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3, 2012

以牙还牙

 

2012-11-26 22:59

   

前几天有人问到,圣经说:有人打你右脸,连左脸也由他打。当然圣经不是要人被虐待,而是要从前后文来看,看当时在讨论些什么。前一句说到:不要与恶人做对;所以接下来的几句话,就谈论如何不要与恶人做对。原则上,对方有要求,就加倍给他。为什么?接着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又是为什么?因为你们的天父就是这么做。
从实际来看,我们也很难双倍加码奉上。重点是我们怎么看待别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是公平原则。我们看待原则高过一个人的价值;其实,我们也并不看重原则,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原则的重要性才会存在于。我们惯于说谎,为了钱财和女色,我们可以使用言语,叫错误的行为或思想合理化、合法化、正常化。
“回到圣经”,这是耶稣的口头禅。是的,“以牙还牙”这是圣经上的话,但这个不是在鼓励私斗,而是在民事诉讼时,一个赔偿的标准。圣经强调的是法治和公平,但是圣经更强调和平、公义、怜悯和受害。求和平,但是不做老好人。求公义,内心却满有怜悯。行怜悯,就免不了自己受害。
圣经讲的是以善报恶。不要伸冤,让主来做。对仇敌,给他吃,给他喝,还要祝福他。耶稣讲了个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他帮助了个患难中的人,那是个轻看他的人,是个也被自己人放弃的人,但是当他遇见那个人时,他伸出援手帮助了那个人。
是非善恶是一回事,帮助他人又是另一回事。帮助仇敌不就是支助仇敌、养虎为患吗?西方世界在十九世纪末期开始注意战争中的人道问题,签署公约,从伤患到战俘的待遇,甚至战场上可否使用毒气或毒物。虽然人的行为很重要,但是人的生命和价值更重要。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