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討論主題:「神願意萬人得救」,是指「每一個人」嗎?
回:沒人主張預定論是「事事預定」
一般人喜歡斷章取義地引用, 但是 Big 回文章, 一定要回到出處原來的立場,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predestination/big5/chapter2.htm 〈西敏信條〉...其中有一段是這樣說的︰「神...他自主地、絕不改變地決定一切將要成就的事。
> -->這兩節經文的預定應該是「(被)定意」, 未必是預定, > 除了appoint「指定」,tetagmenoi 也有ordain (=命令,決意,神的注定) 之意
1. 「神的注定」應該只有「注定」, 他的主詞不明, 2. 仍然是「未必是預定」 ,
> -->目前到此, 可以這麼說﹕ >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 -->被預定的人未必是會得榮耀的人,
聖經根據-- 「我們講的,...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林前二7)
怎麼推得的-- 1. 根據「若甲則乙, 那麼非乙則非甲」的原則來推; 2. 如果解釋成 「被預定的人必是得榮耀的人, 得榮耀的人未必是被預定的人, 」 那麼, 「得榮耀的人不是被預定的人」, 這就不對了,
2a. 因為再引用林前二7, 說﹕ 「被預定的人必是得榮耀的人,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就會違反經文只有一種解釋(或意思)的原則,
除非再找到一個經文說﹕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不過這是很難的, 可以找到的經文都是﹕ 「被預定的人....」, 「預定(...人)得...」 找到另一個經文就換個解釋, 連帶著林前二7也要跟著換個解釋;
2005/8/8 下午 08: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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