憑”的問題. 是憑“肉體”﹖還是憑“靈”﹖

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 憑肉體、憑靈相當於為人自己、為了神。 行律法與稱義無關, 與正確的行為有關, 大凡新約裏的指示是從舊約裏的律法衍生而來, 這是神『道一以貫之』的道理。


>
>$ 所以約翰一章17說道“真理與實際是借著基督來的”(恢復)時, 一方面,
>$ 是說道主耶穌的死為我們滿足神在律法裡面公義的要求. 另一方面, 也是
>$ 說道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的帶領, 把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面.

是的, 所以就當去行律法, 心知而身行。


>
>$ 這是我的看法
>
>>& 就如猶太教一般, 系統神學的形成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重點在於您後面所言﹕
>>& 信仰學術化是必要的, 信仰學術化目的或結果的偏差是另外一回事。
>>
>>& 如猶太教是照著神創立的律法逐漸形成的. 它的目的就是要聽從神, 敬拜神
>>& 等候神, .... 為著神. 但是它(守律法)的結果, 是釘活神十字架. 同樣, 系統
>神
>>& 發展到極至, 會不會也有同樣的現象﹖
>
>在上述中, 您的立場是不同意、還是很感慨?
>
>$ 都有啊~~~ (就如前不久的爭辯)要神會變成不要神呢....

耶穌的被釘死是神的預定, 雖說是和猶太人有關。 猶太人也是以褻瀆神的名義來釘死耶穌(雖然並不完全是如此)。

猶太人守律法為的是自義, 所以在先知書裏, 神就常常告誡他們, 不要看重外表、選擇性地行律法, 倒要先對人有憐憫的心, 對神有忠誠的心, 要戒除屬靈上的淫亂。 其實, 基督徒也是為了永生、罪得赦免而信耶穌, 人人都是為了自己才來信教的; 如果真有人為了神來信教, 耶穌也就大可不必死了。 問題是出在信的態度, 對神的認識, 對恩典的體認。


>
>這麼說吧! 菜刀利, 切菜方便, 如此做菜也方便, 也精巧、多變化; 但是呢, 一不
>小心, 手指頭可能一眨眼也就跟著被切下來好幾節,
>甚至也有可能菜刀會被人拿來當武器殺人; 所以, 要不要因為潛在的危險和既有的
>犯罪事件, 就沒收菜刀, 做菜用鈍刀或不用菜刀。
>
>$ 阿門﹗存呼一心那, 會所倪李弟兄也是在系統神學(特別是弟兄會)的幫助上建
>$ 立會所的看見. 其實會所裡面對真理的看見也是逐漸的系統化. (如一個大標題,
>
>$ 教會, 基督等, 下面列出所有的真理事實解釋)
>
>會所對神學的學術化、派系、爭鬥的討厭, 就像會所外的信徒對會所裏的倪李崇拜
>一樣的討厭。
>
>$ 唉~~~ 這點我已經說的很累了~~~ 不過各有所長.
>
>$ 如有不詳之處, 請您再指教 ^^
>
>^^ 老漁夫 -----




b1609 靜茹: Clarity, more input

PM 01:54:35-2000/2/15

Our dear sister 靜茹 ,

Please clarify your questions a little more. Thank you!

>想討論討論,
>1.當聖經提到「耶穌的血」潔淨了我們所有的罪的時候,其含意到底是在強調「耶穌的『血』」(只那個鮮血,或者那個直接與「血」有關的一些預意),還是那個含意只是等同於強調「藉著祂的死成就某件事」(如稱義、救贖...)?

What is "「耶穌的血」潔淨了我們所有的罪...<<其含意>>"?
What is "那個直接與「血」有關的一些預意"?

>
>2.在這裡認同『血』的確具有某種特別的意涵,而不是只是等同於「死」的某種象徵的,是否就一定是因為是受到 諾斯底 主義的影響?

What is " 諾斯底 主義的影響"?

>
>3.難道聖經只能用其中一面去解,不可能這兩種解釋都成立嗎?
>
>希望聽聽對聖經神學有研究的大家的意見。
>

What are "這兩種解釋"?



b1586r 關於「血」

post AM 02:17:18-2000/2/13 




回#1586----------

前言.

在問題模糊的情況下, 大家還是很踴躍發言、搶答、插嘴, 使人非常興奮, 不知是中國人的個性改了, 還是網路虛擬的原因。 連發問者也在#1615裏承認『資訊不足』-- 不知是問題題目的資訊不足, 還是答題回文的資訊不足-- 這個七嘴八舌討論區有點像是七嘴八舌聊天區, 漫無目的地分享自己的一切所知。


論述的前提.

1. 力求簡短、簡單, 避免不必要、離題的假設或聯想。

2. 『公私分明』:
讓『血』就是『血』, 『基督的血』就是『基督的血』, 『基督的血』的『血』就是『基督的血』的『血』; 不要一會兒『基督的血』, 一會兒單單是『血』, 否則問題會變得很複雜。


>想討論討論,
>1.當聖經提到「耶穌的血」潔淨了我們所有的罪的時候,其含意到底是在強調「耶穌的『血』」(只那個鮮血,或者那個直接與「血」有關的一些預意),還是那個含意只是等同於強調「藉著祂的死成就某件事」(如稱義、救贖...)?
>

『當聖經提到「耶穌的血」潔淨了我們所有的罪的時候』, 其中的『血』表示基督的死 (只是很象徵的表示, 流血用來表示死亡); 基督是神的羔羊, 是眾罪人贖罪的犧牲, 所以基督死了, 按神的規定說, 罪當然就被潔淨。

『「藉著祂的死成就某件事」』, 『祂的死』成就了許多事, 潔淨罪便是其中一件。

請問靜茹姊, 是想要問「耶穌的血」有沒有、能不能潔淨了我們所有的罪, 還是「耶穌的血」成就了什麼事?


>2.在這裡認同『血』的確具有某種特別的意涵,而不是只是等同於「死」的某種象徵的,是否就一定是因為是受到 諾斯底 主義的影響?
>

關於諾斯底主義, 我查了一下大英百科的網站, 如下:
http://www.britannica.com/bcom/eb/article/5/0,5716,108295+8,00.html

諾斯底主義基本上是基督教的異端, 受到某希臘哲學的影響, 認為這個世界是邪惡的, 基督徒蒙召後肉體仍是邪惡的, 直到離開這個世界, 於是就走進兩個希臘哲學的末流: 禁欲苦行、縱欲叛逆。 這樣的思想和神的應許和作為相反, 在地上神也有祂的聖地、聖山、聖所、聖城, 另外, 被神分別出來的基督徒也被稱為聖徒, 甚至被稱作聖靈的殿。 把個人的世界分成靈的世界和肉體的世界, 認為是兩個不相干的世界, 這絕不是神的初衷本意, 因為甚至耶穌也道成肉身居住在人的當中、居住在這個『邪惡』的世界。

請問靜茹姊: 『在這裡認同『血』的確具有某種特別的意涵』, 沒有個頭緒就冒出『某種特別的意涵』, 到底是哪一種? 是不知道、不確定、還是某些人才知道? 還好有鴿子姊的存在, 已經盡其可能地打了一大堆(#1592), 我也看不出到底回答了妳的問題沒?

