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0, 2012

b1122r 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post  AM 05:48:41-1999/12/11



小弟在貼文前, 再三檢視修改, 力求通順。 為了省時省力, 為文不加修飾, 下面為文如果語氣上冒犯之處, 或是有不通順不清楚之處, 請告知。

>神的福音 VS 另一個(不同的)福音 (二) - 羅馬書的內容
>
><b>羅馬書所啟示【神(對我們基督徒)的經綸/計劃】</b>

福音是可以包括下面貼文的主題: 信主後的基督徒他們生命的變化; 告訴人信主後的應許, 可以叫人不至於盲信, 反而有信心。 但是, 一般在講福音的時候, 通常是在講耶穌的救贖, 而不是: 得救後個人會有什麼變化。

講耶穌的救贖時, 就會談談: 為什麼要信耶穌基督, 因信稱義是什麼, 罪是什麼, 怎麼知道已經得救了沒; 為什麼耶穌要死, 要怎麼樣才能得救, 得救前和神的關係, 創世以來人和神的關係。

如果談信主後生命上的內在變化, 也應該談談行為上的外在變化, 但是後者是屬於「信仰與生活」的話題, 而不是在「聖經與神學」裏。


>
>根據保羅在羅馬書裡的順序, 我們看見神對我們的心意, 從二章開始,
>保羅從人外面罪與不義的行為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血如何在外面滿足神
>在律法上面公義的要求. 使我們看見【從外面靠肉體遵守律法】是與
>基督白白的救贖相對. ...

羅馬書二到四章: 先講人的犯罪, 再論遵守律法的不可能, 再論因信稱義(相對於守律法)的地位。

>... 進而帶入五章中【因信稱義】的真理. 並基督
>救贖的大能﹗這滿足了神在我們外面, 借由律法公義的要求, 解決了
>我們【罪行SINS】的問題. 但是我們裡面的【天性】仍然是罪的, 裡
>面滿了【罪性SIN】的人, 必需也被對付除去才是完全的【得救】. ...

就是因為人也對付不了裏面的罪, 才需要基督替死的救贖, 才需要聖靈的內住來對付裏面的罪; 完全的得救是實現在基督再來的時候, 現在的信主是有將來得救的保證 (這就是基督救贖的本意, 羅馬書 5:8-10; 得救而免於將來神的忿怒, 羅馬書 5:9; 2:5-6)。

>... 所
>以從五章10節開始, 保羅論到一個【生命】得救的看見.
>
>保羅從二章開始一直到四章, 兜了個大圈, 從外面的罪行與守律法開
>始論述. 直到人的被成義(4:25). 就是要我們看見基督的死與血使
>我們與神和好, 脫離神仇敵的身份(5:9). (【稱義Justification
>】是一個「地位」的改變.) 是一個手段與過程, 解決人【罪行SINS
>】的問題. (2:1-8)使人恢復到一個正常的地位, 能「叫人因我們的
>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5:21, 5:8, John 3:16)﹗
>
>所以保羅在5:18告訴我們【稱義】是要【得(永遠的)生命】. 這是我
>們基督徒經歷的開始. 當我們信主的時候, 我們領受了他的寶血, 洗
>淨了我們的罪, 使我們與神和好, 得以【稱義】. 在同時, 我們也了
>領受【(永遠的)生命】住在我們裡面. ...

與其說 "【稱義】是『要』【得(永遠的)生命】" 不如說 "【稱義】是『會』【得(永遠的)生命】" 。 另外, 應該是基督頂了我們的罪, 我們的罪才得赦免, 才有永生; 基督的頂罪並不直接洗淨我們的罪。 關於「他的寶血, 洗淨了我們的罪」可以參閱 約翰一書 1:7 (; 羅馬書 3:25; 希伯來書 9:22)。

是如何從「得永生」變成「永生住在我們裏面」? 請指教。

>... 使我們更進一步的得救. 和合
>版聖經的五章10下是「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什麼是這個【生
>】呢﹖...

羅馬書 5:10 裏, 基督的死和祂的生都是指同一件事: 祂的十架救贖。 既然和好了, 也就得救了。 基督徒是從罪裏, 從神的忿怒和審判裏, 被得救出來的。

>... KJV的經文是「we shall be saved by his life.」意思是
>「我們要借他(基督)的生命得救」. (恢復版譯﹕「就更要在他的生
>命裡得救了」)也就是說神不單單的用他的寶血洗淨我們(外面的罪行
>, 3:25, 5:9), ...

羅馬書 5:9 裏, 找不到「他的寶血洗淨我們」的觀念, 倒是說, 「靠著祂的寶血稱義」。 請指教。

>... 還要用他的生命來拯救我們(使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性
>5:10). 我們開始與外面「地位」上的【稱義(Justification)】.
"外面「地位」上的【稱義(Justification)】" 是對的。

>但是在基督生命裡的拯救的工作, 「借他(基督)的生命得救」帶進
>的是【 眾人也成為義了。】(和合, 5:19). KJV 的經文many be 【made】
>righteous. 「be made」的意思是某物是被【什麼原料】所作的. 如你要
>說“這張椅子是用鋼作的”, 那就是“This chair is made by steel”. >... 5:19
>這裡的【成為義】, 是一個組成, 本質的問題. ...

