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0, 2012

b1160r 輕鬆一下!

post PM 06:33:47-1999/12/21



一些看法。

在討論時, 希望彼此在言語和用字遣詞上, 能夠表達一些自己的努力和企圖。

1. 能夠自制:
不要輕易動怒, 也不要使人生氣; 要多謙虛、溫和、忍耐、尊重,
要就事論事, 避免人對人的論戰, 尤其避免人身攻擊; 要是見解對見解的討論, 要多專注在真理和聖經的討論上;

2. 能夠明白表達自己的意思:
貼文前看看有沒有被人誤解或不解; 多使用標題、引言和結論, 用簡短的一兩句話來交代自己要討論的是什麼, 自己是怎麼結論出來的, 結論的重點在哪裏;

3. 能夠試著去了解帖文的方向和重點:
避免瑣碎次要的問題, 多站在別人的立場寫帖或讀帖; 質疑前先問問某些字句或段落的意思是什麼, 或者先列出讀帖時有的幾個可能意思, 請貼文者說明;

4. 能夠讓論證有條理:
可以要點化, 第一點、第二...; 可以用些邏輯的句型,『如果...的話, 就...』, 『因為..., 所以...』; 另外, 除了不厭其煩地敘述外, 也要維持敘述的連貫性, 前後敘述的連結關係是什麼、有什麼類似的模式、有什麼相同的字眼, 要說出來, 不要跳躍得太大;

5. 能夠讓論證清楚、完整:
不要跳躍得太大, 不要一次講太多事物, 以致於留太多空間叫人猜; 要自己限定所要論述的範圍, 甚至, 在論證時縮小範圍, 其他的部分或範圍放在下次再講;

6. 能夠用原帖裏的字句:
盡可能引用有完整意思的字句, 盡可能避免斷章取義; 避免用自己的話去表達別人的字句; 避免挑剔別人的用字遣詞, 如果要挑剔的話, 就不如幫人補充或說明。

7. 能夠支持、鼓勵別人:
不要使人沮喪或難過; 即使有不同的看法, 也不用急於要部分否定或完全否定別人, 倒是要先就論題提出自己一套的看法, 再比較彼此之間的差異性; 要使人在神的真道上有喜樂、有追求、有精進, 要接納彼此的差異, 更要用我們共同有的基督救恩來互相勉勵;



>>看小孩和會所弟兄姊妹討論問題,看了不禁要苦笑。
>>
>這個版沒有咬金出現,
>看來有時還是挺無趣的!
>看到咬金出現,
>就好像本來正在看新聞節目,
>突然間自動轉台到綜藝節目了!
>
>>鴿子、漁夫……永遠都是那一副調調兒;在自己表
>>達的東西能服人以前,就開始老氣橫秋地訓導人了:
>>
>看來鴿子從稱呼咬金兄,
>到咬金阿伯,
>這回可要稱呼您咬金爺耶了 !
>
>>> 好讀聖經,在靈裏,在禱告中把你的問題好好的問主,比你跟別人討論得天花亂墜還要有助益一萬倍!」
>>
>>> 為惟有認認真真的進入主的話,在靈裏接受主的話,才能成為你的豐富,成為你的實際!」
>>
>>其實,這些話若出於令人心服的屬靈前輩口中,自
>>有當頭棒喝之效;但是這些話出於解經常常怪怪的
>>鴿子、漁夫口中,卻是令人啼笑皆非。
>>
>怎麼鴿子出自肺腑的良心建議,
>被解讀成『教訓』了呢?
>唉!作人真難啊!
>不過沒關係,
>鴿子可以仿傚老萊子,
>咬金爺爺高興就好,
>只是千萬小心別激動,免得岔了氣!
>
>>就好像有一個偷竊慣犯在向大家宣導「居家保全很
>>重要……」………整個情況都讓人覺得很荒謬。再
>>加上有可愛美眉出來說別人「兇」……
>>唉!小孩和人討論,被這樣對待……有點可惜。
>>
>>其實,小孩是小孩,有其虛己自謙的地方,不像我
>>咬金伯喜歡依老賣老;若是因為人家自稱小孩,就
>>老氣橫秋要訓話、教導,那是好笑的。
>>
>>
>鴿子飛呀飛的,
>怎麼彷彿在前面正看到咬金爺爺穿著交通警察的制服呢?
>看來咬金爺爺作交通警察,
>肯定又古椎,業績又好的!
>
>>論到「奧秘」,誠然如鴿子所說,不是我們自己解
>>釋不清的叫「奧祕」但是;「奧秘」也不是如鴿子
>>認為的「我們頭腦很難領會的」………
>>「奧秘」之所以是「奧秘」,不在於我們「是否很
>>難領會」;聖經所講的「奧秘」,是指「神所掩蓋,
>>不揭示的東西」。
>>
>>「神所掩蓋,不揭示的東西」和「我們頭腦很難領
>>會的」這二者有差別嗎?
>>
>>有的!
>>
>>前者是指,神「還」不願意我們知道的事,重點是
>>在「時候到了沒有?」,重點不是在我們「是否能」
>>領會?
>>
>>前者是從「神主權的角度」來理解「奧秘」;後者
>>的表達方式卻容易使人想成「事情難不難領會」。
>>後者是一種錯誤的方向。
>>
>
>的確鴿子在這方面的解釋上並不夠完全,
>如果我們回到啟示錄這裏的經節來看,
>在末次號筒未吹,
>在基督尚未公開來之前,
>這一切是奧祕,
>這個奧祕不會因為我們能領會就不奧祕,
>這個奧祕的揭開在於基督的再來,
>所以這點謝謝咬金爺爺的提醒,
>鴿子承認在陳述上是確有缺失的!
>不過咬金爺爺的解釋也可能導入一個方向,
>變成”我不知道的就是神沒有說”,
>因為也很有可能的是,
>神說了但是人為因素,
>而使得人不清楚,
>譬如因信稱義的真理,
>在馬丁路德之後恢復了,
>在馬丁路德之前與之後的聖經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神說了,聖經也陳明了,
>可是人不知道,
>所以說到底是神遮蓋了?
>還是人疏漏了?
>我們還是別說文解字,
>還是用經節來討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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