感謝飛躍先生提供線索(#1594), 『血』是物理上的涵義外, 有否屬靈上的功效? 我的看法是: 那是證據和認定的問題。 耶穌流血是檢查祂死了沒有, 耶穌死了神就滿意地赦免人的罪。 ... 對不起掰不下去, 因為不知道靜茹姊想知道什麼, 也不知道如果沒有物理上實質的作為, 怎麼會有任何屬靈上的意義或功效, 更不知道如果沒有『現世報』, 神花新舊約那麼大的功夫, 不如在耶穌末了的大審判裏來挑人就好了。

對不起, 敝人我才疏學淺, 多嘴多舌。

在舊約裏, (某種的)血有潔淨、立約的功能, (某種的)流血有赦罪的功能。


>3.難道聖經只能用其中一面去解,不可能這兩種解釋都成立嗎?
>
>希望聽聽對聖經神學有研究的大家的意見。
>

基本上聖經裏的道理是只有一種意思, 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或看法, 也有不同的應用。 比如, 『神愛世人』是個道理, 因為主體不同就有不同的解釋, 神愛世人『所以』祂賜下祂的獨生子、神愛世人『因為我知道』祂賜下祂的獨生子, 也會影響該道理的應用, 我們應該『體認』神的愛、我們應該『接受』神的愛。



回#1615-------------

很訝異越來越多的中國信徒看些很深入的書籍。 不過有些該注意的是: 一, 可能非常難懂, 或是需要更長的時間來理解; 二, 可能因為錯解而誤入歧途, 越是深入的東西, 越是要有更多的基礎, 否則跳躍的求知常導致離題的假設。

另外, Carson 的著作很難讀, 因為他是近代神學的奇才, 他很博學, 一個問題他可以找到各種的看法, 外加些自己的見解, 所以他的著作很有內容, 廣而深, 不過, 許多地方都點到重點為止, 留下許多工作讓讀者自己去探索。 我個人認為他的著作是種指導性的參考書, 不是知識性的書。 不過他的講道很深入淺出, 很有福音性, 聽了不會有不懂的地方, 也很振奮, 想再多聽。

關於『語意時序錯置』(Semantic anachronism) 的部分裏到把對某字後來的認識或使用, 拿來當作某字早期在聖經裏的用法或是早期聖經作者的認識。 其中提到三種的錯置, 同語言, 不同語言, 和不同範疇的錯置。 您所提的是出自第三層或種, 人把科學的新知或哲學的體認拿來應用在聖經裏, 而不管聖經裏本身既有的用法和聲明。 血即使對身體有清潔和補給的作用, 但是神單單拿血用在贖罪、赦罪上, 血是表示獻祭過程裏死的部分。 即使有人認為約一 1:7 是指『耶穌的血潔淨了個人的罪, 所以人即使生活得邪惡還是好的』, 但是有鑒於約一 1:6 不如說『耶穌的血潔淨了個人的罪, 所以人應該是不斷依靠耶穌的救贖而生活在光明裏』。

諾斯底主義是把人內在的靈命和外在的生活分開, 認為人對外在的生活是沒有責任、不能有所作為、不該被生活的罪沾污自己的靈性, 神只管、只看重內在人看不到的靈命。









b1577r BIG﹕您也快樂^^

post AM 05:42:37-2000/2/8


>BIG﹕您也快樂^^
>
>新年快樂!  “$”後是我對您的回答.
>
>$ 感謝主﹗昨天跟家人出去吃了個年夜飯. 到現在還在打嗝兒呢﹗^________^
>$ 也祝您在快樂啊~~~
>
>>& 來的是神的生命(與性情), 結果是我們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生命和性情應該是相同的, 是一體兩面, 生命屬外, 性情屬內。


>
>『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 (見下, 以弗所)
>
>>& 我們需要兩個, 寶血與聖靈才能使我們成為教會的肢體. ... 他非常強調的另一
>
>>& 個點是基督作我們的義. (希伯來書的主軸)
>
>『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是指至聖所前的布幔?
>
>$ 嗯~~應該說至聖所前的布幔(的裂開)是預表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裂開).
>
>$ 主耶穌咽氣前, 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太27:51). 這
>$ 個預表也就是希伯來10:19-20所說的﹕弟兄們、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
>$ 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b>這幔子就
>$ 是他的身體. </b> 在舊約, 神寶座所在的至聖所只有經過各祭祀潔淨(罪)後的
>
>$ 大祭司才能進入. 對神, 人是罪的, 對人, 神是隱藏(無法看見), 遙不可及. 但
>今天
>$ , 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 血為我們流出, 成就了一次永遠有功效的祭. 所以代表
>
>$ 神人間間隔, 至聖所幔子就不再存在, 從上到下裂成兩半. >

說得合理。


>『神的生命與性情』是指什麼? 如此的話, 和人的生命和性情有什麼不同?
>
>$ 就“本質”來說, 林前15:47-50, 說道, 第一個人(亞當)是屬土的. 第二個人(耶
>
>$ 穌)是屬天的. 性情是生命的律(﹖). ...

『性情是生命的律』, 我喜歡這清楚的敘述; 我的問題應該要先問什麼是『生命與性情』。


>... 規範這個生命. (比如貓生命的性情就是要
>
>$ 抓老鼠, 狗就是要看門. 所以有說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的說法^^) 如光, 愛, 聖
>, 義
>$ , 等都是神生命的性情. 人的生命就是一個罪惡敗壞的生命. 性情嗎@#@%^&
>$ 就不用說了(^^)
>
>被神造的人, 受神委託的人, 一點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嗎? 甚至於是在原祖的墮
>落之後?
>
>$ 從另一個角度來問, 如果人有(神的)生命, 那為什么還要吃(神的)生命果﹖

1. 伊甸園裏那兩棵樹的實際作用並不清楚。
2. 生命果的生命和神的生命是不同的, 來源就不同了。
3. 所謂的『生命』是指生活作為, 還是生命原動力?


>$ (吃生命樹是神對人的命定)
>
>$ 是因著人的屬土, 神要人吃(源自於神[寶座], 啟示錄)的生命樹才能活(人的
>$ 靈). 但是人選擇了另一棵樹, 結果除了靈的死外, 也帶來肉身的死. 在人墮
>$ 落後, 還是有一些美德留下來. 但是這些都是屬土的. 非神的. 所以當我們論
>$ 靈命生長時, 到最後, 連自己的好, 美德, 善良等, 也都需要釘十字架(善惡知
>$ 識樹).

1. 如果『美德』是神眼中的美德, 就用不著要釘十架; 美德不是罪, 律法不是罪, 行律法不是罪, 不能行所有的善、不能時時行善、不能依靠神、不能敬畏神才是罪。

2. 十架象徵著死, 是要釘罪; 連自己的好都死了、沒了, 連好都當成罪, 那麼耶穌對於是冤死。


>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其意不明。
>
>$ 十字架是為著了結我們舊的, 敗壞的魂生命, 生命(神的生命)則是為著將神的
>$ 生命與性情加到我們裡面變化我們. 這個就是“更新”(屬靈的新陳代謝)的
>$ 過程. (見下, 以弗所)

說得通。


>
>>& 我們常用的兩個詞“稱”義與“成”聖是有講究的.
>>
>>& “稱”不一定“是”. “成”則是與本質有關.
>>& 與“寶血”與“聖靈”(生命)對映
>
>請您再講多一點、清楚一點。
>
>『稱』(叫、認定)可能指稱某種動作、也可能是某種狀態, 『成』(變成、成為)是
>描述一種動作(或是變化),
>『是』則是描述一種狀態(或是常態)。 聖經裏的『成聖』他本身通常是形容詞, 也
>就是說, 是種狀態,
>
>$ 這裡我認為“稱”不一定要一個在背後的“實際”. “是”是有實際的. “成”
>
>$ 是一個從沒有到有的階段. “指鹿為馬”倒是一個解釋“稱”與“是”的好例
>$ 子.

看不懂整個例子要說明什麼。 『指鹿為馬』白話是說『指著鹿, 說它是馬』, 是昧著良心說假話, 擔心不跟著說就可能會被砍頭; 神的『稱義』是『稱罪人為沒有罪的義人』, 是宣判而不是宣稱, 是釋放, 是因為那罪人已經做了件神自己看重的事, 因為那罪人的罪狀已經被撤銷了。


>
>$ 關於“稱義”與“成聖”弗4:24
>$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 KJV是4:24  And that ye put on the new man, which after God is created
>in
>$ righteousness and true holiness.
>
>$ 這裡說道新人是建立在兩件事上, righteousness + holiness. righteousness(義
>)
>$ 缺一不可. 是指我們地位上的改變. 如同我們從黑暗的世界中被遷入神愛子的
>$ 國裡. 以前是神的仇敵, 今天是神的家人. 否則我們往生命樹的路上行走, 我們
>
>$ 遇見的將會是幾路伯, 所得到的是火劍. 這是從一個“不配”的地位變成一個
>$ “配”的地位. holiness則是說道我們的本質(性). ...