這裏是在講「做成什麼」, 不是在講「被誰或什麼所做成的」; 是在講成品, 不是在講本質。

>... 以前的【本性(生命)】是
>罪惡不義的, 但是經過「借他(基督)的生命得救」, 這個本性變了.
>變成了個【義】的生命. ...

稱義(被神稱為是義的)是外在的瞬間變化 (羅馬書 3:25-26), 成義(聖潔、順服在基督裏)才是內在的漸進變化 (羅馬書 7-9 章)。 羅馬書 5:19 裏的「(被)成為義」應該是指「被稱為義」(見 8:18 的「被稱義」)。

(補充:
在英文 KJV (King Jmaes Version) 版的經文裏, 8:18 的「被稱義」是 "unto justification of life", 5:19 裏的「成為義」是 "shall be made righteous" 。
  一. 就字義而言, 在新約裏, justification 是指 "justifying; making righteous; making guiltless of one's own sin" (「認可,認為無罪; 使某人為義的,使某人為無罪的; 判定某人無罪,認定某人沒有罪責」), 而人的 righteous 是指 "just; conforming the law or will of God; guiltless" (「正當,合宜的; 順從神的命令或心意的; 無罪的」)。
  所以在羅 8 裏, "justification" 和 "to be made righteous" 是同義的, 都是 "to be made quilty" 的意思。
  二. 就詞義而言, "justification of life" 的意思可能是「(神的)賜給人生命的認定人無罪」, 也可能是「(人的)可以得著生命的被定為無罪」, 所以, "justification" 是指外在的事(, 雖然有隱含內在的變化)。 "Shall be made righteous" 和合本作「成為義」, 應該是「被成為義」, 但是在中文的語法裏, 被動式和主動式有時候並不很嚴謹, 常常因著語氣或強調結果的狀態, 就使用主動式, 尤其是後面沒有接受詞的時候; "be made" 的 "make" 是「使某人成為某種的狀態」, 並沒有很清楚說明是外在的, 或是內在的變化; ("shall" 是未來式, 意指將來會發生的事, 或是, 指必定會發生的事)。
  所以, 8:18 的「被稱義」和 5:19 裏的「成為義」是指同一件事, 被神認定沒有罪的能那件事。)

>... 所以主耶穌說要「喪失自己【魂生命】的,
>才能得到魂生命」(太17:25)保羅在林後5:21中也說到「好叫我們在
>他(基督)裡面【成為神的義】。」這都是我們裡面本質(魂生命)變化
>的問題.
>
>其結果就是
>& 加拉太2:20的【基督活在我裡面】
>& 以弗所3:17的【基督安家在我裡面】
>& 腓立比3:10,15的【基督啟示在我裡面】
>& 歌羅西3:9-10的【基督成型在我裡面】
>
>這個包括【神法理的救贖】(基督的血)與【神生機的拯救】(基督的生
>命), 構成了【神完整的救恩】. (請見小弟「神完整的確救恩」一文)

"「神完整的確救恩」一文" 在哪裏有?

>
>在接下來的六七章, 保羅讓我們看見, 【罪性SIN】的問題. 靠我們自
>己的能力無法戰勝肉體裡面罪的律(7:14-23). 我們必需將我們的舊人
>(與其中的肉體)一同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6:4-6), 不順從肉體, 而順
>從住在我們裡面靈裡的【(賜)生命之靈】的帶領而活(8:6). 因為它就
>是***【主耶穌的自己】***(林前15:45). ...

羅馬書 8:8 指出在第八章的靈是上帝的靈, 是基督的靈, 而不是基督本身。 在希臘文裏, 羅馬書 8:2 裏是「生命的靈」, 但是林前 15:45 裏是「給生命的靈」, 兩者不該放在一起談。

(補充:
  一. 就章節的意思而言, 羅 8 講信主後靈的帶領, 林前 15 講不朽的靈(基督)是將來復活的保證。
  二. 就詞義而言, 「生命的靈」也有其他的含義, 如: 「活的靈」、 「有著生命的靈」、 「有關生命的靈」、 「在生命裏的靈」、 「對生命有所作為的靈」...; 雖然「生命的靈」的意思在羅 8 裏也是「給生命的靈」, 見 8:2,6,11。
  所以, 羅馬書 8:2 裏是「賜生命聖靈」(和合本), 和林前 15:45 裏是「叫人活的靈」(和合本), 兩者不宜並論。 )

>... 從靈生的就是靈(約6), 這
>樣順從靈的生活, 我們成為神的兒女, 甚至是神的後嗣(8:16-17, 29)
>
>但是神對我們的計劃還不是只停留在一個外面【稱義】裡面【成聖】
>(Santification)的屬靈巨人神上. ...

"外面【稱義】" 這才是(被神)「稱義」的觀念。

>... 神的心意是要在裡外都是預備我
>們, 是我們成為肢體, 來建造在一起, 各照所有的功用盡職, 作基
>督在這個地上的身體-<B>教會</B>.(12:1-8)進而過一個屬天的教會
>生活.(12:9-21, 14).

神在稱義、成聖、教會生活這些方面的計劃是奇妙的。

>
>(如果從整個新約來看,可以加上, 神對我們的心意結束與預備好的教會
>作他宇宙永遠的新婦, 結束於新耶路撒冷^^)
>
>(待續)
>
>^^ 老漁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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