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4, 2012

回:沒人主張預定論是「事事預定」


回應標題:
回:沒人主張預定論是「事事預定」
Big人氣數:126
原討論主題「神願意萬人得救」,是指「每一個人」嗎?

回:沒人主張預定論是「事事預定」

一般人喜歡斷章取義地引用,
但是 Big 回文章, 一定要回到出處原來的立場,

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com.cn/predestination/big5/chapter2.htm
〈西敏信條〉...其中有一段是這樣說的︰「神...他自主地、絕不改變地決定一切將要成就的事。

> -->這兩節經文的預定應該是「(被)定意」, 未必是預定,
> 除了appoint「指定」,tetagmenoi 也有ordain (=命令,決意,神的注定) 之意

1. 「神的注定」應該只有「注定」, 他的主詞不明,
2. 仍然是「未必是預定」 ,

> -->目前到此, 可以這麼說﹕
>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 -->被預定的人未必是會得榮耀的人,

聖經根據--
「我們講的,...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林前二7)

怎麼推得的--
1. 根據「若甲則乙, 那麼非乙則非甲」的原則來推;
2. 如果解釋成
「被預定的人必是得榮耀的人,
得榮耀的人未必是被預定的人, 」
那麼, 「得榮耀的人不是被預定的人」,
這就不對了,

2a. 因為再引用林前二7, 說﹕
「被預定的人必是得榮耀的人,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就會違反經文只有一種解釋(或意思)的原則,

除非再找到一個經文說﹕
「得榮耀的人必是被預定的人」
不過這是很難的, 可以找到的經文都是﹕
「被預定的人....」,
「預定(...人)得...」
找到另一個經文就換個解釋,
連帶著林前二7也要跟著換個解釋;





2005/8/8 下午 08:57:21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