可以接受。 Righteousness 是『合神心意的』的意思, holiness 是『屬神的』的意思。 "Created in" 是『用(某種材料)造的』、『在(某種環境、條件)下造的』的意思。 至於義和聖與本質和地位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則是不清楚。


>... 如
>
>$ 弗4:23 又 要 將 你 們 的 心 志 改 換 一 新 .
>
>$ 這是一個本質的改變. 如以弗所從二章中地位的改變(國的問題), 到三章基督
>$ 在我們(靈)裡面安家, 到四章就開始說道變化的問題. 就是說道神先用基督的
>$ 救贖把一個“不配”, 與神無份無關的人, 恢復到神的國裡, 神的家裡. 然後神
>
>$ 把他的自己(滿帶他的生命與性情)放到我們裡面, 以聖靈的形態(﹖)內住在我
>$ 們裡面. 其結果就是我們的魂生命(裡面的人, 以弗所與加拉太強調的是心思,
>$ mind, 也就是弗4:23的心志)的變化更新, 或穿上新人. 而基督徒在生活中美德
>$ 的彰顯, 也是您說的成聖(『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則是在五章開始
>$ 換句話說, 必須有一個變化過後(聖)的生命, 才能有一個聖潔生活的彰顯. (這
>$ 是我們看法有分歧的地方)(請見下面橄欖接枝)

就您的解, 稱義是『不配的人被恢復到神的國裏』, 成聖是『有聖靈內住的人就是聖的人』, 有了稱義其次才有成聖, 成聖後才有聖潔的生活。

但是 Big 說, 稱義只是赦罪, 『恢復到神的國裏』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成聖(正確地說是稱聖)只是被神貼了標記、分別出來, 『聖靈內住』或『聖潔生活』是在救恩裏的另一件事, 稱義和成聖是同時(沒有瞬間的先後)。


>
>$ 在羅十一保羅用“接枝”的比喻來形容這個過程. 其中有兩個關鍵經節(這也
>$ 是倪柝聲弟兄所有靈命看見的基石, 如果我們有興趣, 不妨來分享我們所知道
>$ 所謂的“倪柝聲”神學, 從會所內與會所外兩個角度來看, 肯定很有意思^^)

是有興趣, 讀了些洋人的神學, 很想認識中國人的神學, 想做比較。


>
>$11:16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
>$ 潔了。
>$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
>$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
>$ 野橄欖的本性是壞(罪惡)的, 但是神把野橄欖接在好橄欖上. 因著好橄欖根所
>$ 供應的汁的肥甘, 野橄欖的性質就改變. 以前結小果子, 今天結出大果子出來.
>
>$ 以前結酸果, 今天結出甜的果子. 主耶穌在約罕十六中葡萄樹的比喻也是同一
>$ 個原則上面. 這(接枝)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所以“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
>$ 就聖潔了。”不是一個晚上的事, 是一個漸漸(穿上新人)的事.

穿上就穿上了, 是穿不習慣, 反覆在穿。


>
>$ 保羅還用了另一個例子, 大戶人家裡面的金器瓦器. 換句話說, 不論是金器還
>$ 是瓦器, 他們的地位都是在大戶人家裡面(我們接受主, 遷如神愛子的國裡),
>$ 但是如果這個器皿的本質, 影響到他的價值. 或者可以說, 我們可以有一個稱
>$ 義的地位(在大戶人家裡面), 但是我們不一定有一個“聖”的性質(金﹖瓦﹖)
>$ 當然, 如果我們聯義的地位都沒有, 根本也別談我們的用處了.

本質就是本質, 不會變。 信徒的罪性有聖靈的摻雜, 但是不會變質, 也是種不純的質。 在於登堂入室, 在於主怎麼選、怎麼用。


>
>$ 所以保羅在弗4:24為新人作結論的時候, 他強調的是義與聖. 兩樣都必須具備
>$ 才能有一個新人的實際.
>
>$ 這是為什么小弟說“成”聖是現在進行式的原因(如您下面所言)

對不起, 之前搞錯了您對成聖的定義, 所以您的成聖是『逐漸變成聖』。

神的稱聖(狀態、瞬間動作)和人的成聖(動作、長時間的動作)雖然是同一個字眼, 但是是兩回事, 成聖是『更體貼神的心意』(但是也體貼不到哪裏, 好比行律法, 即使行了許多, 還是漏了許多許多)。


>
>但是『成』就使『成聖』的意思變成一種動作, 因此當我們說『成聖』時, 就常連
>結到『靈命的成長』, (鴿子姊在 #1566 的回文裏就沒有這麼想, 而是當作一種的
>事實或狀態)。
>
>$ 是
>
>在中文裏, 單獨的形容詞可以作及物動詞, 而不是不及物動詞, 所以我認為『成聖』
>翻譯成『稱聖』、『是聖的』會比較好。
>
>$ ^^ 見上
>
>>& 小弟阿門您最後一段“『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
>
>>基督
>>& ,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或生活, 我加的, 希望您不反對)”如果這是您『成聖』的
>
>>定義,
>>& 那應該是“今天”的事. 在小弟看來, 與您前面“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
>“以
>>後”
>>& 、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是相互矛盾的.
>
>對不起, 這裏有點亂; 小弟
>
>$ 您太客氣了. 我猜您作我父親大概都可以了﹗^^
>
>用了許多名詞, 比如『稱義』、『稱聖』、『成聖』,
>用來表達一些概念、概念的正解和誤解、您的和我的一些不同的概念或用字遣詞,
>
>結果就變成前後不一。
>
>$ 是. 也跟我們的見解有關 ^_^
>
>    小弟在這裏的《『成聖』(聖潔化的生活)》裏的『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 小弟特地加上括弧註解,
>    表示這是一般人對『成聖』的誤解, 我也就用這錯誤的用法, 繼續申論。
>
>    另外, 我用了『稱聖』, 因為我認為基督徒是被(神)稱為『聖徒』(神聖、聖別
>), 其實一點也不『聖』(聖潔、聖明、完全);
>
>$ 這回到羅馬七八章, 人裡面善惡(其實是靈與肉體)爭戰的故事. 所以是一個“過
>程”
>
>真正的『成聖』(『成聖』的正確用法)是在未來、末了時是成聖而能列班在神的寶
>座前。
>
>$ 同意. 或許可以說“完全”(靈魂體)的成聖﹖^^ 末了時成聖會不會讓人有一種
>$ 救恩保證的觀而忽略了今世在主面前必須學習的功課與變化﹖(甚至進一步
>$ 演化為“天堂”說﹖)

信主是種(自願要順服的)決志, 完全的成聖是神的應許; 神並沒有把信主的人的罪性在這時代裏拿掉, 但是神有命令, 人有決志。


>
>>&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
>面
>>活著
>>&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 如加2:20, 保羅給我們看見一個活出基督, 成聖的生活, 是一個“現在”與“如
>
>>今”
>>& 的事. 是一個現在進行的動作. 而不是將來式. (現在式是保羅每論到對基督經
>歷
>>時
>>& 的特色) ...
>
>我認為聖經裏『成聖的生活』多明指或暗指一種『有順服心的生活』; 沒有人(基督
>徒)是完全的,
>雖然我們可以、被(被使)能夠去過成聖的生活, 我們還是會犯罪; 神看重我們的行
>, 更看重我們的心, 因為我們真的是不足、不能。
>
>$ 行是心的流露. 一個善的心就流出善行, 一個惡的心就流出惡性. 自然的很呢﹗

心常變, 變善變惡。


>
>$ 這又連到下面“憑”的問題.
>
>您說『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預長』是什麼?
>
>$ 呃~~~預“嘗”. 筆誤
>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 ﹖﹖ 能否再說一次呢﹖^^

我主要是說, 耶穌不會變成聖靈(來內住於信徒, 雖說是三位一體), 耶穌和聖靈是不同的, 否則耶穌洗禮時, 聖靈怎麼降臨在耶穌身上? 否則耶穌怎麼差派聖靈?

我到目前貼文也不少了, 有些是寫了(做靈修用)但是沒有貼, 所以就恕在下沒有去找。

我(找了一陣, 仍)找不到關於下面的先後文, 所以也很難做答。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 ﹖﹖ 能否再說一次呢﹖^^


>
>>& 我認為“律法的本身沒有錯”(不是行). 行律法還不是一個心態的問題.
>    >& 是一個“憑”的問題. ...
>
>更正啟事
>-->1. 行律法
>-->行傳 14 章指出...
>其中的『行傳 14』應該是『羅馬書 14』。
>
>比如, 保羅講孝順父母時, 也引用十誡的第五條。 『律法』和『行律法』是有密切
>的關係, 而且我也認為兩者的本身都沒有錯,  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 人是有罪的,
>所以永遠也行不好(成)律法。
>
>$ 對﹗但是罪在那﹖為什么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見下(律法)
>$ 不過這個問題保羅在加拉太中有非常清楚的解釋.

罪是(內在的)內在不體貼神的心意, 行律法是(言行思上)外在的動作, 即使行(了全部的)律法也可能是錯的。


>
>另外, 您是說什麼『憑』的問題? 您接下去寫的我看不太懂,
>
>$ 見下(律法)
>
>而且又好像扯上(本於、立足於)人的三元論。
>
>$ 本於, 立足於, 都對﹗^^
>
> >... 當保羅論“行/守”律法時, 他總是提到肉體(加拉
> >& 太5:13). 而不是心態. 一“行”律法, 就是在咒詛裡面(加, ﹕3:10, 13), 最
>
>>& 後隔絕於恩典(加5:4). ...
>
>我認為這是錯誤地行律法的結果。
>
>$ 什麼是“錯誤地”行律法﹖什麼是“正確的”﹖見下(律法)

“錯誤地”行律法就是不為神而單單為自己在行律法。


>
>>... 在福音書, “行律法”的結果就是把主送上十字架.
>>& 轉入裡面跟隨賜生命之靈(從神)直接的帶領.
>>
>>& 小弟認為“律法”與“行律法”應是不一樣的﹖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
>『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這就是錯誤地在
>行律法的一個點。
>
>如果『律法』和『行律法』不一樣(不是說文解字上的『不一樣』)的話, 那麼律法
>和誡命都是給假的; 我寧可說:   我們是變相地在行律法、不完全照著作地在行律
>法。
>
>$ 拿個聖經裡面的例子, 主耶穌在安息日醫病. 法利賽人因這個要定耶穌.
>$ 因為主耶穌違反了安息日“不能做工”的原則. 這裡有兩個點

問題是『不能做怎樣的工』。


>
>$ 1. 法利賽人並沒有“變相”的行律法, 他們是“完全”的照著律法所
>$ 說, 違反安息日之律而行.
>$ 2. 安息日的主旨是要我們帶著感恩的心紀念神造萬物. 並在同時時萬
>$ 物(連牛帶羊)的享受神所給我們的安息. 但是“行”出來時, 醫病(讓人
>$“真正”得安息)反而該被處死.

安息日是要使萬物安息, 當有人因病痛不能安息時, 『不能做工』和『使安息日成為安息日』哪個重要? 另外, 耶穌反對離婚, 保羅倒同意離婚, 是因為有不同的條件、環境, 而不是死守著要不要離婚。


>
>$ 其實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並沒有那麼強調說“行”律法. 他是直接把
>$ “律法”與裡面的實行(如割禮, 節期)拿出來. 如羅馬十一章橄欖樹的
>$ 原則, 根是聖的, 枝子就是聖的. 那如果我們今天這個“人”(源頭)錯誤
>$ 的“行”律法, (無法以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 那就是我們這個“人”
>$ 有問題. 如果我們今天能夠以“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 那就是我們
>$ 人是在一個對的情況下. 外面看來都是“行”但是“源頭”不一樣, 這
>$ 就是小弟強調的“憑”的問題. 是憑“肉體”﹖還是憑“靈”﹖

您說的『憑』便是弟說的『目的』。 憑肉體、憑靈相當於為人自己、為了神。 行律法與稱義無關, 與正確的行為有關, 大凡新約裏的指示是從舊約裏的律法衍生而來, 這是神『道一以貫之』的道理。


>
>$ 所以約翰一章17說道“真理與實際是借著基督來的”(恢復)時, 一方面,
>$ 是說道主耶穌的死為我們滿足神在律法裡面公義的要求. 另一方面, 也是
>$ 說道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的帶領, 把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面.

是的, 所以就當去行律法, 心知而身行。


>
>$ 這是我的看法
>
>>& 就如猶太教一般, 系統神學的形成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重點在於您後面所言﹕
>>& 信仰學術化是必要的, 信仰學術化目的或結果的偏差是另外一回事。
>>
>>& 如猶太教是照著神創立的律法逐漸形成的. 它的目的就是要聽從神, 敬拜神
>>& 等候神, .... 為著神. 但是它(守律法)的結果, 是釘活神十字架. 同樣, 系統
>神
>>& 發展到極至, 會不會也有同樣的現象﹖
>
>在上述中, 您的立場是不同意、還是很感慨?
>
>$ 都有啊~~~ (就如前不久的爭辯)要神會變成不要神呢....

耶穌的被釘死是神的預定, 雖說是和猶太人有關。 猶太人也是以褻瀆神的名義來釘死耶穌(雖然並不完全是如此)。

猶太人守律法為的是自義, 所以在先知書裏, 神就常常告誡他們, 不要看重外表、選擇性地行律法, 倒要先對人有憐憫的心, 對神有忠誠的心, 要戒除屬靈上的淫亂。 其實, 基督徒也是為了永生、罪得赦免而信耶穌, 人人都是為了自己才來信教的; 如果真有人為了神來信教, 耶穌也就大可不必死了。 問題是出在信的態度, 對神的認識, 對恩典的體認。


>
>這麼說吧! 菜刀利, 切菜方便, 如此做菜也方便, 也精巧、多變化; 但是呢, 一不
>小心, 手指頭可能一眨眼也就跟著被切下來好幾節,
>甚至也有可能菜刀會被人拿來當武器殺人; 所以, 要不要因為潛在的危險和既有的
>犯罪事件, 就沒收菜刀, 做菜用鈍刀或不用菜刀。
>
>$ 阿門﹗存呼一心那, 會所倪李弟兄也是在系統神學(特別是弟兄會)的幫助上建
>$ 立會所的看見. 其實會所裡面對真理的看見也是逐漸的系統化. (如一個大標題,
>
>$ 教會, 基督等, 下面列出所有的真理事實解釋)
>
>會所對神學的學術化、派系、爭鬥的討厭, 就像會所外的信徒對會所裏的倪李崇拜
>一樣的討厭。
>
>$ 唉~~~ 這點我已經說的很累了~~~ 不過各有所長.
>
>$ 如有不詳之處, 請您再指教 ^^
>
>^^ 老漁夫 -----







b1576 鴿子姊: 定義的問題

PM 08:11:21-2000/2/7

新年快樂!

鴿子姊, 如果要進一步討論之前, 一些概念和定義需要溝通好。

(溝通不一定要是相同、或變成相同, 倒是彼此認清、瞭解對方的著眼點、立足點、彼此同異處、談論範圍, 找出問題的癥結、彼此認同的解決方式; 我想一些事情是沒有絕對的答案, 因為人力有限, 所以只能定出我們雙方和該件事情的相對位置, 劃出一個你-我-事的三角關係。 )

>>
>>勉強可以這麼說, 但是這裏神類的(歸屬於神的)『神』和真神的『神』要分清楚, 人是永遠不會變成神, 即使是在(新天新地)永生的國度裏。
>>
>鴿子的看法是,
>所謂的人永遠不會變成神,
>應該是永遠不會有分於神的神格,
>也就是說,
>人成為神,是說可以有分於神的屬性, 神的生命與性情,但無分於神格,
>人可以被神一切的屬性所充滿,所佔據,所浸透,

就您的所知或認定,

什麼是『神的屬性』? 包括全知、全能、超越時空嗎?

什麼是『神格』?

>>人的本質裏是有著罪性, 這是不可變的事實; 猶太人的祭司是藉著獻祭和血而在聖所裏服侍, 後來人是披著基督的義而在神的面前服侍; 只有當耶穌再來、或當死人復活以後, 基督徒才有可能變成所謂的『聖』, 而且是被神改變成的, 不是靠人自己努力變成『聖』的。
>
>人的確不可能靠著自己的努力成聖,
>人是靠著恩典成聖的
>不過呢,
>人也不是等基督再來時才有可能成聖的,
>這又有花點時間與篇幅了!

什麼是『聖』? 什麼是『成聖』?



b1575 (回老漁夫)RE:回BIG兄

PM 08:08:25-2000/2/7

新年快樂!

>& 來的是神的生命(與性情), 結果是我們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我們需要兩個, 寶血與聖靈才能使我們成為教會的肢體. 寶血是我們在
>& 神前的地位得到恢復, 稱義. 否則我們因自己的罪, 無法站立在神的面
>& 前(所以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 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 直通
>& 至聖所的路, 希10:19-20, 弗2:13)神的靈帶來神的生命與性情, 使我們的
>& 魂 (人)得變化, 成聖.所以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
>& 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他非常強調的另一個點是基督作我們
>& 的義. (希伯來書的主軸)

『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是指至聖所前的布幔?

『神的生命與性情』是指什麼? 如此的話, 和人的生命和性情有什麼不同? 被神造的人, 受神委託的人, 一點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嗎? 甚至於是在原祖的墮落之後?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其意不明。

>& 我們常用的兩個詞“稱”義與“成”聖是有講究的.
>
>& “稱”不一定“是”. “成”則是與本質有關.
>& 與“寶血”與“聖靈”(生命)對映

請您再講多一點、清楚一點。

『稱』(叫、認定)可能指稱某種動作、也可能是某種狀態, 『成』(變成、成為)是描述一種動作(或是變化), 『是』則是描述一種狀態(或是常態)。 聖經裏的『成聖』他本身通常是形容詞, 也就是說, 是種狀態, 但是『成』就使『成聖』的意思變成一種動作, 因此當我們說『成聖』時, 就常連結到『靈命的成長』, (鴿子姊在 #1566 的回文裏就沒有這麼想, 而是當作一種的事實或狀態)。

在中文裏, 單獨的形容詞可以作及物動詞, 而不是不及物動詞, 所以我認為『成聖』翻譯成『稱聖』、『是聖的』會比較好。

>& 小弟阿門您最後一段“『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
>基督
>& ,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或生活, 我加的, 希望您不反對)”如果這是您『成聖』的
>定義,
>& 那應該是“今天”的事. 在小弟看來, 與您前面“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以
>後”
>& 、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是相互矛盾的.

對不起, 這裏有點亂; 小弟用了許多名詞, 比如『稱義』、『稱聖』、『成聖』, 用來表達一些概念、概念的正解和誤解、您的和我的一些不同的概念或用字遣詞, 結果就變成前後不一。

小弟在這裏的《『成聖』(聖潔化的生活)》裏的『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小弟特地加上括弧註解, 表示這是一般人對『成聖』的誤解, 我也就用這錯誤的用法, 繼續申論。

另外, 我用了『稱聖』, 因為我認為基督徒是被(神)稱為『聖徒』(神聖、聖別), 其實一點也不『聖』(聖潔、聖明、完全); 真正的『成聖』(『成聖』的正確用法)是在未來、末了時是成聖而能列班在神的寶座前。

>&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
>活著
>&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如加2:20, 保羅給我們看見一個活出基督, 成聖的生活, 是一個“現在”與“如
>今”
>& 的事. 是一個現在進行的動作. 而不是將來式. (現在式是保羅每論到對基督經歷
>時
>& 的特色) ...

我認為聖經裏『成聖的生活』多明指或暗指一種『有順服心的生活』; 沒有人(基督徒)是完全的, 雖然我們可以、被(被使)能夠去過成聖的生活, 我們還是會犯罪; 神看重我們的行, 更看重我們的心, 因為我們真的是不足、不能。

>... 所以保羅不斷的用長大與成熟來形容我們裡面基督生命的增長. 不知您
>同
>& 不同意﹖...

同意。

>& 不知道您說的“當死人復活以後”是不是指我們的身體得榮﹖

是的。

>& “福音和恩典是來自猶太人”, 這點可以勉強接受. 福音和恩典的圖畫, 都在
>& 舊約就有. 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如果要說的精確些, 約1:17....

我用『福音和恩典是來自猶太人』講得不是很好, 但是為省篇幅(這個有時候並不是很好的態度), 意思到了, 您能瞭解就好了。

您說『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預長』是什麼?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我認為“律法的本身沒有錯”(不是行). 行律法還不是一個心態的問題.
>& 是一個“憑”的問題. ...

更正啟事
-->1. 行律法
-->行傳 14 章指出...
其中的『行傳 14』應該是『羅馬書 14』。

比如, 保羅講孝順父母時, 也引用十誡的第五條。 『律法』和『行律法』是有密切的關係, 而且我也認為兩者的本身都沒有錯, 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 人是有罪的, 所以永遠也行不好(成)律法。

另外, 您是說什麼『憑』的問題? 您接下去寫的我看不太懂, 而且又好像扯上(本於、立足於)人的三元論。

>... 當保羅論“行/守”律法時, 他總是提到肉體(加拉
>& 太5:13). 而不是心態. 一“行”律法, 就是在咒詛裡面(加, ﹕3:10, 13), 最
>& 後隔絕於恩典(加5:4). ...

我認為這是錯誤地行律法的結果。


>... 在福音書, “行律法”的結果就是把主送上十字架.
>& 與“行律法”相對的, 是聽信仰, 帶來的是“接受聖靈”. 一個靠靈的生
>& 活(加5:5). 由靈來把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魂/心思的變化). 使我們
>& 的生活從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
>& 轉入裡面跟隨賜生命之靈(從神)直接的帶領.
>
>& 小弟認為“律法”與“律法”應是不一樣的﹖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這就是錯誤地在行律法的一個點。

如果『律法』和『行律法』不一樣(不是說文解字上的『不一樣』)的話, 那麼律法和誡命都是給假的; 我寧可說: 我們是變相地在行律法、不完全照著作地在行律法。

>& 就如猶太教一般, 系統神學的形成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重點在於您後面所言﹕
>& 信仰學術化是必要的, 信仰學術化目的或結果的偏差是另外一回事。
>
>& 如猶太教是照著神創立的律法逐漸形成的. 它的目的就是要聽從神, 敬拜神
>& 等候神, .... 為著神. 但是它(守律法)的結果, 是釘活神十字架. 同樣, 系統神
>學
>& 發展到極至, 會不會也有同樣的現象﹖

在上述中, 您的立場是不同意、還是很感慨?

這麼說吧! 菜刀利, 切菜方便, 如此做菜也方便, 也精巧、多變化; 但是呢, 一不小心, 手指頭可能一眨眼也就跟著被切下來好幾節, 甚至也有可能菜刀會被人拿來當武器殺人; 所以, 要不要因為潛在的危險和既有的犯罪事件, 就沒收菜刀, 做菜用鈍刀或不用菜刀。

另外, 罪人介入神的聖工, 教會的歷史一直是在教會內外和邪靈爭戰的歷史, 不管人怎麼在作, 發展到後來都會有相同的現象或結果, 歷史只會證明: 只有神能夠也才能堅定自己的話語和做工, 只有神才是在掌握歷史去向的人。

會所對神學的學術化、派系、爭鬥的討厭, 就像會所外的信徒對會所裏的倪李崇拜一樣的討厭。 犯罪的歷史一直都在重演, 只是換湯不換藥。

>... 只想
>強調福音、神學、和生活三者的一些互動關係。
>>
>
>& 小弟是分成
>
>& 真理(對神在知識上的認識)
>& 經歷(真理在我們身上的實化)
>& 生活/福音(經歷的流出)

我的『神學』部分相當於您的『真理』, 『福音』(加『生活』)略同於您的『經歷』, 『生活』(加『福音』)略同於您的『生活/福音』。



b1571r 回BIG兄

post AM 02:42:17-2000/2/3



新年快樂!

>& 來的是神的生命(與性情), 結果是我們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魂生命的變化(喪失魂生命, 得著魂生命)』?

>& 我們需要兩個, 寶血與聖靈才能使我們成為教會的肢體. 寶血是我們在
>& 神前的地位得到恢復, 稱義. 否則我們因自己的罪, 無法站立在神的面
>& 前(所以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 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 直通
>& 至聖所的路, 希10:19-20, 弗2:13)神的靈帶來神的生命與性情, 使我們的
>& 魂 (人)得變化, 成聖.所以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
>& 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他非常強調的另一個點是基督作我們
>& 的義. (希伯來書的主軸)

『主耶穌是以自己的身體裂開』是指至聖所前的布幔?

『神的生命與性情』是指什麼? 如此的話, 和人的生命和性情有什麼不同? 被神造的人, 受神委託的人, 一點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嗎? 甚至於是在原祖的墮落之後?

『除了傳講基督的十字架與生命《來為》我們敗壞的魂生命外』, 其意不明。

>& 我們常用的兩個詞“稱”義與“成”聖是有講究的.
>
>& “稱”不一定“是”. “成”則是與本質有關.
>& 與“寶血”與“聖靈”(生命)對映

請您再講多一點、清楚一點。

『稱』(叫、認定)可能指稱某種動作、也可能是某種狀態, 『成』(變成、成為)是描述一種動作(或是變化), 『是』則是描述一種狀態(或是常態)。 聖經裏的『成聖』他本身通常是形容詞, 也就是說, 是種狀態, 但是『成』就使『成聖』的意思變成一種動作, 因此當我們說『成聖』時, 就常連結到『靈命的成長』, (鴿子姊在 #1566 的回文裏就沒有這麼想, 而是當作一種的事實或狀態)。

在中文裏, 單獨的形容詞可以作及物動詞, 而不是不及物動詞, 所以我認為『成聖』翻譯成『稱聖』、『是聖的』會比較好。

>& 小弟阿門您最後一段“『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
>基督
>& ,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或生活, 我加的, 希望您不反對)”如果這是您『成聖』的
>定義,
>& 那應該是“今天”的事. 在小弟看來, 與您前面“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以
>後”
>& 、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是相互矛盾的.

對不起, 這裏有點亂; 小弟用了許多名詞, 比如『稱義』、『稱聖』、『成聖』, 用來表達一些概念、概念的正解和誤解、您的和我的一些不同的概念或用字遣詞, 結果就變成前後不一。

小弟在這裏的《『成聖』(聖潔化的生活)》裏的『成聖』是指『聖潔化的生活』, 小弟特地加上括弧註解, 表示這是一般人對『成聖』的誤解, 我也就用這錯誤的用法, 繼續申論。

另外, 我用了『稱聖』, 因為我認為基督徒是被(神)稱為『聖徒』(神聖、聖別), 其實一點也不『聖』(聖潔、聖明、完全); 真正的『成聖』(『成聖』的正確用法)是在未來、末了時是成聖而能列班在神的寶座前。

>&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
>活著
>&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 如加2:20, 保羅給我們看見一個活出基督, 成聖的生活, 是一個“現在”與“如
>今”
>& 的事. 是一個現在進行的動作. 而不是將來式. (現在式是保羅每論到對基督經歷
>時
>& 的特色) ...

我認為聖經裏『成聖的生活』多明指或暗指一種『有順服心的生活』; 沒有人(基督徒)是完全的, 雖然我們可以、被(被使)能夠去過成聖的生活, 我們還是會犯罪; 神看重我們的行, 更看重我們的心, 因為我們真的是不足、不能。

>... 所以保羅不斷的用長大與成熟來形容我們裡面基督生命的增長. 不知您
>同
>& 不同意﹖...

同意。

>& 不知道您說的“當死人復活以後”是不是指我們的身體得榮﹖

是的。

>& “福音和恩典是來自猶太人”, 這點可以勉強接受.  福音和恩典的圖畫, 都在
>& 舊約就有. 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如果要說的精確些, 約1:17....

我用『福音和恩典是來自猶太人』講得不是很好, 但是為省篇幅(這個有時候並不是很好的態度), 意思到了, 您能瞭解就好了。

您說『猶太人也都在《預長》』, 『預長』是什麼?

>& 我想您這是根據約翰16-18. 但林前15:45“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
>& 命的靈”

這個問題我曾在某個帖文講過, 總之我們彼此的解經不同。

>& 我認為“律法的本身沒有錯”(不是行). 行律法還不是一個心態的問題.
>& 是一個“憑”的問題. ...

更正啟事
-->1. 行律法
-->行傳 14 章指出...
其中的『行傳 14』應該是『羅馬書 14』。

比如, 保羅講孝順父母時, 也引用十誡的第五條。 『律法』和『行律法』是有密切的關係, 而且我也認為兩者的本身都沒有錯, 錯是錯在行律法的人, 人是有罪的, 所以永遠也行不好(成)律法。

另外, 您是說什麼『憑』的問題? 您接下去寫的我看不太懂, 而且又好像扯上(本於、立足於)人的三元論。

>... 當保羅論“行/守”律法時, 他總是提到肉體(加拉
>& 太5:13). 而不是心態. 一“行”律法, 就是在咒詛裡面(加, ﹕3:10, 13), 最
>& 後隔絕於恩典(加5:4). ...

我認為這是錯誤地行律法的結果。


>... 在福音書, “行律法”的結果就是把主送上十字架.
>& 與“行律法”相對的, 是聽信仰, 帶來的是“接受聖靈”. 一個靠靈的生
>& 活(加5:5). 由靈來把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 (魂/心思的變化). 使我們
>& 的生活從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
>& 轉入裡面跟隨賜生命之靈(從神)直接的帶領.
>
>& 小弟認為“律法”與“<B>行</b>律法”應是不一樣的﹖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不知道神的心意, 靠外面肉體的熱心, 盲目的尊從律法的字句』這就是錯誤地在行律法的一個點。

如果『律法』和『行律法』不一樣(不是說文解字上的『不一樣』)的話, 那麼律法和誡命都是給假的; 我寧可說: 我們是變相地在行律法、不完全照著作地在行律法。

>& 就如猶太教一般, 系統神學的形成是一個逐漸的過程. 重點在於您後面所言﹕
>& 信仰學術化是必要的, 信仰學術化目的或結果的偏差是另外一回事。
>
>& 如猶太教是照著神創立的律法逐漸形成的. 它的目的就是要聽從神, 敬拜神
>& 等候神, .... 為著神. 但是它(守律法)的結果, 是釘活神十字架. 同樣, 系統神
>學
>& 發展到極至, 會不會也有同樣的現象﹖

在上述中, 您的立場是不同意、還是很感慨?

這麼說吧! 菜刀利, 切菜方便, 如此做菜也方便, 也精巧、多變化; 但是呢, 一不小心, 手指頭可能一眨眼也就跟著被切下來好幾節, 甚至也有可能菜刀會被人拿來當武器殺人; 所以, 要不要因為潛在的危險和既有的犯罪事件, 就沒收菜刀, 做菜用鈍刀或不用菜刀。

另外, 罪人介入神的聖工, 教會的歷史一直是在教會內外和邪靈爭戰的歷史, 不管人怎麼在作, 發展到後來都會有相同的現象或結果, 歷史只會證明: 只有神能夠也才能堅定自己的話語和做工, 只有神才是在掌握歷史去向的人。

會所對神學的學術化、派系、爭鬥的討厭, 就像會所外的信徒對會所裏的倪李崇拜一樣的討厭。 犯罪的歷史一直都在重演, 只是換湯不換藥。

>... 只想
>強調福音、神學、和生活三者的一些互動關係。
>>
>
>& 小弟是分成
>
>& 真理(對神在知識上的認識)
>& 經歷(真理在我們身上的實化)
>& 生活/福音(經歷的流出)

我的『神學』部分相當於您的『真理』, 『福音』(加『生活』)略同於您的『經歷』, 『生活』(加『福音』)略同於您的『生活/福音』。






b1566r RE:(重貼) 老漁夫: 關於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1)

post PM 07:31:39-2000/2/2 



新年快樂!

鴿子姊, 如果要進一步討論之前, 一些概念和定義需要溝通好。

(溝通不一定要是相同、或變成相同, 倒是彼此認清、瞭解對方的著眼點、立足點、彼此同異處、談論範圍, 找出問題的癥結、彼此認同的解決方式; 我想一些事情是沒有絕對的答案, 因為人力有限, 所以只能定出我們雙方和該件事情的相對位置, 劃出一個你-我-事的三角關係。 )

>>
>>勉強可以這麼說, 但是這裏神類的(歸屬於神的)『神』和真神的『神』要分清楚, 人是永遠不會變成神, 即使是在(新天新地)永生的國度裏。
>>
>鴿子的看法是,
>所謂的人永遠不會變成神,
>應該是永遠不會有分於神的神格,
>也就是說,
>人成為神,是說可以有分於神的屬性, 神的生命與性情,但無分於神格,
>人可以被神一切的屬性所充滿,所佔據,所浸透,

就您的所知或認定,

什麼是『神的屬性』? 包括全知、全能、超越時空嗎?

什麼是『神格』?


>>人的本質裏是有著罪性, 這是不可變的事實; 猶太人的祭司是藉著獻祭和血而在聖所裏服侍, 後來人是披著基督的義而在神的面前服侍; 只有當耶穌再來、或當死人復活以後, 基督徒才有可能變成所謂的『聖』, 而且是被神改變成的, 不是靠人自己努力變成『聖』的。
>
>人的確不可能靠著自己的努力成聖,
>人是靠著恩典成聖的
>不過呢,
>人也不是等基督再來時才有可能成聖的,
>這又有花點時間與篇幅了!

什麼是『聖』? 什麼是『成聖』?






b1564 老漁夫: 關於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2)

PM 05:40:06-2000/2/2

弟雖性急而讀帖不細, 性慵而考查不多, 仍竭力回文, 如有疑處, 涵請告知。

--------------------

諸帖文...

(1121)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22)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1130)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Big貼]
(113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Big貼]
(1132)回BIG兄^^
(1135)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三) - 神的經綸 -
(1167)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94)(五)另一個福音
(1209)(六) 另一個福音的果子
(1251)(七)照基督(1)
(126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SSS貼]
(1392)(八) 照著基督(2)
(1393)(九) 給【基督徒】的福音 [完]

----------

關於 #1167 (神的福音).

>... 但是, 是不是我們傳福音只要
>【傳耶穌的道】, 不講世俗的事, 人聽的【明白, 了解】耶穌是怎樣的一
>位, 就可以了.

是否應該『不講世俗的事』?

1. 耶穌(生平)的事也是一件世俗的事, 所以才會和我們產生關係, 耶穌也才會要道成肉身; 講福音時, 就起碼也必須講一些在聖經裏世俗的事 (您可以說: 這是神的預備或工作)。

2. 福音和恩典是來自猶太人, 所以猶太人基本上已經被預備好、或有基本的認識, 但是外邦人則沒有, 所以就要從他們世俗的事講起; 另外, 福音本身就是一種起而行的東西, 在接受福音的前後, 福音都是和個人世俗的生活息息相關。

例如, 使徒行傳 14 和 17 章裏, 保羅從世俗的事講起, 再做對比和糾正, 然後引到福音的正題上; 行傳 16 章裏, 保羅藉著實際生活上一個危機的機會, 直接就引入福音的真道。

3. 世俗的事好比人用的語言, 用世俗的事講福音好比讀聖經不用原文聖經。

行傳 8:35 裏腓力一事是特殊事件: 他的對象是起而行類、敬畏神的人, 也是勤勉在讀經的人。 另外, 經文也沒交待腓力是如何傳講福音的。

>... 而神對相信他的人的心意, 不是要接受
>一個道理, 參加一個社團, 研究一個哲學或是守清規戒律. 神對相信他
>的人的心意只有一個, 就是約翰3:16所說的, 把自己的所是, 本質(或
>性情)賜給這些相信他們的人. (不至滅亡是負擔的獎品~~^^)而神永遠
>神聖的生命乃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約一5:11)所以你要得這永遠
>的生命, 就是必需【有】神的兒子. 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沒有神
>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中說他自己是
>道路, 是生命﹗

『而神對相信他的人的心意, 不是要接受...』裏的『不是』應該作『不只是』。
『神對相信他的人的心意只有一個』就是接受耶穌基督、得永生、活出新生命。

>... 聖靈則是基督
>自己. 神先成為一個人叫耶穌, 這位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三
>天後復活. 在這以後, 這個是神的耶穌成了賜生命的靈, 住在我們裡面.
>所以我們裡面聖靈的內住, 也就是三一神在我們裡面的內住. 神-耶穌基
>督-聖靈, 一同住在我們裡面.

聖靈和基督是不同的, 雖然他們同為神; 生命的靈就是聖靈, 聖靈是耶穌(請父神)所差派下來的; 基本上, 耶穌現在在天上, 坐在父神的右邊, 做我們的大祭司。

>我們對【有】的定義與聖經的可能不太一樣. ...
>... 不再是保羅【有】的耶穌
>基督, 不再是腓力【有】的耶穌基督, 乃是「使他(基督)成為【我們的
>】耶穌基督」﹗

是的。

關於約一1:2.
那是比喻性地說: 耶穌是生命的源頭; 相對地, 聖靈是(分)賜生命的靈。
例如說, 約翰 6 章裏耶穌說要吃喝祂的肉和血, 到今天有誰真的吃喝過祂的肉和血?
又, 約翰 14 章裏耶穌說祂是道路、真理、生命, 道路和真理是活的、有生命嗎? 耶穌是活生生的人(或神), 怎麼成了人走路時踩的道路、或是抽象的行為方式呢?

>... 【神的福音】不是別的. 就是【主耶穌基督的自己】.

是的。


----------

關於 #1194 (另一個福音).

>1. 律法
>...

1. 行律法

行傳 14 章指出, 行為做事的表面不是重點, 而是內在對主、對神的態度, 以及對扶持其他信徒的態度。

行律法的本身沒有錯, 錯是錯在行律法的心態。 行律法是為了見證神、榮耀神, 則是好的、對的、應該的, 行律法是為了得救、虛榮、逃避責任, 則是錯的。 耶穌沒有來要廢去律法, 倒是來成全: 做到每一條律法, 也闡明了律法的精神; 保羅也說律法是好的, 只是羅馬書裏說: 完全遵守律法是不可能的, 行傳裏也說了: 律法是加在猶太人身上(難行)的重擔。


>2. 外面的戒命規條
>...
>3. 節期
>...
>4. 哲學思想
>...
>5. 人間的遺傳
>...
>6. 世上的小學
>照人的認識對信仰膚淺的認識與教導. 如信耶穌就高高興興的過一輩
>子阿﹗信耶穌保你下半輩子平安啊﹗等
>7. 不照著基督
>所有一切其他不照基督的東西. 如把信仰【學術化】, 在聖經上發展
>倫理學, 歷史學, 科學, 甚至神學. 宗教化, 世俗化, 社團組織化等.
>
>雖然在聖經中可以找到這些另一個福音的內容. 在保羅眼中, 真正分別
>「另一個福音」與「神的福音」的關鍵乃是【不照著基督】.

>... 我們很容易, 在聖經的基礎上面, 憑人的喜
>好, 人的傳統, 人的想法, 人的天性, 人的智慧, 發展出許多種不照基
>督, 沒有基督, 悅人眼目的果子.

2. 照著基督

『照著基督』其實這是很抽象, 『照著基督』依原文解, 是『為了基督、根據基督、關於基督』; 您後面提到『沒有基督』, 就很好, 可以用來作辨別的原則。

把信仰做成學問(學術化)是必經的過程。 沒有整理、條理化, 聖經裏的真理是難以瞭解的, 甚至我們個人也要做筆記、寫注腳; 如此以來, 為了理解, 於是一門學問就形成了。 後來, 為了辨證、確信自己所信、所知的, 更是做有系統、有原則性的研究, 研究的過程和成果也就又是另一門學問。 這些都是為了『照著基督』所做的準備功課。

當有限的人在認識無限的神的時候, (依個人的恩賜)自然會產生各種的誤差和不同; 可能是因為是不順服, 也可能是能力有限; 但是, 各種誤差的存在並不否定有正確認識的存在, 正確的認識是不斷的嘗試瞭解中的結果; 不能因為恐懼偏差就放棄去認識。 『神學』說穿了, 只是『對神的認識』; 讀經時人人都在學神學、建造神學、應用神學, 在『神版』人人都在述說自己的神學, 其實, 人人隨時隨地都在做神學。

教會本身就是一種社團的形態; 教會應該是講福音、生活見證神的社團, 寒喧(不實際設法解決問題、照顧『窮人』)的地方。

其實, 當今基督教的敗筆是把福音(救恩)、神學(對神完整的認識)、和生活(順服、聖化、見證)分開來談, 基督徒不談救恩, 談『信仰』(看輕了得救、被救, 而看重自我和喜樂)。 福音是死的, 生活是活的; 沒有生活上的改變, 福音就是死的; 沒有福音、救恩、順服的生活也是死的生活。 福音像是個萬靈丹, 放在身上不用, 它就像是個沒有的石頭一樣, 但是, 吃了下去就起了作用, 百病盡除-- 扯遠了, 只想強調福音、神學、和生活三者的一些互動關係。

對不起, 有點語亂。 因為看到『神版』今天走到這種局面, 又讀到您老這帖, 就不由得嘆息連連: 為什麼大家的自我都這麼重, 不認罪 (或是說, 不先內自省, 反而是一副不輕易認錯的樣子), 這一邊的人不求神的智慧和耐心在疑點上把話說明白, 那一邊的人也不學基督的溫柔和等待使彼此有好的交通, 大家硬要學耶穌的義忿來亂成一團 (神是製造紊亂的神嗎)? 關於『網路虛擬』, 這是事實, 也是病態, 基督徒怎能不隨時隨地警醒, 不常常盡力設法為主鋪路 (處處建立基督徒的環境-- 佛教說處處有淨土, 我不是在宣揚佛法, 而是在想爭辯和服事、教導和恩慈哪個重要) 呢? 這樣子, 不要說要和法利賽人比義的高低, 和外邦人比都成問題, 連布袋戲裏都會唱『何以刀光鬥劍光』。 『神版』裏的殺氣這麼重, 當然就看不見誰會為基督在受苦難, 也惶恐說要為逼迫我的祝福了。

----------

關於 #1209 (另一個福音的果子).

這是個好題目。 您帖子裏我看到一個要點: 『與基督隔絕』。 嘻, 其實這個又會扯上『失去救恩』的問題。

>因著將我們的信仰學術化(特別是神學, 這是個好題目呢^^)或當作哲學來研究
>, 信仰不在是一個【信心與仰賴神】的問題. 反而是誰【研究】的深, 誰【聰
>明】的問題. 看來是智慧的人. 但智慧的人卻忽略了“一切智慧的寶藏都在基
>督裡”. 所以保羅說是【徒有智慧之名】.

見前文。 信仰學術化是必要的, 信仰學術化目的或結果的偏差是另外一回事。

... 再聊了


b1563 (重貼) 老漁夫: 關於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1)

PM 05:34:40-2000/2/2

見老漁夫仍在樓下下的
『(1121)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增補帖文, 故在此回帖。

弟感謝兄不吝賜教、常以數長篇相贈, 弟知中打之勞, 故愚心加倍感激。

恕弟愚及惰, 愚則讀帖時不能識其旨, 惰則不能再三細讀以至通達。 然而, 見兄貼文不懈、且論述已成, 弟乃提筆、略回一二, 望兄莫怪罪弟之回文不周。

--------------------

諸帖文...

(1121)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22)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1130)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Big 貼]
(113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Big 貼]
(1132)回BIG兄^^
(1135)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三) - 神的經綸 -
(1167)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1194)(五)另一個福音
(1209)(六) 另一個福音的果子
(1251)(七)照基督(1)
(1261)RE: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一) - 神的福音 [SSS 貼]
(1392)(八) 照著基督(2)
(1393)(九) 給【基督徒】的福音 [完]


老漁夫, 大致上我同意您的論點。

神的福音是以基督為內涵、中心、重心的福音。

#1121 (神的福音)和 #1122 (羅馬書的內容), 弟已回。

----------

關於 #1135 (回BIG兄^^).

>【神的福音】就是【基督】這個活的人位自己﹗...

說得好。

>小弟覺得您用「他個人」這詞時可能有點不當. 雖然使徒們有自己的
>風格與看見, 但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也是神借由人寫出(啟1:10)
>當您用「他個人」則可能造成聖經都是「人」寫的的印象.

『聖經都是「人」寫的』是因為聖經『是神借由人寫出』給人看的, 所以『聖經都是「人」寫的』頁並沒有什麼不對。

>這裡小弟用【要】是因為這是必需, 一定的. 不論我們喜歡也好, 不
>喜歡也好. 只要我們一信主, 外面有水的浸, 裡面也有聖靈的浸. 裡面
>就得「永生」.使我們從靈而生. 您用【會】,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意
>思﹖^^

基本上是相同, 只是『要』有點『另外必要』的意味。


----------

關於 #1135 (神的經綸).

>聖靈(生命)內住使我們靈得重生

我認為: 受靈的洗禮所以重生, 聖靈內住乃於重生之後; 請賜教『靈得重生』。

>聖靈(生命)內住使我們靈得重生
>寶血洗淨脫離世界與撒但
>變化作教會的肢體

信徒作教會的肢體乃經聖靈的洗禮, 而非寶血(您可能也沒這意思)。

>與其他肢體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
>成為男孩子, 為神戰勝基督

『為神戰勝基督』, 其意不明。

>神救我們的目的還不是只有免下火湖而已. 也不只是得平安, 喜樂, 與應
>時的幫助而已. (這只是一小部分) 神就人最終極的目的是要得到一個由
>眾聖徒組成, 團體的新婦 - 新耶路撒冷來作基督永世的配偶﹗

或是說, 神救我們的目的是: 成為一個基督的身體-- 順服神、讚美神、歸榮耀給神。
罪人是(目前末世不變的)狀態、環境、對象;
教會(的目的、作用)是來召集屬神的人、一同見證基督的人群;
新婦是結果、應許。

>... 也必需照【各從其類】的原則
>來「從【神】類」才有資格作基督(神)新婦.

勉強可以這麼說, 但是這裏神類的(歸屬於神的)『神』和真神的『神』要分清楚, 人是永遠不會變成神, 即使是在(新天新地)永生的國度裏。

>... 英文中的【成為聖潔】是BE HOLY. BE這個字有時候
>被用作BEING, 代表一個人事物的本質. 我是, 你是, 他是的是也就是BE.
>所以在這裡BE HOLY還不只是【成為】聖潔的意思. 它是說這個東西的
>「本質就是聖(潔)的」, 或者直接翻譯就是【是聖的】﹗

先放下中、英文翻譯, "BE" 是指一個已成的固定狀態, 不是一種改變; 在命令句裏應該是一種提醒和勉勵, 提醒一個既有的東西, 勉勵去繼續持守; 如果用在未信者的身上 (我想應該是沒有這樣的例子), 則是勸勉去改變, 但是強調改變之後的繼續持守。

>就如在舊約裡, 不是所有的金銀銅(器)都能進到聖所裡面, 作為聖所裡面的
>器具服侍聖所. 雖然它有那個適當的性質(成份), 但是必需經過被「聖別」
>的過程才能算是屬於神的東西. 在另一方面, 一個沒有適當的性質(成份)的
>東西(如瓦器), 是連被聖別的份都沒有的. 所以外面地位的被【聖別(稱義)
>】, 裡面的性質必需被【成聖】.
>
>我們也是一樣. 雖然我們在信主後, 外面已經借由保血來遮蓋, 洗淨. 但是
>如果我們的「本質」, 也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還是罪的, 我們仍然配
>不上神. 但是也只有是一個裡面是聖的人, 才能算是【神類】, (行傳17:28
>祂/神的族類), 才有這個資格滿足【各從其類】的要求, 也才【配】作基督
>宇宙的新婦 - 新耶路撒冷﹗

人的本質裏是有著罪性, 這是不可變的事實; 猶太人的祭司是藉著獻祭和血而在聖所裏服侍, 後來人是披著基督的義而在神的面前服侍; 只有當耶穌再來、或當死人復活以後, 基督徒才有可能變成所謂的『聖』, 而且是被神改變成的, 不是靠人自己努力變成『聖』的。

『聖』的意思是: 聖別、被神(經過人的中介)分別出來歸屬於神、不是(不再)屬人(屬世); 『聖』不是『完全』的意思-- 人就是不完全才要(從裏到外、時時刻刻)需要基督、依靠基督。 (外在的, 合格、被接納的)稱聖是現在, (內在的, 完全的)成聖是以後、是將來-- 才能和神(真正的)同在。

『成聖』(聖潔化的生活)應該是指: 有著順服的心, 依靠基督, 而行出順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